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子手粗糙,手沿着衣摆探入,微微压着皮肉用力,最适合松松筋骨。
杏叶半眯着眼,很是舒服。
程仲注视着他,看自家夫郎像大户人家养的那白猫儿,怎么看怎么讨人喜欢。
杏叶动了动手脚,脚丫子慢慢踩着汉子小腿肉上,脚趾忽的一拧,程仲皱眉讨饶。
“夫郎,我再不喝成那样了。”
杏叶哼声,“可累死我了。”
程仲知他是抱怨昨儿那事。
他搂着夫郎,好好生生道歉,又给哥儿按捏舒服了,再伺候着穿衣吃饭,瞧见哥儿红着小脸像笋芽一样嫩生生站在自己跟前,程仲只有满足。
“可能走?”
“自然能走。”杏叶瞪他,绷着脸道,“外头不许问这些。”
程仲笑着理了理哥儿衣裳,将那底下的春色掩盖,他道:“不问,肯定不问。”
秋阳逐渐上来,老远就听到下面村子敲锣打鼓的热闹声。
杏叶道:“该下去了。”
“走小路,我背夫郎走一截。”
陶家沟村也有去陶家的,大路上人多。程仲舍不得他夫郎路上折腾。
杏叶抿唇,没说拒绝。
两人出了门,往侧边小路走。没了人,程仲蹲下,杏叶吧唧一下贴到他背上。
他扬眉欢喜,汉子手托在他腿上,杏叶皱了皱鼻子,侧头在他颈侧咬了一口。
程仲也不叫疼,宠溺地偏头蹭了蹭哥儿,手上换了下位置。
他喜欢咬,他夫郎也喜欢。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俩很是相配。
走了一会儿,杏叶趴在他肩上半眯着眼。阳光穿过林间缝隙,光影绰绰,从他们身上掠过。
杏叶忽道:“为什么咱们不坐驴车?”
程仲一顿。
“驴车颠簸。”
“哦。”
杏叶肯定,他相公是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