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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之富足,令人難以置信。費利克斯見識過俄國的窮奢極欲,也目睹過歐洲的繁榮景象,可兩者都無法與倫敦相比較。在這裡,一個衣衫襤褸的人也見不到。事實上,儘管氣候溫暖,每個人仍然穿著一層又一層的厚重衣物。費利克斯看見運貨的車伕、街頭小販、清潔工、力工和送貨郎,每個人都穿著工廠生產的大衣,質地精良,衣服上既沒有破洞也沒有補丁。兒童個個腳上穿著靴子。每個婦人頭上都戴著帽子,精美的帽子!大多數的女帽都非常大,足有輕便馬車的車輪大小,帽子上裝飾著絲帶、羽毛、鮮花和水果。街道上車水馬龍,他剛剛到達倫敦五分鐘,看到的汽車已經比他此前一輩子見過的汽車還要多。街道上的汽車數量與馬車數量不相上下。無論乘車還是步行,每個人都急匆匆的。

在皮卡迪利廣場,所有的車輛都停滯不前,事情的起因在任何城市都為人熟知:一匹馬摔倒了,馬車也隨之掀翻在地。一群男人使出渾身解數,想把牲畜拉起來,並把馬車扶正;妝容完備的賣花姑娘和婦人在近旁的人行道上叫嚷著為眾人加油,時而開些玩笑。

他繼續向東走,隨著他走得遠了,他對這座城市富麗堂皇的最初印象逐漸產生了改變。他走過一座帶有拱頂的大教堂,從他在維多利亞車站購買的地圖來看,這座教堂名叫聖保羅大教堂。此後他便來到了貧民區,宏偉壯觀的銀行和辦公大樓門面突然消失得一乾二淨,代之而起的是低矮的聯排房屋,破敗程度參差不齊。這一帶汽車少,馬車多,馬匹也多顯瘦削。大多數商店只是街頭攤位,送貨郎也難覓蹤影。他看到許多光腳的兒童——在他看來,光著腳也無傷大雅,氣候如此溫暖,小孩本就沒有必要穿靴子。

隨著他漸漸深入倫敦東區,境況變得愈發不堪。這裡的房屋東歪西倒,庭院髒亂不堪,巷子裡臭氣熏天,萎靡頹喪的人們衣衫襤褸,在垃圾堆裡翻撿著尋找食物。接著,費利克斯走上白教堂高街,看見了形形色色的東正教猶太人,身上是自己熟悉的大鬍子、長髮和傳統長袍。小店裡賣的是燻魚和猶太教的潔食肉類——他彷彿來到了俄國的猶太人聚居區,只是這裡的猶太人神情並不惶恐。

他按照烏爾裡希給的地址向裘比利街165號走去。那是一幢二層樓房,模樣像是新教路德宗的教堂。門外貼著一張告示,說工人之友俱樂部及其場地向所有工人開放,無論其政治信仰如何;然而另一張告示卻暴露了這一場所的真實性質,上面說,這個俱樂部由彼得·克魯泡特金於1906年創辦。費利克斯不禁思忖,自己能否在倫敦與這個頗具傳奇色彩的克魯泡特金見上一面。

他走進了房子。他在門廳看見了一堆報紙,報名也叫《工人之友》,不過報名是用意第緒語寫的Der Arbeiter Fraint。牆上貼著各種廣告,有英語課,有主日學校,有去往艾坪森林的短途旅行,還有講授《哈姆雷特》的課程。費利克斯走進大廳,房子的建築特點印證了他先前的直覺:這裡過去一定是座新教教堂的正廳。不過房子已經改建過,一頭搭建了一座舞臺,另一頭則加建了一個吧檯。舞臺上有一群男女,像是在排練戲劇。也許英國的無政府主義者搞的正是這種活動,費利克斯想,這便可以解釋他們為什麼可以開辦俱樂部。他來到吧檯前。在這裡酒精飲料無跡可尋,不過他看見櫃檯上有魚餅凍、醃鯡魚還有——好極了——一隻俄式茶炊[1]!

櫃檯後的姑娘看了他一眼,說:“要點兒什麼?[2]”

費利克斯微微一笑。

一個星期之後,在奧爾洛夫親王預定抵達倫敦的日子,費利克斯在蘇活區的一家法國餐館吃了午飯。他來得很早,選了一張靠門的桌子,點了洋蔥湯、煎牛排和羊乳酪,還喝了半瓶紅葡萄酒。他點菜用的是法語,服務生對他畢恭畢敬。用餐完畢時正值午餐高峰時段,他趁服務生有三個在廚房裡、另外兩個正好背對著他時,淡定地站起身,走到門口拿起大衣和帽子,沒有付錢便離開了。

他沿街漫步,不禁微笑起來,對這種偷竊行為感到十分得意。

他很快便學會了如何在幾乎不花錢的情況下在這個城市裡生存:他每天花兩便士從街邊的小攤購買一杯甜茶和一塊麵包作為早餐,這是他每天用於吃飯的全部開銷;到了午餐時間,他便從小攤上偷些水果或蔬菜;晚上他會到一處慈善救濟所去領一碗湯,那裡的麵包供應不限量,作為回報,他必須聆聽一場不知所云的佈道,再跟著唱一首聖歌。他身上有五英鎊現金,但那是為緊急情況而準備的。

他住在斯特普尼綠地區的鄧斯坦公寓,那是一幢五層的出租公寓樓,全倫敦的無政府主義領頭人有一半都住在這裡。他在魯多夫·洛克爾[3]的公寓裡鋪了張床墊作為睡覺的地方,這個德國人長了一頭金髮,極富個人魅力,是《工人之友》的主編。然而洛克爾的魅力對費利克斯不起作用——他對個人魅力向來不為所動,不過費利克斯對他的奉獻精神深懷敬意。洛克爾和他的妻子米莉對無政府主義者來者不拒,每個白天——還有半數的夜晚,他們的公寓裡總有絡繹不絕的訪客和信使,辯論會和委員會會議接連不斷,茶水和香菸更是從未斷絕。費利克斯並不付房租,但他每天都會帶回一些東西——一磅香腸、一包茶葉、一口袋橘子,放在公用的食品儲藏櫃裡。大家都以為這些食品是他出錢買的,但實際上當然是他偷的。

他對其他無政府主義者的說辭是,自己到這裡來是為了在大英博物館做研究,以便完成正在撰寫的書稿,書的主題是原始社會中的自然無政府主義。他們對此深信不疑。這些人友好、專注而且心地純良,他們真心相信透過教育、建立工會、分發宣傳冊、舉辦講座和到艾坪森林郊遊之類的手段就能引發革命。費利克斯很清楚,俄國以外的無政府主義者大都如此。他並不恨他們,但暗地裡卻十分鄙視這些人,因為歸根結底,他們就是膽子小。

儘管如此,在這群人中總會有幾個崇尚暴力的人。若有必要,他會把他們找出來的。

眼下他擔心的是奧爾洛夫究竟是否會來英國,以及自己該如何殺死他。這份憂心毫無實際用途,於是他試圖透過學習英語來轉移思緒。他在瑞士那座國際化的大都會已經學過一點英語;在前往歐洲的漫長的火車旅途中,他曾研讀過一本俄國兒童使用的英語教科書,並閱讀了他最喜歡的小說的英文譯本——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兒》,這本書的俄語版他幾乎倒背如流。如今,他每天早上都會在裘比利街俱樂部的閱覽室裡閱讀《泰晤士報》,下午則在街頭閒逛,同酒鬼、流浪漢和妓女攀談——他最喜歡這類人,因為他們不受社會中條條框框的束縛。很快地,印在書本上的文字便與他周圍的人聲融為一體,他要說的任何內容都已經可以用英語表達。用不了多久,他便可以用英語談論政治了。

離開餐館後他往北走,穿過牛津街,進入了圖騰漢廳路以西的德國人聚居區。這些德國人中不乏革命者,不過他們當中更多的是共產主義者,而非無政府主義者。費利克斯對共產主義者的紀律性讚許有加,但對他們的做派仍抱有疑慮,除此以外,他的性格也不適合做黨派工作。

他一路穿過攝政公園,進入了位於公園北面的中產階級聚居的市郊。他在林蔭道上徘徊,朝整潔的磚砌別墅門前的小花園裡張望,想偷一輛腳踏車。他在瑞士時學會了騎腳踏車,他還發現腳踏車這種交通工具用來盯梢可謂完美,因為這樣既行動自如,又不引人注意,而且在交通繁忙的城區裡,腳踏車的速度足以跟上汽車或者馬車。遺憾的是,住在倫敦這個城區的中產階級市民似乎都把腳踏車鎖到了外人看不見的地方。他曾看見一個人騎著腳踏車沿街前行,便想把騎車的人從車上擊倒在地,可是此時路上有三名行人,還有一輛麵包房的車子,費利克斯不想把事情鬧大,以免引人注意。不久他又看見一個遞送果蔬雜貨的男孩,可那男孩的腳踏車太顯眼,車頭處裝有一個大車籃,車身橫樑上掛著一塊金屬牌,上面寫著雜貨店的店名。費利克斯剛開始漫不經心地考慮,還有哪些其他策略可供採用,就忽然看到了他所需要的東西。

一名三十歲上下的男子推著一輛腳踏車從花園裡走出來。那人頭戴一頂硬草帽,身穿一件條紋輕便夾克衫,肚子那兒鼓鼓的。那人把腳踏車斜靠在花園的牆上,正彎下腰用夾子夾住褲腳。

費利克斯快步走向他。

那人瞥見了他的影子,抬頭望了一眼,咕噥了一聲“下午好!”。

費利克斯將他打倒在地。

那人就地一滾,仰面躺在地上望著費利克斯,蠢笨的臉上帶著吃驚的神色。

費利克斯撲到他身上,用一隻膝蓋頂住他那夾克衫正中間的那顆紐扣。那人“噗”的一聲把氣息盡數吐出,被壓得喘不上氣來,束手無策地大口吸氣。

費利克斯站起身,朝房子瞄了一眼。一名站在窗前的年輕女子目睹了這一切,她用一隻手捂住張大的嘴巴,眼睛瞪得老大,眼神中充滿了恐懼。

他又朝地上的男人看了一眼:看樣子,沒有幾分鐘的休息時間,他別想從地上爬起來。

費利克斯跨上腳踏車,飛快地騎走了。

一個人若是毫無恐懼感,便可以為所欲為,費利克斯心想。他學到這一課是在十一年前,鄂木斯克附近的一條鐵路支線上。當時正下著雪……

天上正下著雪。費利克斯坐在一節敞篷貨運火車皮裡的煤堆上,瀕臨凍死。

自從他掙脫了將他與其他苦力銬在一起的鐐銬,從金礦裡逃出來之後,一年來他一直在寒冷中度過。一年當中他穿過了西伯利亞,從冰封嚴寒的北方長途跋涉,幾乎來到了烏拉爾山脈。眼下他距離文明世界和溫暖的氣候只有區區一千英里之遙。這段路途中的絕大部分是他靠雙腿走過的,有時也會搭乘火車或者堆滿毛皮料的貨車。他更喜歡搭載牲畜的貨車,因為它們既能讓他保持溫暖,又能與他分享飼料。在他模糊的意識中,自己比牲口強不了多少。他從不洗漱,他的外套是從一匹馬那裡偷來的一張毯子,破爛衣衫裡爬滿了蝨子,頭髮里長著跳蚤。他最喜歡的食物是生鳥蛋。有一次,他偷了一匹矮種馬,騎著它狂奔,直到馬被累死,然後他把那匹馬的肝臟吃了。他對時間已經沒有任何概念,從天氣判斷,他知道當時正值秋季,但他不知道當時是幾月份。他時常發現,自己連前一天做了什麼事都想不起來。神志較為清醒的時候,他意識到自己已是半個瘋子。他從不與人說話;遇到小鎮或村莊時他總是繞著走,只有在垃圾堆裡搶食物時才略作停留。他只記得自己必須一路向西走,因為那裡的氣候更加溫暖。

可是他搭乘的運煤火車駛上了一條鐵路支線,費利克斯覺得自己可能會就此送命。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穿著毛皮大衣守在岔道旁,防止農民偷煤回去生火……就在那個瞬間,費利克斯產生了一個念頭,他意識到自己此刻十分清醒,而這也許是他一生中最後一個清醒的時刻。他正在納悶是什麼東西引發了這個念頭,忽然嗅到了警察的晚餐。可那名警察是個大塊頭,身強體壯,還佩著一把槍。

我豁出去了,費利克斯心想,橫豎都是一死。

於是他站起身,搬起一塊自己能夠搬動的最大的煤,踉踉蹌蹌地朝警察的小屋走去,進了屋,把煤塊砸在那目瞪口呆的警察頭上。

火上架著一口鍋,裡面燒著一鍋燉菜,燉菜尚且太燙,沒法入口。費利克斯把鍋端到屋外,把鍋裡的菜一股腦倒在雪地上;接著他跪在地上,就著冰涼的冰雪吃起了燉菜。菜裡有大塊的土豆和白蘿蔔,厚實的胡蘿蔔,還有不少肉塊。他連嚼也不嚼就把它們吞下去。警察從小屋裡走出來用警棍猛抽費利克斯,一記悶棍抽在他後背上。費利克斯憤怒得發了狂——那人竟敢阻撓他吃東西。他從地上一躍而起,向那人猛撲過去,連踢帶撓。警察用警棍還擊,可費利克斯感覺不到警棍的抽打。他用手指卡住那人的喉嚨,越捏越緊,不肯放手。過了一陣那人便閉上了雙眼;接著他臉色泛青;後來連舌頭也吐了出來;再後來費利克斯便把燉菜全吃光了。

他把小屋裡所有食物吃了個精光,又在爐火旁暖了暖身子,然後在警察的床上睡了一覺。醒來時他已恢復了理智。他從屍體上脫下靴子和大衣,步行前往鄂木斯克。在途中,他對自己產生了一種了不起的認識:他已經喪失了感受到恐懼的能力。他的頭腦經歷了某種變化,彷彿一隻開關被閉合了似的。他想不出任何能讓自己心懷恐懼的事:肚子餓了,他便去偷;有人追他,他就躲起來;遇到威脅,他便殺人。他無慾無求,任何事情也傷害不了他。愛情、自尊、慾望和同情,種種情感都已被他遺忘。

這些情感最終都重新回到了他心中,只有恐懼感是個例外。

抵達鄂木斯克之後,他把警察的毛皮大衣賣了,買了褲子、襯衫、馬甲和輕便的大衣。他燒掉了破衣爛衫,花一個盧布在一家廉價旅社洗了個熱水澡,並颳了臉。他在一家餐館吃飯,用的是餐刀而不是手指。他看見一份報紙的頭版,這才記起如何識字。他這才發覺,自己已經從墳墓裡回到了人世。

他坐在利物浦街車站的長椅上,腳踏車斜靠在他身邊的牆上。他暗自想象奧爾洛夫長得究竟是什麼模樣。除了他的頭銜和使命之外,他對這個人一無所知。這位親王或許愚鈍而呆板,是沙皇的忠誠奴僕;或許他是個喜好施虐的色鬼;或許他是個和善的白髮老人,除了把孫兒們抱在膝頭掂著逗趣之外別無愛好。這些都無關緊要,無論他是個怎樣的人,費利克斯都要把他殺掉。

他堅信自己一定能夠認出奧爾洛夫,因為像他那樣的俄國人無論是否有秘密使命在身,都毫無低調出行的觀念。

奧爾洛夫會來嗎?倘若他真的乘坐約瑟夫所說的那次列車到達,又如約瑟夫所說的那樣,隨後便與沃爾登伯爵見面的話,那麼約瑟夫所提供情報的準確性幾乎毋庸置疑。

在火車到達前幾分鐘,四匹高頭大馬拉著一輛封閉式馬車叮叮噹噹地駛過,徑直駛上了站臺。車前有一名車伕,車後站著一名身著制服的男僕。一名鐵路職員邁著大步跟在車後,身上穿的軍式制服紐扣閃閃發亮。那名鐵路職員對車伕說了句什麼,便引領他駛向站臺的盡頭。接著身穿禮服、頭戴禮帽的車站站長也到了,他一副位高權重的神態,看看自己的手錶,又謹慎地與車站的鐘表對照了一下。他開啟馬車的車門,讓乘車人走下車來。

那位鐵路職員從費利克斯坐的長椅旁走過時,費利克斯抓住了他的衣袖,“請問,先生,”他眼睛瞪得老大,擺出一副沒見過世面的外國遊客的表情,說道,“那位是英國國王嗎?”

鐵路職工笑了:“不是,夥計,只是沃爾登伯爵而已。”說完便走開了。

看來約瑟夫說得對。

費利克斯以刺客的眼光仔細審視沃爾登。他個子很高,與費利克斯不相上下,身形壯實——比身材瘦弱的人更容易開槍擊中。他五十歲上下,除了略微有些跛腳以外,行動還算敏捷;他跑得動,但不會跑得很快;他身上的淺灰色晨禮服和同樣顏色的禮帽極為顯眼,禮帽下露出的頭髮又短又直,絡腮鬍仿照已故國王愛德華七世的鬍鬚樣式修剪成撲克牌中黑桃花色的形狀。他站在站臺上,拄著手杖——一件潛在的武器——以緩解左腿的負擔。車伕、男僕和車站站長圍著他忙個不停,如同蜜蜂圍繞蜂后打轉。他姿態悠閒,並沒有看手錶。他並未留意自己身邊奔波忙碌的下人們。他早已習慣了這樣的待遇,費利克斯心想,他生來就是人群裡的顯要人物。

火車出現了,引擎室的煙囪裡噴出股股濃煙。我此時此刻就可以殺死奧爾洛夫,費利克斯心想,一想到自己即將與獵物交手,他心中頓時湧起一陣獵人的狂喜。不過,他此前已經做了決定,今天不動手。他到這裡來是為了觀察,而不是為了行動。在他看來,絕大多數無政府主義者的暗殺行動之所以會失敗,正是因為行動倉促或盲目行動。他堅信應該有計劃、有組織地行動,而這正是許多無政府主義者嗤之以鼻的觀念。可是他們沒有認識到的一點是,人可以對自己的行動做出安排——只有當一個人開始安排他人的生活時,他才成了一位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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