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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英國人對印度的統治是那麼徹底,後來他們撤離這個國家卻又是那麼堅決,無可挽回。對我來說,即使在印度待了好幾個月,在我眼中,英國人的統治所遺留的痕跡,依舊帶著幾分虛幻不實的色彩。我在一個英國殖民地出生長大。對我這種出身的人來說,英國人在印度留下的遺蹟,原本應該顯得很熟悉。然而,英國和印度一樣,是一個具有多重性格和麵貌的國家。表現在特立尼達島上的“英國”,跟我居住多年的“英國”不盡相同,而這兩個英國,和我目前在印度看到的這個遺留下許多痕跡的英國,也實在聯絡不起來。

這個英國,在我抵達印度的那一剎那,就讓我感到深深的不安。那時我正坐在汽艇中,抬頭一望,卻看見孟買碼頭上的起重機展示的全都是英國名字。當一個怪異但卻早已存在的事實終於獲得確認,展現在我們眼前時,我們心裡都會感到不安——驟然間,我們喪失了評估的能力,眼前的一切彷彿都變得虛幻不實。但對我來說,這種不安還有更深一層的根源。面對孟買碼頭的景象,我猛然醒悟,這些年來,我在潛意識中一直欺騙自己:矗立在冰藍色天空下的白雪皚皚的喜馬拉雅山群峰,確實是存在的,一如我祖母家裡那些宗教圖畫所描繪的那樣。我童年的印度,在我想象中,那是一塊從我外祖母的屋子延伸出去的土地,與周遭的異質文化完全隔絕開來——外國勢力是不存在的。這種想法是怎樣形成的呢?特立尼達島上的印度小區,雖然正在萎縮中,但仍舊自成一個世界。跟島上的英國人打交道(我們對他們所知不多),不啻是一種侵犯——我們寧可跟我們更熟悉更瞭解的中國人和非洲人交往。我們每天都得接觸這個異國文化,最後完全融入其中。我們改變了,有得也有失。失去的是一個曾經完整無缺的東西:印度——我們心目中的印度。

歷史事實並沒有刻意被湮沒打壓,以儲存印度作為一個完整國家的觀念。這些事實全都被接受,但也全都被漠視。來到印度後,我才發覺,這是印度人待人處世的典型的退隱態度的一部分:對顯而易見的事實視若無睹。這種心態,在其他民族中肯定會引發精神錯亂,但印度人卻把它轉化成一套博大精深、強調消極、超脫和接受的哲學。此刻撰寫本書,在探索內心、自我反省的過程中,我終於體悟,這套哲學有一大部分從小就融入我心中,成為我的人生觀最重要的一環。長期居留英國,身心遭受各種壓力,在這套哲學影響下,我揚棄了狹隘的國家觀念,不再對任何團體效忠——除了對個人。它讓我安於自我,安於工作,安於我的姓名(後兩者與前者截然不同)。它讓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是人海中的一座孤島。它教導我,如何保護內心中僅存的一些美好純潔的東西,不讓它們遭受各種外在的、腐敗的力量玷汙。

在這種心態下,面對英國人遺留在印度的痕跡,我原本應該冷靜漠然,無動於衷。然而,這些痕跡卻迫使我面對一個事實:我一直在欺騙自己,雖然這種自我欺騙是隱藏在內心深處那個容許幻想存在的角落,可是一旦被揭穿,你還是會感到非常痛苦。這種羞辱,我以前從不曾體驗過。在這方面,我的感受肯定比那些行走在孟買街道上熙來攘往的印度人深刻得多(這種街道擁有荒誕不經的英文名字,兩旁矗立著宏偉的帝國式建築物)。這種情況就像在特立尼達,我從不曾感受到身為殖民地子民的屈辱,但外來的、不相干的人,反而會有這種感受。

我無法將殖民地的印度和殖民地的特立尼達聯絡在一起。特立尼達是英國殖民地,但連三歲小孩都知道,我們那座島嶼只不過是世界地圖上的一個小黑點,因此,對我們來說,身為英國子民是非常重要的——這樣的身份,至少能夠把我們納入一個更大的體制中,賦予我們一個更明確的定位。這個體制並不會讓我們覺得受到壓迫。儘管身為英國子民,在制度、教育和政治形態上,我們卻是屬於新大陸。特立尼達的人口由許多種族組成,英國人很少,自成一個社會,與其他族群鮮少來往,因此,在我們心目中,英國只是世界眾多國家中的一個而已。

對一般特立尼達人來說,英國是一個陌生的國家,只有那些自以為高雅、有教養的特立尼達人,才會刻意追求英國品位。在大多數特立尼達人心目中,美國比英國重要得多。英國人制造的汽車精緻小巧,效能不差,適合謹慎小心的司機使用,但在我們感覺上,美國人制造的才是真正的汽車,一如他們製作真正的電影,培養一流的歌手和樂團。美國電影訴諸人類共同的情感,表達人類共同的心聲。他們的幽默,我們一聽就懂。美國電臺的節目十分現代化,多彩多姿,迷死人了——至少我們聽得懂他們的口音,不像BBC節目,你聽了十五分鐘新聞,還弄不清楚主播到底在講什麼。美國大兵喜歡肥胖的妓女,面板越黑的越對他們的胃口。他們把這些女人弄上吉普車,眾目睽睽之下,招搖過市,從一傢俱樂部飛馳到另一傢俱樂部,四處撒錢,一言不合就跟人家幹起架來。這種人,你可以跟他們溝通。站在他們身旁,英國士兵看起來就像一群外國人。在特立尼達,英國兵總讓人覺得怪怪的,很不對勁兒。他們要麼很吵,要麼裝出一副矜持的模樣,拒人於千里之外。他們講的英語口音怪異,聽起來很刺耳。他們喜歡自稱“傢伙”——《特立尼達衛報》曾在一篇報道中探討這個名詞的含義。但他們並不清楚,這在特立尼達可是罵人的話。他們的制服,尤其是短褲,看起來怪模怪樣,穿在他們身上簡直難看極了。英國兵不像美國兵那麼有錢。有時,我們看見他們成群聚集在敘利亞人經營的店鋪裡,購買廉價的女用內衣褲,實在不成體統。這就是特立尼達民眾心目中的英國。當然,還有另一個英國(總督和高階公務員所屬的那個英國)存在於這座島嶼上,但對我們來說,這個英國顯得太過遙遠,跟老百姓沒有關係。

我們是一群很特殊的殖民地子民。在西印度群島的大英帝國,歷史相當古老。這是一個海洋帝國,除了一兩座廣場和海港,它並沒有留下多少宏偉的、具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由於特立尼達位於新大陸——直到一八○○年,島上還沒有多少人居住,在我們看來,這些建築物簡直就是屬於史前時代。就是因為它的歷史古老,在我們心目中,大英帝國不再是一個強加在我們頭上的格格不入的東西。我們得保持一種超然客觀的態度,才看得出我們的制度和語言全都是大英帝國造就的。

統治印度的那個英國,和我們在特立尼達島上接觸到的英國截然不同。它是強加在印度人民頭上的東西,跟印度傳統格不入。規模宏偉、具有十八世紀英國建築風味的灰色聖喬治堡,不管你怎麼看,都跟印度南部大城馬德拉斯的景觀連線不起來。在加爾各答,一棟門面寬廣、廊柱林立的豪宅,坐落在通往杜姆杜姆機場的一條繁忙、擁擠的道路上,據說是克萊夫將軍①生前居住過的房子。它出現在這座東方大都市,顯得非常突兀。就因為它顯得格格不入,它的年代(英國殖民印度的歷史,比西印度群島的大英帝國曆史短得多)讓人們感到格外驚訝:這些規模宏偉的十八世紀西方建築物出現在印度,照理說,應該顯得很淺薄,缺乏深厚的根基,但現在我們卻發覺,它們已經完全融入這個充滿外國廢墟和遺蹟的國家,變成它的一部分。這就是“印度的英國”顯現在我們眼前的一個面貌:它屬於印度的歷史,它已經死亡。

跟這個英國不同的是身為印度殖民地宗主國的英國。直到今天,這個英國依然活著。它存活在印度的各個角落和層面。它存活在印度的行政區域:英國人將印度的城鎮劃分為“軍區”、“民區”和市場。它存活在軍官俱樂部和餐廳:軍官們穿英國式制服,蓄英國式八字鬍,手持英國式短杖,說英國式英語,使用擦拭得亮晶晶的銀器進餐。它存活在地政事務所和檔案局:那兒儲存的字跡整齊但早已經泛黃的土地調查資料,加起來,就等於是一整個大陸的地籍簿。這些檔案,是英國測量官騎著馬,帶著成群僕從,忍受風吹日曬,花了無數時日走遍印度各個角落所取得的成果。(一位年輕的印度行政官告訴我:“這種工作,把他們弄得身心俱疲。出差一趟回來,就沒法子再做別的事情了。”)這個英國存活在俱樂部、禮拜天早晨的賓果遊戲、黃色封面的英國《每日鏡報》海外版——印度中產階級婦女那十指纖纖、指甲修剪得十分整齊的手,總是握著這麼一份報紙。這個英國也存活在城市餐廳的舞池中。這樣的一個英國,比我這個來自特立尼達的印度人當初所想象的,要鮮活得多。它更氣派,更具創造力,但也更加粗俗。

但不知怎的,我總覺得這個英國並不真實。它出現在吉卜林和其他英國作家的作品中,感覺並不真實。如今它活生生展現在我眼前,感覺還是一樣不真實。難道是因為它是英格蘭和印度的混合?難道是因為我的偏見——我那出身特立尼達殖民地、說英語、深受美國影響的偏見,使我無法接受這種欠缺互動和競爭,任由一個文化凌駕在另一個文化之上的關係?我覺得,對印度來說,這樣的結合不但是一種褻瀆和侵犯,而且荒謬可笑,因為它製造了一些非常滑稽、詭異的效果,譬如,服裝的混合穿搭與對一種外來語言大量的、一知半解的使用。還有一個現象讓我感到不安,而反映這種現象的,正是英國殖民政府遺留下的建築物:貯藏曆代測量官耗盡心血蒐羅來的各種地籍資料的檔案局、俱樂部、戲院、警署、火車站頭等車廂候車室。我總覺得,這些建築物地基太過寬敞,天花板太高,廊柱、拱門和山形牆裝飾太過華麗。在我看來,這些建築物既不是英國式,也不是印度式,不倫不類,擺在印度這個貧窮殘破的國家,顯得過於虛浮。它們反映的是“積極”的觀念,而不是真正的積極進取的行為。它們自外於印度,跟周遭的景觀格格不入——事實上,比起殖民地初期的英國式建築(乍看之下,簡直就像是原封不動從英國直接搬到印度來的),它們的異國風味更加濃烈。最能反映這種陰沉拘謹建築風格的是加爾各答的維多利亞紀念堂和寇松勳爵②贈送給泰姬陵的“禮品”。他們明明知道,這樣的建築風格肯定會招來嘲諷和訕笑,但他們不在乎,因為他們有信心:身為統治者,他們禁得起任何人的嘲諷。置身在這些建築物中,你會感到莫名的尷尬。直到今天,它們還試圖主宰周遭的人群,不論是在屋內的還是在屋外的。

這些現象和事件全都記錄在吉卜林的作品裡,除了英國人撤出印度、放棄龐大遺產的那段歷史。你若想認識英國人統治下的印度,不必親自到印度走一趟。沒有一位英國作家對印度的描寫,比吉卜林更坦誠,更精確;沒有一位英國小說家比他更能揭露他本人和他那個社會的真面目。在作品中,他把“盎格魯-印度”遺留給我們。我們只需閱讀他的小說,就能夠找到當年活躍在印度殖民地的各種典型人物。我們發覺,這些人時時刻刻意識到他們的身份、角色、權力和獨特性,然而,對於他們的處境,他們卻又不敢公開表示欣喜和得意,因為他們全都是肩負重責大任的殖民地父母官。這些責任可都是真的,但表現在吉卜林的作品中,所產生的整體效果卻是:這幫人全都在演戲,他們全都是演員,他們知道觀眾對他們的期望。他們賣力演出,沒有人願意搞砸這出戏。典型的吉卜林式殖民地行政官員,身邊永遠跟隨著一大群鞠躬哈腰、脅肩諂笑的僕從。他們生活在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的國度中,但一輩子都在流亡,飽受騷擾、迫害和誤解——誤解他們的人,往往是他們的上司和他們試圖提拔的本地人。身為他們的代言人,吉卜林有時會裝出一副憤憤不平的模樣,大聲疾呼,從而產生出一種假惺惺的、咄咄逼人的、自憐自艾的效果,簡直就像一出“戲中戲”。

待在英國老家的那幫人,身份和地位跟我們相等,但卻能享受美好的英國城鎮生活:繁華熱鬧的大街、滿城璀璨的燈火、一張張笑臉迎人的面孔、成千上萬的鄉親、滿街遊逛的漂亮英國女人……被放逐到印度的我們,卻被剝奪了遺產。待在英國老家的人,正在享受這一切。他們並不知道這份遺產究竟有多豐美。

自贊自誇之餘,卻也不忘裝腔作勢地抱怨幾句:這是俱樂部作家(接受俱樂部的價值觀,透過俱樂部會員的眼光觀看這些人物的作家)特有的一種陰柔而幽怨的筆調。一九一二年出版的小說《針氈》(Tenterhooks)中,英國小說家艾達·萊弗森(Ada Leverson)精確地描述了這種筆調:

我總覺得,他(吉卜林)沒經過別人介紹,就直接用我的教名稱呼我。有時我甚至覺得,他想跟我交換帽子呢……他和他的讀者總是那麼親近,熟稔得就像老朋友似的。

可是,難道你不覺得,他總是跟他筆下的人物保持一個適當的距離嗎?

我說吉卜林是一位俱樂部作家,當然是在使用一個具有特別含意的詞。“俱樂部”是“盎格魯-印度”的一個象徵。在《自述》中,吉卜林告訴我們,在拉合爾,每天傍晚他都會到俱樂部用餐;在那兒,他常遇到剛拜讀過他前一天寫的作品的讀者。吉卜林很珍惜這種機緣。俱樂部會員的讚許和認可,對他來說非常重要:他是為這些人寫作,而在他的小說中,情節總是跟俱樂部有關。他那獨特的坦誠和他身為一位詩人般的“盎格魯-印度”編年史家的價值,就展現在這些作品中。然而,這也正是他特有的弱點,因為他只使用俱樂部的價值觀,描寫俱樂部發生的事,這樣做只會讓他自己和俱樂部的真面目,暴露在讀者眼前。

吉卜林的作品,在風格氣質上與英國人遺留在印度的建築物是一致的。在帝國的外殼內,我們找到的不是撞球場式的漫畫或郊區的中產階級的小說品位,一如在地方性的俱樂部中,而是霍克思比太太這號人物:西姆拉城的才女、社交王后、實際統治者和傳奇人物。她待人慷慨熱誠,但卻反而身受其苦。她的智慧並不是真正具有深度的智慧。在今天的讀者看來,她身邊那些男人對她的仰慕顯得有點小家子氣、有點感傷。但這個圈子——王后、朝廷和弄臣,卻顯得那麼的完整、齊全。不管我們贊同與否,這些人創造出一套體制,讓他們能夠存活在特殊的異國環境。身為讀者,我們實在不忍心拆穿他們的虛假面目。我們對吉卜林小說的響應,只能在這樣的個人層次上。他太誠實,太熱心,也太單純,太有才華。他的弱點和缺失讓人覺得尷尬,但我們不願批評他,因為那會讓我們覺得很殘忍。霍克思比太太的虛偽和造作,早已經被毛姆拆穿。她曾這樣形容書中另一位女性人物說話的聲調:聽起來,就像一列地下火車駛進倫敦伯爵府車站時踩剎車發出的聲音。毛姆評論說:霍克思比太太如果真的是她聲稱的那種人,她就不應該出現在伯爵府車站,更不應該搭乘地鐵,到那樣的地方去廝混。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和觀點,看待吉卜林作品的其他層面。他把他筆下的人物描寫得太偉大、太了不起了,而這些人物——也許不像吉卜林那麼充滿自信,那麼有安全感,也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他們在一個小圈圈裡交往互動,幻想逐漸凝結成一種僵硬的信念。而今,他們的真面目全都暴露在我們的眼前。

從德里到卡爾卡,你可以搭乘夜班火車。從卡爾卡前往西姆拉,你可以坐汽車,經由公路上山,也可以搭火車,經由那條如同玩具一般很小的蜿蜒穿梭的窄軌鐵路上山。我搭乘汽車,前往西姆拉。跟我做伴的是一位年輕的印度行政官員。我們倆是在開往卡爾卡的火車上結識的。途中,他滿懷憂傷地告訴我,自從一九四七年以來,西姆拉城就開始沒落了。對他來說,以及對所有印度人來說,西姆拉神話是真實的。西姆拉城的光輝歷史是印度傳統的一部分,而今卻被糟蹋了:城中竟然出現檳榔攤。我們一路聊著。廂形車後座不斷傳來聲。那是我的旅伴飼養的織巢鳥發出來的。它們被關在一個覆蓋著幕布的巨大鳥籠裡。鳥兒們吵得不可開交時,這位官員就回過頭去哄慰它們,模仿母雞和鴿子,一會兒咯咯叫,一會兒咕咕叫。從車視窗望出去,不時瞥見那列蜿蜒行駛山中、看起來好像玩具的火車。火車從隧道中鑽進鑽出。元月中旬,山中空氣冰冷,但火車上的乘客卻只穿著襯衫,倚著敞開的車窗靜靜向外眺望——這畢竟是印度。在一般人心目中,印度一年四季都是夏天。

初抵西姆拉城,乍看之下,果然如同這位印度官員所說,這座吉卜林筆下的城市確實已經沒落了。整個城鎮溼漉漉冷颼颼的,狹窄的街道泥濘不堪,身材矮小、打著赤腳的男子揹著沉重的貨物,一步一步登上山坡。他們的帽子使我想起克什米爾,想起那成群衣衫襤褸、守候在旅遊景點巴士站上爭相拉客的腳伕。在這樣的地方,你真的能夠找到吉卜林描繪的那種魅力嗎?百聞不如一見,你從小在書本中認識的每一個印度景點,不都是跟西姆拉城一樣:先是欺瞞,接下來就是頹敗、沒落。前景中的那些人物乍然出現在你眼前,對你的心靈造成強勁的衝擊,然後開始從你的視界隱退消失。這會兒,你的視界就會變得更加敏銳,更加挑剔,就像在一個熟悉的、陰暗的房間中,你的眼睛逐漸習慣了黑暗那樣。

視界收縮,西姆拉城幽然顯現:坐落在一系列山脊上的城鎮,迂迴曲折、縱橫交錯的巷陌,宛如一座迷宮。在我想象中,城裡鼎鼎有名的林蔭步道又寬又直,但如今親眼一瞧,卻發現它只不過是一條狹窄彎曲的馬路。每隔幾碼,路旁就豎立著一個告示牌,警告人們不得隨地吐痰,但如同那位印度官員告訴我的,街上四處擺著檳榔攤,鮮血般的紅漬漬的檳榔汁吐得滿地都是。照相館櫥窗內,依舊展示著一張張泛黃的照片,照片中的英國女人,身穿三十年代流行的服裝。這些照片可不是古董。照相館門庭若市,生意好極了。在印度,每一樣東西都會被繼承下來,沒有一樣東西會被拋棄,如此生生不息。今天,林蔭步道已經變成“喜馬偕爾邦”③政府的辦公場所,門口掛著醒目的招牌。官員們乘四十年代末期的綠色雪佛蘭轎車穿梭在狹窄的街巷,空氣一下子變得凜冽起來。街上行人漸漸消失,市場漸漸沉寂。山脊上四處亮起電燈。在燈光閃爍的黑暗中,市中心更加清晰地浮現在我們眼前:好一座充滿童話風味的英國鄉下城鎮!瞧,城中那一棟棟以所謂“雙重模仿”風格建造的房子:宏偉的教會大樓,向當地人宣示異國宗教的權威;門面寒酸簡陋的店鋪,卻矗立著裝飾華麗的山形牆——你幾乎可以看到頭戴睡帽、身穿睡衣的男子,手裡拿著燈籠或蠟燭,從店堂中走出來,彷彿在向路過的人炫耀小店中根本就不存在的溫暖和舒適。這座城鎮是神奇的創造品。它建立在幻想上,而支撐這個幻想的是一份讓人不得不由衷讚賞的自信心。但這並不是我期望的城鎮。我感到有點失望。這種感覺,就像你在書上讀到一處坐落在康佈雷的房子,而今看到的卻是一處坐落在伊里爾斯的房子的照片。創造這座城鎮的眼光是正確的,但那是一種童稚的、創造神話的眼光和想象力。世界上,沒有一座城市和一個景點能夠變成真正的真實,除非作家、畫家和重大的歷史事件賦予它一種神話的特質。西姆拉永遠都是吉卜林的城市:一個孩童對“老家”的憧憬和懷想。它是一個雙重的童話國度。印度扭曲和擴大這個國度。在英國殖民統治下,它擴大了原本就是一個幻想的城鎮。這就是吉卜林捕捉到的現象,而這也正是他的作品獨具的風格精神。

那天夜裡,西姆拉城下雪了——今年冬季的第一場瑞雪。隔天早晨,旅館服務生以魔術師的口氣向房客們宣佈:“瞧!大雪降臨了。”他拉開窗簾,讓我瞧瞧窗外那一片白茫茫、嵐霧縹緲的山谷。吃過早餐,我們發現嵐霧消散了。滴滴答答,雪水不斷從屋頂上流淌下來,成群烏鴉拍打著翅膀,聒噪不停,從一株松樹飛撲到另一株松樹。樹枝上的積雪紛紛掉落下來。遠處底下的山谷中,狗汪汪叫著,興奮得如同狂歡似的。積雪宛如徽章一般,覆蓋在“喜馬偕爾邦”(好名字:雪鄉)政府佈告板上,乍看就像一幅聖誕節海報。城中林蔭步道熙來攘往,擠滿一早起來散步的假日遊客。山中的積雪依舊很深。我們離開高高矗立在天上的西姆拉城,一路下山,積雪漸漸消融了,看起來就像一塊塊撒落在僵硬地面上的鹽巴,轉眼消失無蹤。白茫茫的大霧籠罩著旁遮普平原。火車延誤,飛機停飛。我們穿過重重大霧,驅車緩慢駛向德里。

若想了解我們在印度看到的十八世紀英國,我們就必須把它看成印度的一部分。我們實在很難想象沃倫·黑斯廷斯④是英國人;把他當作印度人看待,倒還比較適合。英國的殖民統治經驗,雖然跟印度息息相關,卻也是十九世紀英國的一部分。

讓我們看看《印度之旅》(A Passage to India)這部小說中的兩個人物:阿德拉和羅尼。昌德拉波城的操場上,太陽下山了。這一對情侶離開正在進行中的馬球比賽,走到遠處一個角落坐下來。今天早上他向她發脾氣,現在他向她道歉。沒等他把話說完,她就打斷他的話,說:“小夥子,我看我們還是取消婚約吧。”此刻兩人心情都很糟,但都設法剋制,沒講氣話。過了一會兒,阿德拉說:

“我們處理這件事的方式非常英國化(British),但我想這樣做應該沒有問題。”

“身為英國人(British),我們這樣做當然沒有問題。”

這段對白耐人尋味。四十年後的今天,我們重讀這對情侶的對話,仍然覺得非常新鮮。阿德拉口中的British,固然具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和意義(故事發生在大英帝國統治下的印度),但福斯特(E.M.Forster)筆下的其他人物,也都會使用這個字眼,描述相同的感覺,傳達相同的意念。對福斯特作品中的人物來說,他們的“英國性格”就像一種民族特徵,向一切非我族類的事物提出挑戰,同時也遭受挑戰。那是一種公式化的理想,不需要加以闡釋。阿德拉口中的British,幾乎可以用小寫字母拼寫成british。我們很難想象,另一位英國小說家簡·奧斯汀會以同樣的方式使用這個字。在《傲慢與偏見》中,這個字曾經出現過一次。首度造訪朗波恩莊園時,男主角之一的柯林斯談到德·包爾小姐的美德:

可惜她身體欠佳,不能待在城裡。正如有一天我對凱瑟琳夫人所說的,她不能前往倫敦,使得英國(British)宮廷喪失了一顆最璀璨的明珠。

對簡·奧斯汀和柯林斯來說,British只不過是一個地理名詞,與阿德拉口中的British是兩碼事。

同樣的一個字,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用法:一百年的工業發展和帝國勢力擴張,阻隔在兩者之間。這個時期開始時,我們可以察覺到,當時,在各方面英國都面臨急遽的轉變:從驛馬車轉變到火車,從哈茲裡特(Hazlitt)的散文轉變到麥考利(Macaulay)的評論文章,從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傳》轉變到他的另一部小說《我們的共同朋友》。畫壇百花齊放:康斯特布林(Constable)發現天空的燦爛色彩;布寧頓(Bonington)發現光影、沙灘和海洋多彩多姿的變化。他們作品中洋溢的青春和熱情,直到今天,我們依然能夠深切地感受到。這是一個嶄新的、自我發現的時期:狄更斯發現英國,倫敦發現“小說”這種文學形式,連濟慈和雪萊的詩作,也都展現出前所未見的新氣象。這是一個朝氣蓬勃、對未來滿懷憧憬的時期。可是,驟然間,英國步入了中年,英國人躊躇滿志,沾沾自喜。自我發現的過程結束了,英國的國家神話建立了。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眾所周知,我在此不想多說,只想指出一點:那個時候英國舉國上下沉湎在自戀中。這是可以體諒的,但英國卻因此喪失了一些珍貴的東西。英國人觀看世界的清晰、敏銳的眼光,突然變得晦暗、遲鈍。英國民族性確立了,此後它將成為英國人衡量、評估世界一切事物的準繩。在十九世紀的英國遊記文學中,我們察覺到一個趨向:品質日漸低落——從達爾文(1832)、特羅洛普(Trollope,1859),到金斯利(Kingsley,1870)、弗魯德(Froude,1887)。這群作家越來越不願探索自己的心靈,他們只想報道他們的“英國性”。

這個時期開始時,哈茲裡特可以用輕蔑的口氣,批判美國小說家華盛頓·歐文以英國為背景寫的作品,因為他覺得,自從《觀察報》創刊以來,這個國家各方面都產生了急遽的變化,正朝未來邁進,而歐文卻在作品中刻意描寫羅傑·德·柯維里斯爵士和威爾·溫伯士這類過時人物。哈茲裡特拒斥神話的態度,就像今天有些英國人對出現在美國媒體上的英國旅遊廣告感到不滿一樣。(一九六二年,《假期雜誌》刊出這麼一則廣告:“遨遊倫敦的美好途徑。搭乘薩本納航空公司飛抵曼徹斯特,下機後,驅車直出機場,經過一棟棟英國鄉間茅舍,一路馳向倫敦,悠遊自在,盡情享受美景無限的英國鄉野風光。”)然而,神話很快就變成英國人心目中很重要的一件東西,而在新的自戀中,階級意識和種族意識都被凸顯了。一八八○年代的木偶戲“潘趣”(Punch),讓倫敦佬用薩姆·韋勒(Sam Weller)特有的、早已消失的口音講英語,以娛大眾,達到搞笑的效果。福斯特作品流露出的階級意識,跟簡·奧斯汀的截然不同。在奧斯汀的小說中,階級意識是一種近乎根本的、原始的社會劃分和區隔。在一個被階級弄得支離破碎的國家,譬如英國,刻板印象也許是必要的,因為它能幫助溝通。但是,如果過分重視和強調刻板印象,它就會侷限英國人的心靈視野,扼殺他們的探究精神,甚至偶爾促使他們排拒真理。

過去一百年間,英國文學中出現的一些奇異的、令人費解的缺憾,追根究底,實在可以歸因於這種依賴:太過重視和強調已經確立的、令人心安的事物。狄更斯之後,英國再也不曾出現一位文學巨人。當前的英國社會環境,不允許作家以狄更斯式的、與神話融為一體的遼闊視野和深邃眼光從事文學創作。直到令天,倫敦依舊是狄更斯的城市,他死後,再也沒有作家好好瞧瞧這座城市了。描寫倫敦城內個別地區(譬如切爾西、布魯姆伯利和伯爵府車站)的小說所在不少,但對於這座現代的、機械化的城市以及它所承受的種種壓力和挫折,英國作家卻視若無睹,鮮少著墨。而這正是美國文學中一再出現的主題。誠如小說家彼得·德弗裡(Peter de Vries)指出的,這是城市居民的主題:這些沒有根的人生於城市,死於城市,“宛如傳說中的槲寄生,虛懸在兩株橡樹中間,一株是住宅,另一株是辦公室”。這是一個重大文學主題,不應該只屬於美國,但在舉國上下沉迷於自戀中的英國,它卻被簡化成銀行職員的形象:準時上下班,做事一板一眼,偶爾鬧點小笑話。

這樣的主題既然遭到漠視,我們就很難期望,這個時期的英國會出現幾部偉大的小說,將國家意識或帝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翔實地記錄下來。〔在這方面,我們實在不能指望歷史學家發揮功能。比起小說家,他們更能接受社會的價值觀。他們是為這些價值服務的。大英帝國的崛起,對十九世紀英國人的世界觀產生無比深遠的影響。這點毋庸置疑。然而在《英國社會史》(English Social History)中(據說這是一部經典名著),史學家特里威廉(G.M.Trevelyan)只花了一頁半的篇幅,探討“海外影響”。他是以這樣的口氣談到這個問題:“……郵政制度的建立,使得居住老家的雙親,能夠與‘遠赴殖民地’的兒子保持聯絡。兒子經常返鄉省親,口袋中總是裝滿鈔票。他也帶回了很多故事,講述他在這些嶄新的、人人平等的土地上的經歷和見聞……”〕毛姆早期的一部小說《克拉多克太太》試圖在比較小的格局內探討這個主題。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個農夫,他費盡心機,利用高超的民族主義,打進他太太所屬的上流社會。這個時期的其他英國小說,最多隻觸及這場大轉變的某些階段。若想一窺全貌,瞭解整個發展趨勢,我們就必須涉獵許多小說家的作品。

《名利場》的主要人物奧斯本自詡為殷實的英國商人。他口中的“英國”,只是跟其他國家——譬如法國,作一個對比和區別,只不過是德昆西之流的英國作家所倡導的愛國主義。《名利場》作者薩克雷筆下的殷實英國商人,處心積慮地想把出身西印度群島、擁有黑人血統的富家女斯沃茨小姐娶進家門,做他的兒媳婦。小說中的班布林先生和斯奎爾斯先生是英國人,但那並不是他們個性中的最大特徵。然而,二十年後,在狄更斯的小說中卻開始出現完全不同的人物!《我們的共同朋友》這部小說中的波斯納普先生認識外國人,而他以身為英國人為榮。約翰·哈里法克斯只是一位紳士。小說家萊德·哈格德(Rider Haggeard)卻把他的一部作品獻給他的兒子,希望他成為一位英國人和一位紳士。基於同樣的希望,湯姆·布朗被他父親送到名校“拉格比”就讀。到了《霍華德莊園》(Howards Erds)這部小說,我們發現,連倫納德·巴斯特這種人也會說:“我是英國人。”他口中的“英國人”比德昆西口中的“英國人”往前跨出了一大步。發展到這個階段,“英國人”這個名詞已經被賦予豐富而微妙的含義。

我們不能責怪小說家們接受社會的價值觀。很自然,在這個時期的英國小說中,作家關注的焦點,漸漸從人類的行為轉移到這些行為的“英國性”——在這些作品中,“英國性”若不是受到讚許,就是遭到嚴密的檢驗和批判。這種轉變,反映在狄更斯早期作品中的客棧和七十五年後福斯特描寫的辛普森餐館之間的差異上。在一九一○年出版的小說《霍華德莊園》中,福斯特描寫這家坐落在倫敦市斯特蘭德街的餐館:

她瀏覽這家餐館,欣賞它那精心佈置、反映我們國家光輝歷史的陳設。雖然比不上吉卜林的作品那麼老舊,那麼充滿古英國氣息,但這家餐館卻能精心挑選它的擺設,喚起人們的記憶。她實在挑不出什麼毛病來。它為大英帝國培育的官員,從外貌上看來,跟亞當斯牧師和湯姆·瓊斯⑤頗為神似。四下響起零零碎碎的交談聲,聽起來怪刺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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