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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醜嘆了口氣,“這世上再沒見過比你還小氣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請了贗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錢衰燈家澡盆的經典贗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錢十個的破菜碗就算抵過,有你這種損友真是晦氣。”接著“媚眼”對著公孫朝夕飄了飄,“我實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紅兒有哪裡好,值得你這般為她拼命。”

公孫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說:“和你這種奸詐的人相處久了,不免就突然覺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愛——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卻自以為很美;明明很迷糊,卻自以為很聰明的時候。”他加了一句:“何況,她的確長得很美,不是嗎?”

桃如醜詫異地看著他,半晌才說:“我實在看不出你是那種只因為美色就可以為她拼命的人。”

公孫朝夕嘆了口氣,“有時我自己也想不通,不過男人為了女人做事,女人長得很美,就是很足夠的理由了。”

桃如醜瞪著他,末了突然嘆了口氣,“說實話我也有點兒心動,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虛傳。”

公孫朝夕眉開眼笑,拍了拍桃如醜的肩,“作為男人,你我都很老實。”

桃如醜跟著“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嬌嗔狀,“哎呀……討厭!”

坐在一邊的蕭守紅凝神於眼前溪流上飄來的小花,充耳不聞那兩個打情罵俏的人究竟在說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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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實並不討厭桃如醜,甚至還有點兒同情:一個女人不會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樣,實在是件很可憐的事。

深夜,月色灑滿屋內——她心裡盤算了半天的爭床大戰沒有上演,公孫朝夕居然很紳士地說要陪桃如醜賞月,把床讓給了她。看著那兩個人手挽手出門而去,她心裡有些不是滋味:她一貫在公孫朝夕眼裡很重要,他拿她掙錢、她是他的搖錢樹,突然之間那份關注被另一個女人代替,她甚至覺得很寂寞。

躺在床上睜眼望窗外的明月,腦子裡想的是認識公孫朝夕這幾年的點滴:在洛陽牡丹會上一見驚豔,然後他花了半年時間吹牛拍馬哄騙追求,終於漸漸讓自己習慣了他的存在。他寫《冷芳譜》掙錢,她開始是不高興的,只不過沒說,但漸漸地也習慣了。習慣了有這樣一個人在身邊轉,習慣了這個人無時不刻不關心自己的一舉一動,要吃什麼要喝什麼,下個月去哪裡走哪裡比較近,小心注意不要去什麼什麼地方那裡危險等等等等。

認識三年了,可是她並不瞭解他。

他很聰明、很有點兒手腕,他貪財、非常小氣,他有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他愛貪便宜、愛聽吹捧、愛出名。

除了這些,她其實並不瞭解公孫朝夕。

他並不是個壞人。

只不過,他很多變、也很多面。

他是個小人。

她在公孫朝夕的紅牙大床上靜靜地想:他是個小人,可是當她落難的時候,這個小人比朋友讓她覺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錦衣華服俊朗灑脫的模樣,她斂了斂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說:她對公孫朝夕的注意,比對他的多。

她其實並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只不過能挑戰她仙女極限的,讓她失去控制做出些亂七八糟事情出來的,都是公孫朝夕。

他和桃如醜在幹什麼?她躺在床上想,渾然不覺這張紅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適柔軟,又是如何的奢侈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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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阿殺去殺錢衰燈?”桃如醜和公孫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醜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裝束,此刻卻負手踱步,恍恍然瀟灑白衣書生的模樣,“你覺得阿殺會成功?”

公孫朝夕頎長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顯飄逸,“六成六,阿殺出道至今還沒有失手過。”

“說實話我很奇怪,”桃如醜轉過臉來看向公孫朝夕,“錢衰燈雖然該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殺人的證據在手,為什麼非要阿殺去殺錢衰燈?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錢衰燈養碧蝠,又在峨眉山放養幾件事宣揚出去,小守紅兒也就解困,阿殺也不必冒險。”

“阿殺做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錢也有了,總這麼幹下去不是個辦法。他若是殺了錢衰燈,名氣也就到了頂點,可以守著銀子伺候老孃去了。”

“你想要他隱退?”桃如醜高挑起眉,“人生禍福如朝夕……”

“他如果現在回家種田,他老孃會很感激的。”公孫朝夕說,“他老孃快病死了……卻不准我說,她可是盡心盡力支援她兒子做殺手,說要等到阿殺名聲一揚,白道黑道嚇得屁滾尿流的那天。”

桃如醜大笑,“西門娘子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還要勾搭十八歲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個活寶。”公孫朝夕翻著白眼。

桃如醜含情斜睇,“已經二十三的人還自稱十八,你以為我不知道西門娘子對你很有意思?”

公孫朝夕瞪著眼道:“讓阿殺知道他娘有意思讓我變成他爹,那不孝子豈不是要讓他娘守寡?”

三 一著下錯滿盤棋 [加入書籤]

(更新時間:2006-7-30 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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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孫朝夕的茅屋裡,蕭守紅呆呆地望著明月,突然坐了起來,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孫朝夕相識三年的點滴,越發覺得——其實他對她,很不錯。

他雖然是個俗人、是個奸商、是個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對她很好,每當她遇難出事的時候,都會有公孫朝夕的影子,尤其是這一次……她漸漸地露出一點兒微笑,看著自己的鞋尖,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別人還是怎樣,總之他對她,真的是很好。

蕭守紅一夜未眠,天亮的時候起來去溪邊洗漱,拆開頭髮重新梳理,抬起頭來的時候微微一頓——她看到一隻蝙蝠飛過,心裡詫異:蝙蝠不是晚上才出來嗎?而且那隻蝙蝠幾乎渾然和周圍青山綠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極好,是看不出來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凜,握劍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動靜,過了一會兒——四下無人,難道這隻碧蝠只是湊巧經過?還是鄙夫王錢衰燈突然到了這毫不起眼的高陽山?她自信一路前來高陽十分隱秘,絕不可能有人看見,但碧蝠絕非幻覺。

正當她全神運功潛查的時候,突有所覺,驀然回首——身後不到一尺處站著一個人。

一個綠衣人,衣服顏色和剛才那隻碧蝠一模一樣。

她微凝眉,徐徐橫劍,此人左眉有痣臉色蒼白,身材不高手握彎刀,必是信侯宮第二高手,號稱“一刀殺十人”的“小彎刀”李豔芳。

他是個男人。

叫做李豔芳。

他為什麼出現在高陽山?蕭守紅已經無暇去想,李豔芳是她幾年來遇到的大敵之一——她慶幸公孫朝夕和桃如醜都還沒有回來——那奸商的武功奇爛無比,桃如醜是否會武功她看不出來,但不能讓客人冒險。她不知不覺已經將公孫朝夕視為這間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並沒有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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