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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北京政府完全是真空狀態,因為外交總長陸徵祥在巴黎,交通總長曹汝霖被學生示威嚇破了膽,躲在東交民巷和幣制局總裁陸宗輿在一起,傅增湘也準備辭職,代理外交總長陳籙不敢到部辦公,5月9日各國公使到外交部探詢中國局勢時竟無人接見。

學潮蔓延成全國性,學潮又和政潮混合在一起,使得政治危機愈益增加。

9日北京中等以上學生成立了學聯,不久天津、上海、武漢以及全國的主要城市也都成立了學聯,並在上海成立了全國學聯會。全國的工商界人士則發起抵制日貨,組織救國儲金。上海還成立不計其數的“救國十人團”,隨後集中成立了“中華救國十人團聯合會”。北京學生們則組織若干演講隊,以宣傳講演進行反日救國運動。

5月13日就是上海和會破裂的一天,徐世昌無心處理學潮,岌岌惶惶地通電北方各省軍閥,歷述時局危殆情形,請大家表示點意見。他本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相忍相讓,支援他達成和談順利的願望。不料段祺瑞竟提出堅決拒絕南方代表的八項條件,撤回北方代表,終止和平談判。14日徐邀請段與全體閣員,安福會的兩院議長在總統府舉行緊急會議,討論外交、和會與學潮等問題。這些問題在徐世昌和段祺瑞兩巨頭間距離極大。於是徐世昌施出他的一貫老作法,兩面光、兩面圓的辦法。關於學潮問題,當天發表命令挽留蔡元培校長以安學生之心。也挽留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以安段的心。同時下令誥誡學生不得糾眾滋事,如果不服彈壓,即當“查明斥革,依法逮懲”。對於上海和會,決定拒絕南方的八條件,不過也不撤回北方代表。

段系對於徐世昌這種做法大為不滿,因此對徐大施壓力。於是第二天,15日北京政府批准了出席上海和會的北方代表辭職,並罷免傅增湘的教育總長,而由教育次長袁希濤代理部務。同時對於上海和談破裂,發表一道命令:

“國步多艱,民生為重,和平統一,實今日救國之要圖。本大總統就任以來,屢經殫心商洽,始有上海會議之舉。其間群言嘵雜,而政府持以毅力,喻以肫誠,所期早日觀成,稍慰海內喁喁之望。近據總代表朱啟鈐等電稱:‘唐紹儀等於十日提出條件八項,經正式會議,據理否認。唐紹儀等即宣告辭職,啟鈐力陳國家危迫情形,敦勸其從容協商,未能容納,會議已成停頓,無從應付進行,實負委任,謹引咎辭職’等語。所提條件,外則牽涉邦交,內則動搖國本,法理既多牴觸,事實徒益糾紛,顯失國人想望統一之同情,殊非彼此促進和平之本旨。除由政府剴切電商,撤回條議,續開會議外,因思滬議成立之初,幾經挫折,嘵音喑口,前事未忘,既由艱難擘畫而來,各有黽勉維持之責。在彼務為一偏之論,罔恤世棼,而政府毅力肫誠,始終如一,斷不欲和平曙光,由茲中絕,尤不使兵爭慘黷,再見國中。用以至誠惻怛之意,昭示於我國人,須知均屬中華,本無畛域,艱危夙共,休慼與同。苟一日未底和平,則政治無法推行,人民益滋耗斁。甚至橫流不息,坐召淪胥,責有攸歸,悔將奚及?所望周行群彥,戮力同心,振導和平,促成統一。若一方所持成見,終戾事情,則輿論自有至公,非當局不能容納。若彼此同以國家為重,凡籌慮所及,務期於法理有合,事實可行,則政府自必一秉夙誠,力圖斡濟,來軫方遒,泯棼何極!凡我國人,其共喻斯旨,勉策厥成焉!此令。”

由於同情學生運動的教育總長傅增湘被罷免,改由次長袁希濤代理部務,北京學生遂再啟學潮,5月19日,北京學聯宣佈中等以上學校全體罷課以示抗議。同時發表罷課宣言,列舉三個失望和六項願望。三個失望是:(一)上海和談破裂後,北京政府準備簽字巴黎和約;(二)北京政府竟罷免傅增湘而挽留曹、章、陸;(三)採用武力鎮壓學生運動,而對留日學生被毆被捕置之不理。六項願望是:(一)拒籤和約;(二)懲辦賣國賊;(三)恢復上海和談;(四)挽留傅增湘、蔡元培;(五)撤除對學生的警戒;(六)對日本政府提出抗議,要求釋放中國留學生,懲辦行兇的日警。

罷課之外,同時決定利用罷課期間採取積極行動:(一)組織學生救魯義勇隊,採取自願原則報名參加,然後集中施行軍事訓練,以備援救山東;(二)推行各校平民教育演講團;(三)各校分組十人團維持秩序;(四)各校學生抽出一定時間研究經濟問題。

罷課的浪潮蔓延到上海,5月26日,上海中等以上學校響應罷課。隨後杭州、太原等地學生也都捲入罷課高潮。於是上海碼頭工人首先拒絕裝卸日貨,上海各報拒登日商廣告,先施、永安等大百貨公司拒售日貨。

北京政府感到事態嚴重,於是國務院就巴黎和會問題分電各省:

“(前略)……嗣因日人一再抗議,協商方面,極力調停,先決議由五國暫收,又改為由日本以完全主權,歸還中國,但得繼續一部分之經濟權,及特別居留地。政府以本旨未達,正在躊躇審議,近得陸使來電謂:‘美國以日人抗爭,英深瞻顧,恐和會因之破裂,勸我審察,交還中國一語,亦未能加入條文’但和約正文,陸使亦未閱及,尚俟續電,此事國人甚為注重,既未達最初目的,乃並無交還中國之規定,吾國斷難承認。但若竟不簽字,則於協商及國際聯盟,種種關係,亦不無影響,故簽字與否,頗難決定。本日召集兩院議員,開談話會,僉以權衡利害,斷難簽字為辭。……討論結果,眾論一致,現擬以此問題,正式提交國會,一面電囑陸使暫緩簽字。……國人亦當共體斯意,勿再借口外交,有所激動。……”

日本政府也感到中國反日民氣的激昂,乃由外務省通知中國駐日代理公使莊景珂,就日本對山東問題的立場加以說明,希圖用這番偽裝的和善來緩和反日空氣,這個檔案略雲:

“觀日本與中國之關係,中國官民中,往往對於日本之真意,深懷疑慮,且有誤信日本此次於交還膠州灣德國租借地於中國之既定方針,將有變更之圖。餘聞之甚出意外,且深為遺憾。近如牧野男爵,為關於山東問題,說明日本之地位,曾發表其宣告於新聞紙上。餘於此確認此項之宣告,即日本於所口約者,嚴正確守山東青島連同中國主權,均須交還中國。而中日兩國,為增進相互利益所締結之一切協定,亦當然誠實遵行。其中國因參戰結果,由聯合國商得之團匪賠償金之停付,關稅切實值百抽五之加增,……日本對於此等事項,無不欣然維持中國正當之希望……。”

學潮和政潮,激怒了北京真正的主人段祺瑞。他發動潛力,壓迫北京政府撤換了鎮壓學生運動態度緩和的步軍統領李長泰,而代之以號稱“屠夫”的王懷慶。段黨本擬改組京畿警備總司令部為京師衛戍總督署,擴大其職權,節制北京軍警,施行長期戒嚴,但因外交團方面頗不謂然而作罷。

其實,北京早就一直是在軍事控制下,報紙和郵電都受到嚴格檢查,學生行動受到嚴密的監視,北京學聯的電報發不出去,只得派人送到天津拍發。

5月24日北京《益世報》被查封,《晨報》、《國民公報》被監視,《國民公報》新聞版面開了兩個“天窗”。上海各報駐北京的記者發給上海有關時局的專電也被檢查員刪改和扣壓,因此上海各報所登北京訊息就支離破碎,語意不全。北京學生所辦的《五月七日》刊被封禁,編者被逮捕,承印的文益印刷局被勒令停止。25日北大舉行商學懇親會,突然跑進軍警200餘人,強迫他們解散,並捕去學生六人。所以這時的北京,雖沒有實行戒嚴,但實際情況和戒嚴沒有什麼分別。

由於軍警和馬隊經常在北京街上巡邏,學生演講隊遂時時遭到阻止,所攜旗幟和傳單也被奪去,因此演講隊的學生們遂化裝成國貨販賣員,三三兩兩地秘密出發,在軍警不注意的地方進行反日宣傳。

5月25日北京政府下令禁止人民集會遊行和散發傳單:

“近日京師及外省各處,輒有集眾遊行演說,散佈傳單情事。始因青島問題,發為激切言論,繼則群言氾濫,多軼範圍,而不逞之徒,復藉端構煽,淆惑人心,於地方治安,關係至鉅。值此時局艱屯,國家為重,政府責任所在,對內則應悉心保衛,以期維持公共安寧;對外尤宜先事預防,不使發生紛擾。著責成京外該管文武長官,剴切曉諭,嚴密稽察。如再有前項情事,務當悉力制止。其不服制止者,應即依法逮辦,以遏亂萌。京師為首善之區,尤應注意,前已令飭該管長官等認真防弭,著即恪遵辦理。倘奉行不力,或有疏虞,職責攸歸,不能曲為寬假也。此令!”

學潮繼續擴大,遍及全國,各省當局都為學生這樣鬧法而深感不安,浙江當局異想天開地叫各校於5月28日提前放假,至於開學日期則由各校校長斟酌情勢自行規定。北京政府也仿效浙江辦法,可是被學生們拒絕。

由於全國性的抵制日貨運動,使日本深受打擊,日本駐華公使遂於5月22日提出嚴重抗議,日本政府且派軍艦多艘,集中秦皇島和福州海面示威。北京政府倍感左右受逼,為了敷衍日本,遂再度下令各省取締排斥日貨運動,內稱:“中日邦交素敦睦誼,各地方對日商不得歧視,倘有甘為擾亂者,自應嚴懲以篤邦交。”然而北京政府的命令,只收到相反的結果。

為了避免引起日本有所藉口,25日北京學聯發出通告,學生進行演講,不應仇視日本人,對日本人的生命財產,必須加意保護,即使有日本人前來挑釁,也只好退讓,尤其防備日本人偽裝故意縱火,陰謀嫁禍,作為侵略中國的藉口。

5月下旬,段祺瑞公然通電主張簽字巴黎和約。6月1日北京政府正式下令宣示青島問題,併為曹章陸三個親日派辯護。令雲:

“國步艱難,外交至重,一切國際待遇,當悉準於公法。京外各處,散佈傳單,集眾演說,前經明令申禁,此等舉動,悉由青島問題而起,而群情激切,乃有嫉視日人,抵制日貨之宣言,外損邦交,內隳威信,殊堪慨喟。抑知青島問題,固肇始於前清光緒年間,德國藉口曹州教案,始而強力佔據,繼乃訂約租借。歐戰開始,英日軍隊,攻佔青島,其時我國,尚未加入戰團,猶賴多方磋議,得以縮小戰區,宣告還付。迨民國四年,發生中日交涉,我政府悉力堅持,至最後通諜,始與訂立新約,於是有交還膠澳之換文。至濟順高徐借款合同,與青島交涉,截然兩事,該合同規定線路,得以協議變更,又有撤退日軍,撤廢民政署之互換條件,其非認許繼續德國權利,顯然可見。曹汝霖迭任外交財政,陸宗輿、章宗祥等,先後任駐日公使,各能盡維持補救之力,案牘具在,無難覆按。在國人不明真相,致滋誤會,無足深責。惟值人心浮動,不逞之徒,易於煽惑,自應剴切宣示,俾釋群疑。凡我國人,須知外交繁重,責在當局,政府於此中利害,熟思審處,視國人為尤切,在國人惟當持以鎮靜,勿事驚疑。倘舉動稍涉矜張,轉恐貽患國家,適乖本旨,所有關於保衛治安事項,京外各該長官,自應遵照迭次明令,切實辦理,仍著隨時曉導,鹹使周知!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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