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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走後,黎元洪叫秘書劉遠駒來,把先一天的七道命令交印鑄局發表,由於沒有空白命令紙,除李根源副署外,黎在命令上籤了個名。同時諮請國會撤銷辭職,文雲:

“本大總統去年復職之始,曾補行公文,向貴院宣告辭職在案。現在國難方殷,萬難卸責,特向貴院宣告,將去年辭職公文撤銷,即希查照。”

另有函致國會和外交團,函雲:

“本大總統認為在京不能行使職權,定本日移津,特聞。”

黎還有通電宣佈離京去津經過,宣告本人自去年復職以來,唯一目的在於完成憲法,決無延長任期和競選總統的用心,而此次個人自由受到侵犯,不能行使職權,有云:“曹巡閱使迫在咫尺,迭電不應,人言嘖嘖,豈為無因……萬不得已,只得將政府移往天津,所望邦人君子,鑑諒苦衷,主持正義,俾毀法奪位之徒,絕跡吾國。……”

各項手續辦理完竣,已經是下午1點20分了。黎又害怕在軍警監視下不能逃出北京,便由金永炎託詞到天津去迎接張紹曾回京復職,出面向路局要了一輛專車;自己則託詞出席眾議院提出辭職,即在美籍顧問福開森、辛博森的掩護下,偕同新任陸軍總長金永炎,侍衛武官唐仲寅,秘書韓玉辰、熊少祿等十餘人及衛隊40餘名馳赴車站,匆匆開車徑趨天津。黎動身前,將大總統印信大小15顆交給他的如夫人,至東交民巷法國醫院居住。

黎出京後,國務院秘書長張廷鍔(直卿)馬上到國務院來,找總統印信沒有找到,便打長途電話,請王承斌就近促請黎把印信交出,以免北京陷於無政府狀態;並請在天津的張紹曾馬上上火車回北京復職國務總理,以便攝行總統職權。張紹曾於當日下午上了火車,可是甫上車就接到曹錕電報,阻止他回京,他又十分沮喪地下了火車。

黎離京的當天,6月13日下午4時,馮玉祥、王懷慶、聶憲藩、薛之珩等在京畿衛戍總司令部召開緊急會議,議決根據黎的挽留命令宣佈復職,負責維持北京治安。

在保定裝聾作啞的曹錕,也致電北京軍警長官,令其保護國會及各國僑民,儼然已是北京城的主宰者。

在天津的直隸省長王承斌,接到北京來的長途電話,要他搜查黎元洪攜走的總統印信,他乃偕同警務處長楊以德,率領大批軍警乘車趕到楊村來阻劫黎的專車。這時黎的專車已先到,剛好碰上王承斌登車,楊以德則率軍警監守車門。王承斌氣勢洶洶地走到黎的坐位前,傲然向黎說:“總統既已出京,印信還有何用處?為什麼要攜來天津。”黎答說印信仍在北京,並未隨身攜帶。王即目露兇光說:“分明帶了出京,為何不說老實話。”黎也忿然說:“你有何資格問我印信,我決不會把印信交給你們,看你們怎樣?”王冷笑說:“總統既然不交出印信,只好請你回京了。”黎氣得說不出話來,大家就僵在一塊。

下午4時半,黎的專車抵達天津新火車站,黎的天津寓邸靠迫老火車站,所以他命令把專車開去老站;王承斌卻命令他所帶來的軍警通知火車站把車頭卸下來,讓火車開不動,同時請黎下車到曹家花園或省長公署去休息。黎氣昏了,老毛病又發作,像個泥菩薩一樣,不理不睬。王承斌這時竟先下車回省長公署,車站內外有1000多名全付武裝的軍警圍困,如臨大敵,如捕江洋大盜。黎的公子黎紹基趕來新站探視乃父,竟被軍警阻止。這些軍人把總統當成俘虜,當成犯人,真是可惡之至。

黎困在專車上,氣極了,同外界聯絡完全斷絕,乃派美國顧問辛博森下車,密攜電稿往電報局拍發,電雲:“上海報館轉全國報館鑑:元洪今日乘車來津,車抵楊村,即有直隸王省長上車監視。抵新站,王省長令摘去車頭,種種威嚇,已失自由,特此奉聞。”

辛博森把電報發出後,併到英美兩國領事署報告黎被劫持情形。英美兩領事均派其副領事到車站來問候起居,亦被軍警擋阻。這一來可激怒了洋人,他們憤然說:“中國軍閥如此無理橫行,可以劫持總統,真是世界所無的怪事。”

黎元洪在車廂中來回踱步,舉槍欲自殺,被福開森把槍奪下,槍彈已射出,沒有打中要害,僅負微傷。

13日晚10時,王承斌再返天津新站來見黎元洪,索取總統印信。他對黎說,既然總統已經幹不下去,又何必把持印信?這倒真是黎的老毛病,黎對總統的印信特別重視,民國6年他被張勳威脅退位時,就暗中把大印交給他的親信丁槐秘密帶去上海,躲在租界,結果馮國璋派人索取不到,發生了綁票奪印的趣事,這次黎又如法炮製,他把總統大小印信15顆,交給姨太太危氏帶往東交民巷法國醫院,由機要秘書瞿瀛陪同照料,黎認為只要印信不交出,總統地位就可以存在。

王承斌一年前在天津請黎復職總統時,淚隨聲下,極為感人,這次劫車索印,也非常激烈,和一年前恰巧是極端的對照,他表示黎如果不交出印信,就只有永遠住在天津新站的專車上。黎在這樣威脅下,只好軟化,告訴王承斌說印信留在北京,不在自己手中,王就要黎打電話到北京去交印,黎只好派唐仲寅到車站,打長途電話到北京東交民巷法國醫院找瞿瀛,要他們把印信交給國會。對方答覆沒有總統口諭,就不交印。唐回到車廂,黎叫唐再去打電話,說這是本人的意思。唐二次打電話,仍無結果。最後黎不得已,只好親自下車到車站去打電話。他在軍警重重保護下,和他的姨太太通了電話,他們用湖北鄉音接談,北京方面知道非交印不可,才答應照交。吳毓麟這時在省長公署聽訊息,聽到北京方面答應交印,自己乃趕回北京收印。當晚因北京未收到印,所以王承斌等仍不許黎元洪迴天津私邸,黎仍被軟禁在天津新站的站長室住了一晚,王承斌則回省長公署,軍警依然在新站附近戒備森嚴。王承斌並且在他的省長公署發出通電雲:

“本日午後一點半鐘接京電,黎總統以金永炎名義專車秘密出京,並未向國會辭職,印璽亦未交出,不知是何意思。承斌當即乘車迎至楊村謁見,請示印璽所在。總統語意含糊,繼雲在北京法國醫院,由其如夫人保管。乃屢次電京,迄未允交。嗣悉總統瀕行有致兩院公函雲:本大總統認為在京不能行使職權,已於今日移津等因。黎邸在英租界,非組織政府之地,懇請移住省公署,從容商辦,徐圖解決,不蒙允許,現暫駐新車站,保護之責,承斌義無旁貸。此今日經過實在情形,特此電聞,餘容續布。王承斌。元。”

王承斌返省長公署後,黎就命辛博森到電報局補發一電雲:

“前電計達,王省長率兵千餘人,包圍火車,勒迫交印,查明印在北京法國醫院,逼交薛總監,尚不放行,元洪自準張揆辭職,所有命令皆被印鑄局扣留未發。如有北京正式釋出之命令,顯系矯造,元洪不負責任。”

12年6月14日清晨,王承斌接到北京電話,張廷諤、薛之珩已經在東交民巷法國醫院的黎元洪如夫人處取得印信,於是他便趕到新站來見黎,手持三通電稿,一致國會,一致國務院,一致全國,內容相同,略雲:“本人因故離京,已向國會辭職,依法由國務院攝行總統職權。”逼黎簽名,否則羈禁車內,永不放行。

黎元洪大印已交,無話可說,只好全數照簽。王承斌直待黎元洪諸事辦妥,才讓黎恢復自由,驅車返寓。黎返邸後立刻發表一道通電,電雲:

“本日致參眾兩院公函,報告在津受迫情形,其文曰:徑啟者,昨日元洪以連日軍警藉口索薪,無業流氓逼請退位,顯系別有作用。情勢險惡,迫不得已,暫行移赴天津,一面另行任命閣員,以維現狀。而是日下午三時,行抵楊村,即有王省長承斌等坐車監視。抵天津新站,王承斌即傳令摘去車頭,百般要挾,數千軍警密佈,堅不放行。始則要求交印,迨交出後,復要求發電辭職,交院攝行,否則羈禁車內,永不放行。旋出所擬電稿,迫令簽名。直至本日早四時,方得自由回宅,此在天津新站被迫情形也。竊維被強迫之意思表示,應為無效,此為通行法例。王承斌以行政長官監禁元首,強索印璽,古今中外皆所罕聞。應如何維持法統,主張正義,敬希貴會諸君,迅議辦法,是為至盼等因,特電布達,希查照。”

王承斌則發出相反的通電,電雲:

“查此次大總統突然來津,人心惶恐,婉勸回京,未蒙俞允,所有總統職務,當然由國務院攝行。苟無印璽,則文告無以施行,即政務陷於停滯。節關在邇,軍警索餉甚亟,遽陷全國於無政府地位,前途異常危險,所有黎總統到津,對於印璽辦理情形,已於元電詳陳,計已達覽,茲因黎總統派秘書隨員到京,於本日寅刻在京法國醫院將印璽取出,交由薛總監督行點收。京津地方安謐,秩序如常,請紓廑注。”

6月13日,黎出京後,留京的擁曹派閣員高凌霨等假惺惺發表一則通電,電雲:

“昨夜上黎大總統一電,文曰:天津探投黎大總統鈞鑒,本日鈞座赴津,事前未蒙通諭,攀轅弗及。北京為政府所在地,不可一日無元首,合懇鈞座即夕旋都,用慰喁望。凌霨等各位閣員,謹暫維本日行政狀況,只候還旌。伏希迅示等因,合電達。”

黎元洪在天津寓邸收到這通北京來電,真是氣沖斗牛,恨恨連聲,即日復了一電雲:

“北京高津畬、張月笙、李承梅、吳秋舫諸先生鑑:元電悉,盛意極感,執事等呈請辭職,挽留不得,已於元日上午有依法副署蓋印命令釋出,準免本兼各職,並特任農商總長李根源兼署國務總理,請稍息賢勞,容圖良覿,特此復謝,並轉沈次長為荷。”

黎元洪覆電到京後,北京方面擁曹派立即採取行動。14日下午1時,高凌霨(內長)在國務院召集特別會議,列席者包括張英華(財長)、李鼎新(海長)、程克(司法)、沈瑞麟(外次)、孫多鈺(交次)和陸軍檢閱使馮玉祥、京畿衛戍總司令王懷慶、步兵統領聶憲藩、警察總監薛之珩等。高凌霨發言,略謂黎大總統既然通電辭職,依大總統選舉法之規定,應由國務院攝行職權。張總理又在天津,節關日迫,在座同仁應以國家為念,共同維持現狀,勉任艱鉅,同時要請財政部速行籌款,盡於端陽節前撥付各機關經費。與會人士紛紛發言,討論結果,作出幾項決議:

(一)總統辭職問題,議決由國務院通電,宣告依法代行大總統職權,並用電話商請吳交長,即日前往保定接洽國務院攝政辦法。(二)節關財政問題,議決由財政部負責籌款,所有軍警餉項及各機關經費,均趕於節前二日發放;至京師治安,仍由各軍警當局負責維持。乃由高凌霨領銜發出通電雲:本日奉大總統寒電,本大總統因故離京,已向國會辭職,所有大總統職務,依法由國務院攝行,應即遵照,等因奉此。本院謹依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第二項,自本日起,攝行大總統職務,特此通告。

16日王克敏召集銀行墊款100萬元,決定在端午節(18日)那天發放一批欠餉。

6月20日,黎元洪從天津致函兩院及外交團並通電全國,內雲:

“有人假借國務院名義,擅發銑日通電,內稱各節,語多謬妄。查元洪為暴力所迫,認為在北京不能自由行使職權,乃於元日離京,參眾兩院及公使團均經函達有案。國境以內,隨地也可以行使職權,即越境出遊,各國亦有先例。此次出京,何得謂為離職?《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係指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權,副總統同時缺位時而言,所謂因故之故,當然以本身自然之故障為限。若謂脅迫元首,為法律所定因故之故,國會加以承認,是不啻獎勵叛亂,開將來攘奪之惡例。至元洪由京移津,並非離職,更不得妄為援引。且前總理張紹曾、前總長顧維鈞、高凌霨、張英華、李鼎新、程克、彭允彝、吳毓麟等早經辭職,經於文日由國務員李根源依法副署命令,準免本兼各職,元晨蓋印,交印鑄局釋出在案。高凌霨等既經免職,國務員資格業已喪失,尤不容任其假借。六月十三日上午,元洪尚在北京,所發命令,手續並無缺誤,國會依何法律可以追加否認?即元洪出京以後,仍為在職之大總統,所發命令,只須有國務員依法副署,自應一概有效。若夫個人文電,其無關政令者,更非國會所得干預,至六月十六日兩院不根據法律私開會合會,其人數及表決,率意為之,尤為不合。元洪遲暮之年,飽經兇釁,新站之危,已拼一死以謝國人,左輪朱殷,創痕尚在,夫以空拳枵腹,孤寄白宮,謂為名則受謗多,謂為利則辭祿久,權輕於纖忽,禍重於邱山,三尺之童亦知其無所依戀,徒以依法而來,不能依法而去,使天下後世知大法之不可卒斬,正義之不可摧殘,庶怙兵幹紀之徒有所畏而不敢出,雖糜軀碎骨亦所甘心。國會若以元洪為有罪,秉良心以判之,依《約法》以裁之,元洪豈敢不服。若舞文弄法,附合暴力以加諸無拳無勇之元首,是國會先自絕於天下後世也。元洪雖孱,決不承認。自今以往,元洪職權,未得國會確當之解免,無論以何途徑,選舉繼任,概為非法,特此宣告。”

20日黎下令補任唐紹儀為國務總理,唐未到任前,仍由李根源代理總理。黎在天津並不能自由拍發電報,所以這些電報都派人到上海拍發。黎打算透過唐紹儀以拉攏南方,尤其是孫中山。同時和奉系、皖系合作,把國會和政府都遷到上海來。這當然是一條可行之路,當時孫中山和奉、皖兩系正醞釀組織反直系的大同盟,黎現在被直系趕下了總統寶座,他當然尋求反直的各派來支援他。

李根源隨黎元洪到了天津,奉派代理國務總理,有一封信給唐紹儀,正可看出黎的打算,原函如下:

“少川先生鑑:前上一函,度承惠察。總統之意。俟國會政府移至南方,即將大政交院攝行。遇有重要事宜,仍願負責主持。至於大位問題,宜從根本上著想,不當使軍人幹位之事,再行發現。最好為一勞永逸之計,將總統制改為委員制,依照瑞士成法雲雲。聞南方政見多歧,先生主持其間,定有良策。總統囑以此意錄呈,以備參考。伏維鑑納!總統不久即可至滬,正式組織政府。惟請我公全權主持,務乞大力先期籌備。專此敬請勳安!李根源敬啟,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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