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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老刑警,從事公安工作已經有三四十年了,這些年裡,我曾經遇到很多大案要案和重案,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上個世紀參與過的幾個案件。

我手頭有這麼兩張保持著連續性的特殊照片:一張是我滿面疲憊,雙眼吃驚地睜大,身體前傾,兩手前伸;在我前面,一箇中年男子,單膝著地,雙手下按,他的頭頂上方,一抹紅影向後飛去。一張是我彎著腰,雙手攙扶那個中年男子,而那個中年男子已雙膝跪倒,頭幾觸地。背景是臨江市公安局正樂派出所院內,一面大書著“為人民服務”的影牆,那一抹紅影正是中年男子向上甩出的一條中華牌香菸。

我之所以在這裡津津樂道於這兩張照片,是因為這兩張照片的來歷不同於往常。

一是由於這兩張照片是在兩個當事人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一個恰巧有相機在手的照相愛好者抓拍的,而就當時的情景而言,派出所大門緊閉,是不允許外人入內的,不知什麼原因,他卻正在院內。我曾在偵查案件現場,留下了不少的照片,但在此之前,卻沒有任何一張是公安以外的人員拍攝的。

二是這兩張照片記錄了一起重大案件的成功破獲,以及受害者家人激動、興奮得不能自制的感恩之情。任何人只要身臨其境,不論吃了多少辛苦,流了多少血汗,也不論作出了多少常人難以意料的奉獻,他的心裡都會裝滿了成就、欣慰、滿足、幸福。

這兩張照片勾起了我的記憶,偵破這起案件的十個日日夜夜,又十分鮮明的回到我眼前。

這是一起在當時引起震驚的綁架人質、敲詐勒索案,也是我運用直覺破案的最成功的一例。在那個輝煌的時刻,我慶幸過,陶醉過,在心裡一度充滿了自信。

現在還是讓我用平直的語言來敘說這段往事吧。

1995年5月1日,國際勞動節。

臨江市薑桂鄉慶和村的姜作忠,興沖沖地走在鄉間大道上。

此刻,他心頭特別愉悅,今天剛從上海建築工地回家,三個月沒有見到孫兒小磊,心裡總是記掛不下。小磊是姜家獨苗,今年五歲,長得聰明結實,是全家的掌上明珠。小磊和爺爺特別投緣,只要爺爺在家,總是圍著爺爺不住的跑前顛後。姜作忠對他喜歡得了不得,真是應了《紅樓夢》中的那句話:“抱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他在上海開了家拆房公司,生意特別好。上海正值城市改造和建設的高潮,要造新樓必須拆舊屋,拆房公司也就應運而生。這幾年的經營,對一個鄉下人來說,可謂是賺足了鈔票,成了遠近聞名的富翁。要不是老婆和兒媳執意不肯,他早將孫兒帶到上海去了。現在是下午四點三十分,到了去幼兒園接孩子的時候了,他不顧疲勞,自告奮勇去接小磊。走時心裡還在犯嘀咕,鄉下和城裡到底不一樣,城裡早就放假了,鄉下的幼兒園卻在五一節照樣上課。要不然,自己早已見到小孫兒了。

進了幼兒園,姜作忠直奔中班教室。他站在門口,目光掃視一遍,沒有看到小磊。又環顧了一週,還是沒有見到孫兒。他心中暗想,當真是上了些年紀,難道記錯了教室?鄉村幼兒園規模不大,一共只有四個班級,每個班級只有一個教室。他逐個教室看了看,仍然沒有見到朝思暮想的小孫兒,心裡不免有些著急起來。

他又回到了中班教室,大聲向老師發問:“姜小磊在不在這裡?”

女老師抬頭望了望,反問道:“你是姜小磊的什麼人?”姜作忠聽後有些生氣,粗嗓門回道:“我是他爺爺,來接他回家!”

大概是對這位爺爺的粗聲大氣不滿,女老師故作驚訝之態:“哎呀,你可來遲了,小磊已經被他叔叔接走了。”“什麼?!被他叔叔接走了,他哪來的叔叔?”這次輪到姜作忠驚訝了。他心裡掠過了一個不祥的念頭,對那個女老師道:“我回去看一下,小孩沒有回家,我跟你們沒完。”來不及多說,他急急忙忙往回趕。

回到家一看,孫子小磊沒有回來,老婆和兒媳也沒有叫人代接。

這種情形在以往從來沒有發生過。

這時,一家子都緊張起來,有的外出尋找,有的一個接一個的打電話,向可能接走小孩的親友詢問,姜作忠又趕到幼兒園追問小磊的下落。

幼兒園女老師這時也感到問題嚴重,認真回憶了當時的情況,說是被一個年約二十五、六歲,身高在l65厘米左右的長髮男子接走,他自稱是小磊的叔叔,順道來接他回家,小磊就被他抱走了。

幾個回合一折騰,時間已到晚上七時左右。一家人聚到一起,你哭他喊,亂成一片。

正所謂“當局者迷”,惶急之中,無計可施。還是姜作忠有些主見,他沉默良久,對家人說:“現在看來,小磊可能出事了,我們不能亂糟糟的瞎撞。為了把小磊趕緊找到,一是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二是請求親友一起出動尋找。只要能把小磊找回來,什麼代價都在所不惜。”

臨江市公安局在五月二日凌晨接到小磊失蹤的報案,在做了初步調查後,認為綁架人質的可能性很大,隨後向江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為了應對日漸複雜的刑事案件發案態勢,原來的刑警大隊已統一升格為處級建制的支隊,縣、市的刑警隊也升格為科級建制的刑警大隊)報告,請求調派精幹人員指導、參與偵查。

這是近幾年來首起綁架兒童案,刑警支隊決定,凡是能抽調出的偵查人員,都去臨江參加案件偵查。因而郭笑支隊長和我帶著一幫偵查員,在五月二日上午趕到了案發地薑桂鄉。

一個五歲(實足年齡只有四歲)幼童,被人從幼兒園接走,一夜未歸,顯然已發生了異常情況。不論是親是友,出於對幼童的鐘愛,在未通知幼童家長的情況下,將幼童接走,總不會在事後仍不告知幼童家長,過了一夜也不將幼童送回的。我們分析認為,小磊失蹤的原因,兩種可能性最大:一是被綁架,二是遭殺害。綁架幼童的目的,通常為錢財;殺害幼童的動機,一般是仇恨引起的報復。

根據這種思路,我們和臨江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楊學恭、刑警大隊教導員孫建明商定,把偵查人員分成三個小組,佈置了緊急調查任務:一組負責對幼兒園作詳細瞭解,弄清接走小磊的具體時間、過程以及接人者的體貌特徵;向居住在幼兒園附近的住戶,以及在發案時間段內經過幼兒園周圍路段的所有人員,作逐個走訪,以確定目標,發現線索。二組負責對河道、荒地、空屋、草木隱蔽處等方位的搜尋,對駛經薑桂的公交和計程車駕駛員訪問,以發現作案現場或失蹤幼童的蹤跡。三組專門找姜作忠家人以及他的親友、鄰居談話,重點了解姜作忠一家人最近幾年的生活、交往以及對外發生的矛盾、糾紛等情況,以判斷小磊失蹤的原因,或者說是作案者作案的動機。

經過半天半夜的緊張工作,調查結果表明,小磊是被一個操本地口音的陌生男青年從幼兒園接走,之後便失去了蹤跡。姜作忠一家人在當地還算厚道,由於經濟條件較好,對別人一般不計較小利,因而不論在上海還是在本地,對外交往中,沒有發生過引人注意的矛盾或糾葛。

照此看來,小磊的失蹤,與綁架人質有關。姜家在上海辦拆房公司,賺了大錢,在當地早有傳聞。如果這種判斷不錯,那麼,綁架者的第二步動作,應當是開始敲詐。

我們隨即對姜家的通訊進行了嚴密的監控,並部署了在姜灶地區的全面排查。同時要求村組幹部全力配合,公安人員工作不計晝夜,限令案件必須在三日內破獲。

面對這起綁架幼童案,我們每個人都感到肩頭壓力的沉重。即使綁架作案者的目的,只是為了挾持人質以脅迫敲詐,但人質不是一個物件,他要吃要喝要自救,特別是一個事理還不分明,利害難以判斷的小孩,哭喊吵鬧難以避兔,這對綁架者而言,拖的時間越長,麻煩和風險越大。因而綁架者不可能長久保留人質,“撕票”、殺害人質的惡果,隨時都會發生。受害者家人出於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將解救幼童、懲辦兇手的責任交給了人民警察,如果此後發生了意外,我們將無法向受害人作出交待。這時,我們內心的惶急和不安,決不亞於姜作忠一家人。

第二天一早,我便跑到姜家,對雙目通紅、唏噓不已的姜作忠特別言明:從現在開始,凡是發生了與小磊有關的任何情況,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和我們聯絡,決不能自作主張,私自行動。否則,貽誤了時機,造成了惡果,只能由他們自己負責。我們目標一致,為了救出小磊,一定要傾力合作。聽完我的話後,姜作忠沉思了片刻,站起身來,莊重的點了點頭。我拉住他的手,緊緊地握了握,非常誠摯的對他說:“我代表偵查人員向你感謝,感謝你的合作。現在,我們的心情和處境與你一樣,不能有任何的疏漏,不能有絲毫的懈怠,決不能因為工作中的失察而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聽了我的話,姜作忠的淚水又滾滾而下。

這天上午十時整,我們預想的情況發生了。住在姜作忠西面不足二百公尺的村黨支部書記家裡,電話鈴響了起來,女主人老黃抓起聽筒,電話裡傳來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請你叫姜作忠來接電話。”

老黃覺得有些奇怪,說話的口氣也就不那麼好聽:“他家裡有電話,為什麼不直接打過去?我這裡又不是公用電話,還要叫我去喊人!”

哪知道對方的口氣更強橫:“你還是去叫吧,我有重要的事要找他。耽誤了恐怕你負不起這個責任!”這時老黃猛然想起小磊的事,莫非這個人知道了內中情況?於是大叫了一聲“你等著”,忙不迭去姜家喊人。

當姜作忠氣喘噓噓的趕到,抓起話筒,說了聲我是姜作忠時,對方的音調已十分不耐:“為什麼等這麼長時間,是不是想搞什麼花樣?我警告你,不乖乖的聽話,是要斷子絕孫的!趕快準備150萬元現金來贖人,地點以後再通知你。”說完未等回應,“啪”的一聲結束通話了電話。姜作忠手拿著聽筒,怔怔的站在那裡,久久說不出話來。但他的心裡卻在翻江倒海:被公安局的同志說中了,果然是綁架人質!唉,有錢也惹禍啊。這個混賬東西,要錢衝著我來,何必為難一個與錢毫無關係的小孩呢!

他木然地跨出書記家的大門,對老黃在身後大聲的追問,彷彿沒有聽到。他內心在激烈地爭鬥,這個傢伙心太狠了,一張口就是150萬,這是多大的數目喲,幾乎是這麼多年辛辛苦苦的大部分積蓄。不過,為了小孫子,怎能不拿呢?花錢消災吧!這個事要不要告訴公安局的同志呢?他們知道了這個事,肯定不同意拿錢贖人。綁架的人錢不到手,肯定不會放人。等候公安機關破案,不知還有多少日子,怕只怕夜長夢多,平白生出變故。但是,如果給了錢又領不回小孫兒,怎麼辦呢?自己勢孤力單,鬥得過這個傢伙嗎?公安局威勢很大,他們處理這種事,辦法總比我們多。再說,早上我已經答應過有事立即報告,他們在幫助我處理這件事,對他們食言,會引起不快的。還是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同意贖人,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我再自個行動。

打定主意後,姜作忠掉過頭來,向公安人員的住地走去。

在獲知這個訊息後,我們幾個經過商量,很快取得一致意見:既然綁架者的目的是為了敲詐,獲取錢財才是作案的最終目標,不妨垂下香餌,誘魚上鉤。

我們明確告訴姜作忠,同意出錢贖人,但是還要等待進一步的交易資訊。從安全形度考慮,整個行動計劃必須聽從公安機關的安排。在行動實施前,可以公開的在銀行取款,向親友借錢,準備花錢消災。

同時,從這個情況中,也可以看出作案者對姜家周圍情況很熟悉,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他們之中至少有一人居住在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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