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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听到女儿这个问题,周云裳忍不住白了她一眼,道:“这都多少年了,回回淘气都躲在这儿,这要是还抓不着你,我这当妈的脸往哪儿搁?”

听完这话,李云归捧腹大笑,陆晚君脸更红了起来,周云裳放开陆晚君的耳朵,对李云归道:“来,云归,这下她跑不掉了,要怎么罚她,周姨给你做主。”

“周姨,她嫌弃我煮的红枣茶难喝。”笑闹到如此地步,李云归索性也放开了性子,朝周云裳撒起娇来。

“原来是这事啊,这倒也好办。”周云裳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云归,你便一辈子给她煮汤,罚她喝一辈子,如何?”

“妈!”

“周姨!”

陆晚君与李云归同时惊呼出声,两人对视一眼,看着对方那红透了的耳根,心跳声在这狭窄的楼梯角里,渐渐连成了一片。

“哎呀,时间也不早了,我书房还没有收……”

趁着二人害羞的空档,周云裳溜之大吉。

“妈!”

“周姨,你,你把话说清楚。”

转眼间,陆晚君与李云归同时反应过来,朝着周云裳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一时间,陆家笑声不断。

原本以为陆晚君伤势有变赶来的彭书禹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忍不住摇头轻笑。

“一把年纪了,倒是越活越年轻……”

也好,如此,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有话说:

爱惨了辰海四人一起的时光,我起初一直觉得跟长辈一起的时候很难写,可神奇的是严肃的大夫人,直率的周云裳,俏皮的李云归,沉稳的陆晚君,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意外的温暖和谐。

休养了几天后,陆晚君与李云归一同去拜访了郭彩萍与姚水娟。

不知是不是因为连日来的强硬拒绝终于让那些想要听戏的人死了心,这一次,小院的正门没有了之前那种熙熙攘攘。显得很是安静。

“李小姐?”

一声清亮的呼唤从身后传来。

李云归与陆晚君一同转身,正看见郭彩萍与姚水娟从弄堂深处款步而来。两人并未施粉黛,穿着素净的布衫,手里提着竹篮,篮中装着些米面青菜,显然是刚从集市归来。

虽是粗布荆钗,却依旧掩不住那从骨子里透出的风流身段。

“郭老板,姚老板。”李云归笑着迎上去。

“陆先生也一同来了?”郭彩萍目光落在陆晚君身上,见她虽面色稍显苍白,精神却不错,不由得眼前一亮,“快,别在门口站着,进屋坐。”

说着,郭彩萍掏出钥匙开了门。姚水娟对两人颔首一笑,爽利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儿个天凉,我们刚买了些菜,两位若不嫌弃寒舍简陋,咱们起个热腾腾的锅子,同乐一番如何?”

“那我们这两壶陈酿,岂不是买对了?”

李云归笑着举起手中提着的两坛酒晃了晃。原本是备了厚礼来道谢的,谁知走到半路,闻到巷口那家老酒坊飘出的酒香,她一时兴起,便去打了两壶。

郭彩萍见了,抚掌大笑:“奇了!方才我还在想总是觉得忘了些什么,原来是忘了买酒!这可真是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说着,四人说笑着进了屋。

一进门,陆晚君便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屋子不大,收拾得极干净。只是那原本应该摆着紫檀条案、挂着名家字画的地方,此刻都空空荡荡,只剩下几张最简单的桌椅。果然如李云归所说,这屋里能当的东西,早就为了支援前线而典当得差不多了。

可看着正在张罗茶水的郭彩萍和姚水娟,两人脸上没有半分家道中落的颓势,反而眉眼舒展,坦荡如常。

这份身在陋室心怀家国的风骨,让陆晚君心中敬佩不已。

“寒舍简陋,让陆先生见笑了。”

姚水娟将两盏热茶递过来,见陆晚君目光在屋内流连,便浅笑着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嘲。

“姚老板言重了。我已经听云归说过此间缘故,此次上门更是感谢两位对云归的仗义相救。若不是你们,我们二人,只怕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说到这里,陆晚君起身深深朝姚水娟与郭彩萍一拜。

“我们不过是举手之劳,陆先生这般大礼,我们受不起。”两人连忙伸手扶起陆晚君,李云归将手中礼物放在桌上,也走上前去一拜,道:“二位身在梨园,自有风骨,无论如何表达谢意,比起救命之恩终究是太过浅薄。这些也不过是我们的一点心意,眼看入了冬,给二位添件御寒的衣裳,还请万勿推辞。”

“这……”将桌上的包裹打开,内里赫然是两件毛皮斗篷,姚水娟她下意识地伸手将斗篷展开,一个厚实的信封顺势从斗篷褶皱间滑落,“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姚水娟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了。她几乎是本能地认为里面装的是钱。

“你们……”姚水娟眉头猛地蹙起,声音骤然冷了下来:“你们未免也太小瞧人了。我们唱戏的从来只为自己的心,若是为钱,我们何苦这样?当初在庆云楼,见二位一家人谈吐不凡,不仗势欺人。我们原本存了结交之心,却不想你们这样看我们。既然这样,两位请便,姚某不送了。”

“姚老板。你误会了……”眼见姚水娟发怒,陆晚君连忙上前正欲解释,却见一旁一直没说话的郭彩萍弯下腰,捡起那个信封。她伸手扯了扯姚水娟的衣袖,低声道:“水娟,你先别急着发火,看看这是什么。”

两人移到窗边一看,信封内哪里是银钱,却是两张船票和印着特别通行证字样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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