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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涅沙在《罪惡的年代》一書中寫道:“我想,從第一天踏進萊姆羅甘先生的店鋪,我就知道這是無法改變的命運:我會娶他的女兒。我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一點。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有一天格涅沙去萊姆羅甘的店裡,萊姆羅甘穿了件乾淨的襯衫,看起來像剛洗過澡,頭上也塗了髮蠟。他的一舉一動安靜而刻意,好像在做普迦。他從屋子的角落裡拉過一個小板凳,坐在餐桌邊看著格涅沙吃飯,不發一言。起初他看著格涅沙的臉,繼而看著他的盤子,然後目光就停留在那裡,直到格涅沙抓完最後一把米飯。

“先生,你吃飽了吧?”

“是的,飽了。”格涅沙伸出中指將餐盤抹得一乾二淨。

“你一定還因為父親的過世而難過吧。”

格涅沙舔了舔手指。“我倒不怎麼想他。”

“不,先生,請不要這樣說。我知道你心裡是難過的。假設,只是一種假設——我這樣說當然是有點老套——如果你想要結婚的話,也沒人替你張羅。”

“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否想要結婚。”格涅沙摸著肚子從桌邊站起來,萊姆羅甘家的飯菜讓他滿足得打了個飽嗝。

萊姆羅甘理了理花瓶裡的玫瑰,繼續說道:“不管怎麼說,你是個有知識的人,能夠自己照顧自己。不像我,先生。我五歲就開始工作了,沒人管我。當然,那對我也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知道那好在什麼地方嗎,先生?”

“猜不出。直說吧。”

“給了我骨氣和信念。先生,這就是我打拼得來的。骨氣和信念。”

格涅沙從桌上拿起個黃銅水罐,走到窗邊洗了手,漱了口。

萊姆羅甘用兩隻手將油布桌布抹平,撣了撣桌上幾乎看不見的碎屑,小心翼翼地接著說道:“我知道,對像你這樣受過教育的、白天黑夜都用來讀書的人來說,經營一家小店鋪是太低微了。不過我不在意別人怎麼想。先生,請回答我這樣一個問題:作為一個有文化的人,你會因為別人的想法而不開心嗎?”

還在漱口的格涅沙立即想到了和米勒先生在西班牙港發生的那次爭吵,但在把口裡的水吐到院子裡後,他說:“不。我不介意別人怎麼說。”

萊姆羅甘咚咚咚跑到窗邊,從格涅沙手中接過黃銅水罐。“我這樣說吧,先生。請你在吊床上坐下。哎呀,讓我先替你撣撣灰。”

格涅沙坐下後,萊姆羅甘在吊床前來來回回地踱著步。

“別人傷害不了我。”他雙手背在身後說,“好吧,他們不喜歡我,他們不來我店裡了。那能夠傷害我嗎?我就不是原來的我了嗎?大不了我去聖費爾南多,到那邊的集市上擺個小攤。不,先生,請讓我說完。我肯定會這樣做的。就算是擺個小攤,那又怎麼樣?那又怎麼樣?”

格涅沙又打了個飽嗝,聲音很輕。

“告訴我,那又怎麼樣呢?”萊姆羅甘自顧自地嘿嘿笑了兩聲,“嘭!五年後,我就能開好多個雜貨店。到那個時候,誰還敢取笑我?然後你就會看到那些人都來向我討饒,他們會說,‘萊姆羅甘先生,給我這個吧;萊姆羅甘先生,給我那個吧。’他們還會央求我去參加選舉,央求我去做各種各樣的蠢事。”

格涅沙說:“老天保佑,你現在還不必去聖費爾南多擺攤。”

“確實是這樣的,先生。就像你剛才說的,託老天的福。雖說我是個文盲,但你可要在吊床裡坐好了,聽我算算我的財產。”

萊姆羅甘一邊說,一邊來回踱步。他顯得非常激動,以至於前額上滲出了亮晶晶的汗珠。他伸出背在身後的手,掐著手指算了起來。“在查瓜納斯附近有兩英畝地,那可都是好地;在佩尼亞爾有十英畝,說不定什麼時候我就能攢到足夠的錢,在那塊地上鑿個油井;在泉水村有棟房子——不大,但好歹是棟房子;在錫帕里亞還有兩三間房。所有這些加起來,我的身價大概有一萬兩千美元,嗯,不錯,真是不錯。”

萊姆羅甘用手擦了擦前額,然後摸著後脖頸說:“我知道這很難讓人相信,先生。但是我說的絕對是真話。我覺得,你娶莉拉是件好事。”

“好的。”格涅沙爽快地應道。

※※※

結婚之夜到來前,他再也沒有見過莉拉。萊姆羅甘也假裝格涅沙從沒碰到過莉拉,因為他們都是守規矩的印度人。按照印度的傳統,婚禮前新郎是不能見自己的新娘的。

萊姆羅甘那兒他還是會去光顧,為的是安排婚禮的各項細節。但他只會規規矩矩地待在店裡,不再跑到後面去了。

“你和蘇敏特拉的那個傻瓜丈夫可不一樣,”萊姆羅甘對他說,“你是個新派的人,你必須有個新派的婚禮。”

所以他沒有透過派發用藏紅花粉染過的米飯來向親戚朋友們宣佈這樁婚事。“這樣做太老派了。”他想髮結婚請柬,印在鑲著金邊的紙上,邊緣裁出貝殼的形狀。“而且我們一定要在上面寫上漂亮的話,先生。”

“但是在請柬上能寫出什麼漂亮的句子來呢?”

“你是有文化的人,先生。我認為你能想出來的。”

“R.S.V.P.?”

“是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都沒有,反正看起來不錯。”

“那我們就寫上吧,先生。你是個新派的人,而且,這個聽起來就很漂亮。”

為了印結婚請柬,格涅沙親自去了一趟聖費爾南多。他去的那家印刷店乍一看挺讓人失望的。店堂又暗又破,只有一個瘦瘦的、穿著破爛卡其布短褲的年輕小夥在裡面。他一邊吹著口哨,一邊操作手動印刷機。但當看著空白的卡片從印刷機裡吐出,他精心寫下的字句奇蹟般地變成鉛字的時候,格涅沙不由得被一種類似於敬畏的情緒控制。他站在那裡,看著男孩擺弄好機器,又開始印電影院傳單。那個男孩自得其樂地吹著口哨,完全不理會站在一邊的格涅沙。

“這種機器也可以用來印書嗎?”

“那你以為這機器是幹嗎的?”

“你最近印過什麼好書嗎?”

男孩一邊用滾筒蘸墨汁,一邊回答說:“你聽說過特立尼達人寫了什麼書嗎?”

“我會寫出一本的。”

男孩朝一個垃圾箱吐了口唾沫,垃圾箱裡滿是沾滿墨跡的紙團。“我的這家店倒是蠻有趣的。來我這裡印書的人,大概會用隱形墨水寫書!”

“你叫什麼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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