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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的對蹠群島(即澳大利亞和紐西蘭)使我們想起孩提時代對這個世界的好奇和疑問。只不過幾天前,我還期盼,這一座盪漾在大海中虛無縹緲的堡壘會成為我們返鄉航程中的一個定點,但是,現在我發覺,就像我們的想象力停駐的每一個地方,它其實只不過是一個陰影——向前邁進的人永遠捕捉不到的東西。

——達爾文

《小獵犬號航海記》(Voyage of the Beagle)

那位做生意的朋友批評我:你讀了太多西方人寫的、對印度充滿偏見的書。這麼說對我並不公平。他認為正確、值得一讀的書,我讀過不知多少本。況且印度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成為我童年生活的背景。我外祖父來自印度,但他從不曾向我們描述這個國家的山川文物,因此對我們來說,印度並不是真實的——它只不過是一個存在於特立尼達這個小島外面的茫茫太虛中的國家。離開印度後,我們家族的旅程就算終結了。印度是虛懸在時間中的國家。它跟我後來發現的那個國家——許多經過格蘭茨出版社和艾倫與安文公司出版的立論“正確”的書籍,以及《特立尼達衛報》刊載的發自印度的電訊——實在聯絡不起來。在我心目中,印度依舊是一個特殊、與世隔絕的地方,它哺育過我外祖父和其他出生在印度以契約勞工身份來到特立尼達的鄉親,但即使是這段歷史,後來也湮沒在茫茫太虛中(就像印度這個國家),因為在這些人身上,我們看不到賣身契約遺留下的痕跡,甚至看不出他們當過勞工,做過苦力。

如今,回想起特立尼達島上的童年生活,我記得一位老太太。她是我母親孃家的朋友,面板白皙,滿頭華髮,平日喜歡穿金戴銀,顯得十分闊氣。她只會講印地語。她那優雅的舉止言談,配合她丈夫的翩翩風采(他唇上留著濃密、花白的八字鬍,身上總是穿著一套纖塵不染的印度服裝,卻十分沉默寡言,跟他妻子的聒噪形成鮮明的對比),一開始就在我幼小的心靈裡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我心目中,這對夫婦簡直就是高不可攀的外國人,雖然他們跟我們家非常親近,平日往來十分密切(他們經營的那間小鋪子,就在我外祖母的商店附近)。他們來自印度。這樣的出身和背景賦予他們一種神秘而迷人的魅力,但這份魅力到後來竟也變成一種障礙。他們漠視特立尼達,不,應該說,他們自絕於特立尼達。這對老夫妻根本不想學英文,而英文正是孩子們日常使用的語言。老太太嘴裡有兩三顆金牙,因此,人人都管她叫“金牙婆婆”。這個混合了美式英語和印地語的稱呼顯示,她所屬的那個世界如今已經漸漸消退、隱沒了。金牙婆婆一輩子沒生養過兒女,也許就是這個緣故,她常來我們家走動,在孩子們面前扮演祖母的角色。這份苦心並沒得到回報,大夥兒還是不怎麼喜歡她。此外,她老人家還有一個缺點:貪吃,就像一個小孩,常常不請自來,到我們家吃飯。你若想整她老人家,很簡單,只要拿一塊巧克力通便劑請她吃。有一天,她在我們家發現一大玻璃杯看起來像椰奶的東西,二話不說,端起來就往嘴裡直灌,一口氣喝個精光,結果卻生病了,躺到病榻上。她老人家終於懺悔了——但她那種悔悟聽起來卻像是責備。原來,她喝了一大杯白色顏料。令人詫異的是,她老人家竟然硬著頭皮把它喝光,眉頭也不皺一下。在飲食方面,金牙婆婆倒是充滿實驗精神,喜歡嘗新,一點都不像印度人。這個恥辱一輩子跟隨著她,直到她去世那天。就這樣,一個“印度”在我們眼前垮掉了。長大後,我們搬進城裡,金牙婆婆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便漸漸縮小了,貶低了,變成一個古怪的鄉下老太婆,不值得我們交往。那時她的世界顯得那麼遙遠,那麼死氣沉沉,然而事實上,時間並沒把我們跟她老人家分開。

我還記得一個叫“巴布”的人。他也留八字鬍,十分嚴肅沉默,平日不苟言笑,一如金牙婆婆的丈夫。在我外祖母的家庭中,巴布佔有一個奇怪的職位。他也是在印度出生,但他為什麼會待在我們家,獨個兒居住在廚房後面的一個房間裡,到現在我還不明白。我們小時候居住的那個世界實在很窄小閉塞。關於巴布,我只知道他出身武士階級(即剎帝利),如今,這個雄赳赳的大男人,每天黃昏卻孤零零蹲在陰暗的房間裡,給自己弄一頓簡單的晚餐——揉麵,切菜,做一些在我看來只有女人才該乾的活兒。難道,這位印度武士也當過勞工?在我們小時候,這是難以想象的,但後來卻被證實了,只不過到了這個時候,我們已經不在乎這種事情了。我們已經搬家,外祖母要找人幫我們挖一口井。巴布從他仍居住的那個房後的小房間來了。井越挖越深。巴布乘吊床進入井中,把挖掘出來的泥土堆放在吊床上,讓人們拉上去。有一天,吊床沒有運載泥土上來。巴布挖到了石頭。最後一次,他乘吊床回到地面上,隨即收拾行囊,返回他那個太虛幻境中。往後,我再也沒看見過他。偶爾看到板球場邊緣那個深洞,我才會想起這位印度武士。井口已經鋪上木板,但每次看到精力過人的守場員奮勇追逐邊線球時,我就會感到心驚肉跳,生怕他們一腳踩進坑洞中。

嚴格說,在特立尼達,“印度”並不是顯現在我們周遭那些人物身上,而是存在於我們家中的一些器物上:一兩張破舊不堪、髒兮兮、不再能夠睡人的繩床,這些年來一直不曾修補過,只因為在特立尼達實在找不到擁有這種技能的工匠,但我們還是把繩床儲存下來,讓它佔據家中一點空間;幾張用稻草或麥稈編織成的草蓆;各式各樣的黃銅器皿;好幾臺木製的傳統手工印染機,早已報廢,因為現代工廠生產的印花棉布花樣又多,價格又便宜,況且,印染技術也早已經失傳了,在特立尼達再也找不到一位印染師傅;大本大本的書籍,紙張粗糙易碎,油墨濃濃膩膩;大大小小的皮鼓和一架殘破的簧風琴,一幅幅五顏六色的圖片,畫中的印度神或坐在粉紅蓮花座上,或光芒四射地背對著白雪皚皚的喜馬拉雅山,琳琅滿目的祈禱用具——銅鈴、銅鑼、模樣很像羅馬油燈的樟腦爐、用來舀取和分配“神酒”的長柄湯匙(印度農民的神酒,平日喝的是紅糖和水,加上幾片菩提樹葉,節日裡喝的則是加糖的牛奶)、各式各樣的神像、一顆顆光滑圓潤的鵝卵石、用檀香木削成的棒子。

我們家族的旅程已經終結了。如今,在我個人的這趟印度之旅中,我會發覺,我們家族的遷徙和轉變——從印度北方邦東部,漂洋過海來到特立尼達,到底有多徹底,究竟能不能再回頭。當初,我外祖父從老家的村莊出發,走好幾個鐘頭的路,來到最近的鐵路支線車站,搭一天一夜的火車來到港口,然後搭船在海上度過三個月,最後才抵達特立尼達。而今,“印度”只存在於我們家的一些器物中。但我們的印度小區,表面上看起來自給自足,卻也存在著一些缺陷。很快,我們就不再使用傳統的掃帚。木匠、泥瓦匠和補鞋匠的技藝,本地人可以提供,但我們到哪裡去找織工、印染師傅、製作黃銅器皿和印度繩床的工匠呢?因此,我外祖母屋裡的許多東西是無法替換的。這些東西備受珍惜,因為它們來自印度,但外祖母繼續使用它們,直到這些東西徹底殘破、腐朽了,而她老人家並不會因此感到懊惱悔恨。後來我才領悟到,這就是印度人的生活態度和人生觀:習俗必須保持,因為它是古老的東西,這就是薪火相傳。至於究竟有沒有一個古老的過往文明支撐這種傳承,卻不是那麼重要。古老的東西,無論它是一尊笈多王朝①神像還是一張繩床,不管它有多神聖崇高,都必須被人使用,直到它殘破腐朽、不堪使用為止。

小時候,對我來說,哺育過我周遭許多人、製造出我家中許多器物的印度,是一個面貌十分模糊的國家。那時,在我幼小的心靈裡,我把我們家族遷徙的那段日子看成一個黑暗時期——從大海伸展到陸地的那種黑暗,就像傍晚時分,黑夜包圍一間小茅屋,但屋子四周還有一點光亮。這一圈光芒就是我在時空中的經驗領域。即使到了今天,儘管時間擴充套件了,空間收縮了,而我也已經在曾經被我看成黑暗的地區,神志清明地暢遊過了,但那團黑暗依舊殘留著,殘留在今天我再也無法接受的那種人生態度、那種思維和看待世界的方式中。當年,我外祖父鼓起勇氣,完成了一趟險阻重重的航程。生平第一次離鄉背井,他面對的是一個嶄新、令人驚愕的世界,包括距離他那座村子好幾百英里的大海。可是,不知怎的,我總覺得,一旦離開家鄉,他老人家就不再觀看這個世界了。後來,他曾經返鄉,但只是為了帶回更多印度的東西。在特立尼達,為我們家興建一棟住宅時,他拒絕參照島上各式各樣的殖民地式建築風格,而是自己動手設計藍圖,建造出一間笨重、平頂、怪模怪樣的屋子,而這種房舍,日後我在印度北方邦那些殘破的小鎮一再看到。外祖父他老人家遺棄了印度,然而,就像金牙婆婆,他也棄絕特立尼達。可是,他卻能夠腳踏實地活著。他那座村子外面的任何事物都打動不了他的心,沒有人能逼迫他走出他的內心世界,不論到哪兒,他都隨身攜帶著他的村莊。一小群親友,加上幾畝土地,就足夠讓他老人家在特立尼達這座島嶼中央,心滿意足地重新建立一個北方邦東部的村莊。在他心目中,這兒就是遼闊浩瀚的印度大地。

身為他的子孫,我們卻無法棄絕特立尼達。我們家那棟房子外觀很奇特,但也不比島上其他房屋獨特多少。從小我們就察覺到,我們這座島嶼聚居著各色人種,彙集著各式各樣的房屋。毫無疑問,他們也有自己的一套器物和習俗。我們吃某種食物,舉行某些儀式,遵守某些禁忌,我們瞭解到別的種族也有一套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信仰。我們不願分享他們的東西,也不想讓他們分享我們的東西。他們是他們,我們是我們。沒有人教導,但從小我們就體會到這點。我們從不刻意去想,我們身為印度人在這個多元種族社會的處境。別的種族難免會批評我們(長大後,我才領悟到這點),但這些話不會傳進我們家裡,而就我記憶所及,小時候我們家從不討論種族問題。儘管生活在一個充滿種族差異的社會中。說也奇怪,我在這方面卻能夠一直保持赤子之心,純真得不得了。記得,在學校唸書時,我最喜歡的一位老師卻讓我感到很迷惑,因為他有一頭糾結成一窩的鬈髮。百思不得其解,我竟然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位老師跟我一樣,這會兒還在長大中,再過幾年,頭髮自然會長得又長又直。我們家裡從不討論種族問題,但不知怎麼回事,從小我就覺得穆斯林比其他族群更特別。他們不值得信任;他們會陷害你。穆斯林一走近我外祖母的屋子,大人們就會指點著他那與眾不同的帽子和灰白鬍須,警告我們,可千萬要小心,莫招惹這種人。在我們眼中,我們家族之外的每一個族群所具有的特徵,在其他印度人(尤其是印度教徒)身上比較容易察覺,因此也比較讓人放心。種族意識遲早會進駐我們這些小孩的心靈,但在這之前(一直到最近),我們憑藉古老的、印度式的階級區分來面對社會上那種能夠為我們的生活增添些許情趣和風味的族群敵對關係,儘管這種區分在今天的特立尼達早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我們家庭外面的每一件事物都具有這種歧異性。離家時,我們得面對和接受這種差別,有時甚至可以把它忘掉,譬如在學堂裡。然而,每次跟別人交往,一旦發現對方咄咄逼人,侵犯到我們的信仰和習俗,我們就會開始退縮,跟他們保持一段距離。記得有一回(其實這件事是後來發生的,那時我們的家庭生活已經產生很大的變化),我被帶去探訪一家人。他們跟我們家並沒有親戚關係,這使得我們的造訪讓人覺得有點突兀。不知什麼緣故(也許是聽別人說的吧),我心裡早就認定他們是穆斯林,因此,在我眼中,這家人的生活方式確實與眾不同,簡直就是非我族類。這種差異顯現在他們的外表、衣著、房舍以及我最擔心的——食物上。他們請我們吃一種又硬又脆、跟牛奶攪拌在一起的細麵條。不知怎的,我就是相信,這種食物肯定跟某種神秘詭異的儀式有關。望著手裡的一碗麵條,我實在吃不下。後來我才曉得這家人是印度教徒。我們這兩個家庭,後來還成為親家了呢。

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和生活方式總會無可避免地漸漸凋萎變質。我們搬到特立尼達首府後,由於城裡印度人很少,這種改變進行得更快了。外面的世界大舉入侵。我們變得越來越退縮,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彷彿見不得人似的。然而有一回,我們卻公開向這座城市提出挑戰。我外祖母想在一株菩提樹下舉行一種叫“卡塔”的印度教誦經法會。整個特立尼達島,只有一株菩提樹,而這棵樹生長在府城的植物園。我們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出乎我們的意料,許可證竟然發下來了。於是,一個星期天早晨,我們一家子圍坐在掛著植物園標籤的菩提樹下聆聽印度教大師唸誦卡塔經文。燃燒供品的火堆,噼噼啪啪響個不停,整座植物園瀰漫著松脂、紅糖和印度奶油的氣味,銅鈴、鑼鼓和海螺等法器的吹吹打打震天價響。早晨在植物園中散步的市民,男女老少,紛紛駐足圍觀。一位謹守星期六為聖日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教派信徒只管瞪著我們,顯然把我們當成異端看待。在幽靜的植物園中,一場古老的、源自另一個大陸的、屬於雅利安人種的宗教儀式,正在一株菩提樹下舉行,距離特立尼達總督官邸不過數百碼之遙。整個場景充滿田園風味,宛如一首牧歌。但直到長大後,我們才體會這一點。那時,我們還在學校讀書,對我們這些孩子來說,眾目睽睽之下參加這種儀式,實在讓人覺得很難為情。我們羞答答怯生生地端坐在菩提樹下,忍受別人異樣的眼光。我們那個原本隱秘的世界,很快就縮小了,漸漸消失了。儘管如此,特立尼達首府西班牙港的少數幾位虔誠的印度教徒,偶爾還會供養婆羅門,而我們這一家正巧屬於這個階級,於是我們就去接受供養,大吃大喝,臨走時還接受主人的饋贈——幾匹布和一個紅包。我們從不懷疑自己的好運。高高在上接受供養,確實是一種好運道。吃完一頓大餐後回家,穿著普通的襯衫和長褲走在街上,我們又變成普通的孩子,跟城中其他男孩沒什麼兩樣。

在我看來,這樣的好運道難免有些許欺詐色彩。我的家族栽培過無數梵學大師——印度教的智者和賢人,但我從小就不信宗教。我對宗教儀式毫無興趣。這些活動往往拖得太長,沒完沒了,而食物到最後才端上來。我聽不懂印度教祭典使用的語言(家中的長輩似乎以為,憑著本能和直覺,小孩子應該聽得懂這種語言),從沒有人向我解釋儀式和禱詞的含義。在我眼中,每一場儀式都是一樣的。神像對我毫無吸引力,我不想花心思探索它們的來歷和意義。我不信宗教,厭惡儀式,沒有能力從事玄學上的思考——這似乎違背了遺傳規律,因為我父親天生喜歡思索宗教(尤其是印度教)的問題。因此,生長在正統印度教家庭的我,對印度教幾乎一無所知。儘管如此,我畢竟受過印度教薰陶。那麼,印度教對我的影響究竟是什麼呢?或許,印度教提供給我一套修身養性、待人處世的哲學吧。我不清楚。我叔叔常對我說,我的棄絕其實是可以被接受的、另一種形式的印度教精神。剖析自己的內心,我只找到印度教對我的三種影響:人類的差異性(這點我在上文已經解釋過)、模糊的種姓階級意識,以及對一切不潔事物的排斥。

直到今天,每次看到有人用自己的盤子裝食物餵養貓狗,我就會感到不寒而慄。對我來說,這是一種不潔的行為,就像小時候在學校,看見同學們分享一支棒冰,你吮一口我舔一下,或者就像在別人家裡,看到婦女們手裡拿著一根長柄勺,一面攪動鍋子,一面舀取食物往自己的嘴裡送。這樣的情景總是讓我感到噁心。這不僅僅是族群的差異性,它還牽涉到印度教的一大禁忌:不潔。說也奇怪,在形形色色的食物禁忌中,只有甜食被豁免。我們在街邊攤購買木薯糕,吃得津津有味,但黑人工人逛街或看球賽時最愛吃的黑布丁和各種醃製食物,我們打死都不敢嘗一口。你也許會以為,我們家裡吃的食物,千百年來從不曾變換過,吃來吃去總是那幾樣東西。實則不然。族群之間的食物交流究竟是如何進行的,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我們家族不斷採納其他族群的烹調方式,諸如葡萄牙人的西紅柿和洋蔥燉鍋(裡面幾乎可以加入任何食材),以及黑人用山藥、大蕉、麵包果和香蕉製作的各種食品和點心。其他族群的菜式一旦被吸收,就變成我們家庭食物的一部分,但外面餐館和路邊攤賣的東西,我們還是不敢品嚐,我的偏見是那麼的深,以致十八歲生日前幾天離開特立尼達時,我只在餐館吃過三次飯。從特立尼達出發,轉眼就抵達紐約市,但這段旅程對我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夢魘。我在這座城市度過了又餓又怕的一天。搭船前往英國的南安普敦港,一路上我只吃甜點和糖果。我給服務生小費時,他忍不住對我說:“別的客人拼命大吃大喝,就像豬一樣,先生您只吃冰淇淋,真難得啊。”

食物是一回事,種姓又是另一回事,兩者可不能相提並論。年紀稍長後,我很快就發現,種姓階級制度在特立尼達其實只是我們關起門來玩的一種私人家族遊戲,但有時候它卻能夠影響我們對外人的態度和看法。有一位遠親結婚了。聽人家說,她丈夫出身“查瑪爾”階級——所謂“查瑪爾”就是皮革工人。這個男人很有錢,交遊廣闊,很有見識,在他那一行中稱得上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但他畢竟是個“查瑪爾”。也許,這只是個謠言(印度人的婚禮總會出現這種毫無根據的指控和毀謗),但往後每次見到這對夫妻,我就會想起這個謠言,而這種對種姓差異的敏感性是不由自主產生的。這一輩子,只有這一次,我用種姓階級的眼光看待一個人。這場婚禮是在我很小的時候舉行的。在印度,一般人也會被他們所屬的種姓階級染上特定的色彩,尤其是事先公佈種姓身份,不管這樣做是出於善意或惡意。然而,同樣是種姓階級制度,在印度和特立尼達,它給我的感覺卻截然不同。在特立尼達,種姓並不會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偶爾提到種姓,也只不過用它來彰顯一個人的潛在特質——它傳達出的訊息,跟一位手相家或字跡鑑定專家的見解,實在沒什麼兩樣。在印度,種姓卻意味著一種強制而且殘酷的勞力分工:可以把一個打掃廁所的人貶到社會最底層,讓他受盡屈辱,而這是我在特立尼達時從沒想到過的。在印度,種姓可不是好玩的東西。待在印度那段日子,我從來不想知道我遇到的那些人出身什麼種姓階級。

我沒有信仰,我不喜歡參加宗教儀式。在這種活動中,我總是看到荒謬的一面。我拒絕跟堂兄弟們參加“賈內瓦”——新生兒生命線儀式。典禮結束時,接受儀式的小夥子頂著一顆大光頭,拿起一根簇新的絲線,撿起行囊和手杖,向族人們宣佈,他準備前往聖城巴納拉斯②求學。(兩千年前,住在印度鄉村的小夥子就是這麼做的。)他母親哭哭啼啼,哀求他別走,但他堅持要去聖城求學。就在這當口,家族中一位長輩被召喚前來,勸導這個小夥子。小夥子心一軟,終於放下手裡的行囊和手杖。這出戏看起來還挺精彩的。但我沒忘記,此刻我們身在特立尼達島上,距離南美洲海岸只有十英里,而我也知道,如果我的一位學業成績並不怎麼好的堂兄弟,打扮成印度教托缽僧的模樣,光天化日之下出現在西班牙港街道上,假裝前往印度聖城巴納拉斯求學,那肯定會引起路人圍觀,指指點點,我才不想這渾水。如今回想起來,我卻覺得,在特立尼達島上一間庭院中演出的這出古老印度戲劇,乍看之下荒誕不經,實際上倒是很感人很有意義的。

我拒絕參加這類活動,不過話說回來,童年時代有關印度教的記憶,卻也並不全然是負面的。有一天,學校上自然科學課,老師要我們用虹吸管做實驗。這項實驗的目的,我現在忘了,只記得老師拿出一個燒杯和一根管子,要全班同學依序傳遞,接到燒杯和管子的同學,必須湊上嘴巴吮一吮管子,然後觀察燒杯裡的化學反應。傳到我手裡時,我沒吮那根管子,就把它傳到下一位同學手中。我以為沒人發覺,但卻聽到後排一位同學壓低嗓門悄聲說:“這傢伙是真正的婆羅門。”這位同學也是印度人,家住西班牙港,是班上最難纏的男孩,大夥兒都怕他,但他說這話時語氣卻相當友善,甚至還帶著幾分讚許。這讓我感到有點驚訝。我原以為出身西班牙港的男孩對印度教的傳統一無所知,沒想到他卻一眼看出我的身份和階級。同樣讓我感到詫異的是,他竟然在公開場合把我們的另一半生活(隱秘的那一半)揭露出來。聽到他那句話,我卻也覺得很開心。從此,我對這個印度男孩有了好感,對他格外親切,但同時也感受到一種共同的悲哀、共同的失落:我的失落(他並未察覺到)是我自己的個性造成的,可說是咎由自取;而他的失落,從他的行為看來,卻是歷史和環境造成的。這種感覺,日後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時空,又會強烈地湧上我的心頭——那時我客居倫敦,整個人都迷失了。

西印度群島的一些作家,尤其是喬治·拉明,對我的作品頗有微詞;他們覺得,我不夠關注特立尼達島上的其他非印度族群。根據拉明的說法,不同族群間的衝突和對立是西印度群島最基本的生活經歷。這話沒錯。西印度群島的族群問題越來越嚴重。然而,把我童年時代那個文化的衰微看成是族群鬥爭產生的結果,不免會扭曲事實。在我看來,各個族群的文化在西印度群島並存,互相排斥,壁壘分明。其中一個文化日益萎縮凋零,這是無可避免的趨勢,因為生活在這個文化中的人只依靠記憶過活;表面看來,這個文化依舊完整,但那只是個假象。它衰頹了,並不是因為遭受外力攻擊,而是因為它不斷遭受另一種文化的滲透。我只能根據自身的經驗,提出我的看法。我在這本書中描述的家庭生活,事實上在我六七歲那時就已經開始消散,我十四歲時,它就已經不復存在。我弟弟雖然只比我小十二歲,但我們之間卻存在著一道比尋常代溝還要難以跨越的鴻溝。對我們家族那個隱秘的、苟延殘喘的、一直撐到二十五年前才崩塌的世界和文化,我弟弟毫無記憶,而這樣的一個世界和文化,是從東半球一個神秘幽暗的國度——印度,一路延伸到西半球的特立尼達。它日漸衰弱呆滯,終至敗亡。

對我來說,這樣的世界能夠存在於特立尼達(即使只是在一個小孩的意識中)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而更令人詫異的是,我們居然能夠接受兩個分離而並存的世界,一點也不覺得格不入。在其中一個世界中,我們彷彿戴上眼罩,只看得見我外祖父的村莊,一旦走進外面的那個世界,我們才會有充分的知覺,才會有完整的自我意識。而今來到印度,我會發覺,我那個比較新的、現在也許比較真實的自我所排斥的許多東西(自以為是、對批評無動於衷、拒絕面對事實、說話含糊其辭、思想矛盾的習性),在我的另一個自我中都能夠找到響應,而我卻以為,這個自我早已經被埋葬了,想不到一趟印度之旅就足以讓它復活。我瞭解的比我願意承認的還要多,還要深。我在這本書中描述的成長經歷,雖然因很早就被中斷而失去意義了,但卻能夠在我心靈中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這不能不算是一樁奇蹟。印度人是古老的民族,也許,他們會永遠屬於那個古老的世界。印度人對已經確立的、歷史悠久的事物,懷抱著一種莫名的敬畏。在外人看來,這樣的態度固然顯得有點笨拙荒誕,令人難以理解,但卻會讓人聯想起古羅馬的喜劇——滑稽而認真,這展現了羅馬人虔誠的一面。我早已棄絕傳統,然而,當我聽說在孟買舉行的印度教“排燈節”慶典上,現在使用蠟燭和電燈泡,取代我們在特立尼達仍舊使用的那種用陶土製造的古老油燈,我心裡就感到非常氣憤。這又是為什麼呢?我是一個天生不信宗教的人呀。可是,當我聽到那位同學悄聲說“這傢伙是真正的婆羅門”,我心裡感到莫名的悲哀——我是為了古老習俗的衰微和宗教信仰的淪喪而哀傷啊。多年後,在倫敦,當我接到拉蒙的死訊時,我再一次感受到這種悲哀。

拉蒙約莫二十四歲。他死於一場車禍。這樣的結局倒也在人們意料之中。他玩車玩了一輩子。為了汽車,他跑到倫敦,把他的父母和妻兒丟棄在特立尼達。拉蒙剛抵達倫敦,我就結識了他。第一次見面是在切爾西區③一套髒兮兮暗沉沉的出租公寓裡。這棟樓房的正面,看起來跟這條體面的、欣欣向榮的街道上其他房子的正面一模一樣:白色的牆壁、黑色的圍籬、色彩明豔的長方形門戶。若不是門口散置的牛奶瓶和視窗懸掛的廉價窗簾,我們根本看不出這是一套出租公寓。就在屋裡的一條走道上,一個昏黃迷濛的四十瓦電燈泡底下,我第一次看到拉蒙,他個頭矮小,頭髮濃密,髮梢翹起,臉上的五官剛硬粗糙,就像他手上那十根又粗又短的手指頭。他嘴唇上留著兩撇八字鬍,下巴布滿胡楂,看起來好幾天沒刮過臉了。他身上那件套頭毛衣,顯然是借來的。這件衣服原來的主人,可能是一個前不久來過倫敦的特立尼達人,此人把毛衣帶回家去,向親友炫耀他到過溫帶國家。拉蒙上身裹著這件套頭毛衣,整個人看起來邋里邋遢,十分寒磣。

他這個人的形象跟這套出租公寓的陳設倒是挺相配的:髒兮兮的綠色牆壁、黏膩膩的油氈、門把手四周的一圈汗漬、廉價椅子上早已經褪色的椅套和坐墊、汙痕斑斑的桌布。無數過客住過這套公寓,但從沒有一位肯花心思把房間打掃、整理一番:窗臺底下堆積著一層煤灰;天花板被煙火燻得黑黝黝;冷清空洞的壁爐裡殘留著很久以前一位房客遺留下的一堆灰燼,讓人想起野外的露營地;破舊的地毯散發出陣陣惡臭。沒錯,拉蒙看起來跟這套公寓挺相配,但不知怎的,卻又顯得格格不入。他畢竟是個外國人。特立尼達島上那一個個沒有籬笆的後院,和一間間在主屋旁邊加蓋的小屋,才是他安身立命的地方。他應該脫下套頭毛衣,打著赤膊,黃昏時分迎著沁涼的晚風,漫步在終年蒼翠欲滴的特立尼達鄉野中,觀賞那一群群嬉戲了一整天、終於合上眼睛打盹兒的小雞,眺望鄰家院子裡升起的裊裊炊煙。而今,同樣是黃昏時分,他卻身上裹著別人的套頭毛衣,呆呆地坐在一張低矮的床鋪上——這張床多少人睡過啊,多久沒清理過啊!它是坐落在倫敦市切爾西區一棟出租公寓裡的一個附有傢俱的房間,燈光昏黃,迷迷濛濛。屋裡的那部電熱器,被人吐了不知多少泡口水,奄奄一息,根本抵禦不了倫敦的潮溼和酷寒。拉蒙的夥伴們早已經溜出公寓找樂子去了。他不像這幫人那麼機靈,他不在乎衣著。他不能體會他們那股興高采烈的勁兒。

拉蒙很害羞,一天到晚悶聲不響,你問一句他答一句。瞧他回答問題的口氣,你會以為他是一個坦蕩蕩、沒有任何秘密、從不考慮未來(反正未來也沒什麼目標)的人。他離開特立尼達,只因為他失去了駕駛執照。他的犯罪生涯很早就開始了。那時,他只不過是個孩子。第一次被捕,是因為無照駕駛。第二次落網,是因為故態復萌,在禁令猶未解除的情況下私自開車。一樁罪行導引出另一樁,直到後來,他在特立尼達再也待不下去,必須走人。拉蒙得找個地方繼續玩他的汽車。他的父母親四處張羅,湊了一筆錢,把他送往英國。兩位老人家這麼做,只因為拉蒙是他們的兒子,而他們一直很疼他。然而,每當拉蒙談到父母親為他所作的犧牲,他的口氣總是淡淡的,彷彿那是他們該做的事情。

拉蒙這個人不懂得如何評估行為的道德標準和意義。對他來說,事情就這麼發生了,他還能怎樣。他把妻子留在特立尼達,她為他生了兩個孩子。“我想我總可以在別的地方混出一點名堂來。”說這話時,他的口氣卻絲毫不帶特立尼達黑街好漢的傲氣。他只是陳述一個事實,他不想對遺棄妻兒的行為或英雄氣概作出任何道德上的評斷。

“拉蒙”(Ramon)是西班牙名字。他取這個名字,因為他母親是委內瑞拉混血兒。他曾經在委內瑞拉待過一陣子,後來被當地警察驅逐出境。但他是印度教徒,根據印度教的習俗和禮儀迎娶他現在的妻子。我看得出來,他跟我一樣,並不把這些習俗看在眼裡,甚至比我還要輕視這些玩意兒,因為他從小就在外面闖蕩,年紀輕輕就被迫接受一個陌生的、對他來說跟倫敦市切爾西區一樣怪異的文化,哪像我,從小受到家庭的保護,在溫室中長大成人。

拉蒙很純真。他是個迷失自我的靈魂。若不是他對汽車有一份強烈的感情,他和一般動物實在沒有兩樣。人類的心靈,分成好幾個部分,其中一個部分專司評斷和感受。如果真的有這樣的部分存在於拉蒙的心靈,那麼,它肯定是一張白紙,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塗寫。他想開車就開車。他看上一輛汽車,二話不說,就立刻動手把車門弄開,把車子開走。他偷車可是一把好手。早晚他會被逮到,這點他倒不懷疑,但他很看得開。你跟他說一聲:“我的車子需要一個輪轂蓋。你能不能幫我弄一個?”他立刻走到街上,四面望望,二話不說,就從一輛汽車身上卸下他看中的第一個輪轂蓋,大大方方拎回家。他果然被逮到,但他從不責怪別人。這種事情早晚會發生,責怪別人也沒用。他的純真(你別以為拉蒙只是個頭腦簡單的人)令人不寒而慄。他像一部複雜的機器一樣純真。這樣的人,竟然也有溫柔的一面。出租公寓裡住著一位未婚媽媽。在拉蒙無微不至的呵護和照顧下,這對母子才不會遭受別人的欺凌。

但他的最愛卻是汽車。在這方面他是個天才。這個訊息很快就傳出去。來到倫敦才幾個星期,就有人看見他穿著沾滿油汙的衣裳,埋頭修理一輛破舊的汽車,一個身穿厚斜紋布制服的男子站在他身邊,跟他講價錢。拉蒙大概賺了一些錢。但他掙的錢全都花在購買新車和繳付罰款上——為了幫客戶修車,他隔三岔五就跑到街上,偷一盞車頭燈或其他零件,結果給逮到好幾回,被判罰款了事。其實他大可不必偷東西,但他還是偷了。儘管如此,街坊鄰里很快就傳揚開來,這個特立尼達人修車還真有一套。找他修車的人越來越多。拉蒙一天到晚忙個不停。

然後,我聽說他給自己惹上了一個大麻煩。住在出租公寓的一個朋友,央求他幫忙燒一部小型摩托車。在特立尼達,如果你想燒一輛汽車,就把它開到渾濁的卡羅尼河畔,放一把火,然後把燒成一堆廢鐵的車子推進河中,神不知鬼不覺。倫敦也有一條河。一天傍晚,拉蒙把摩托車抬進他當時擁有的一輛廂型貨車中,然後把車子開到河堤上。還沒來得及放火,一個警察就突然冒出來——這就是拉蒙的命:警察總是在節骨眼上出現在他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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