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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一面锦旗(第1页)

这一等,就到了响午。

兰若寺那边打得天翻地覆,半个云锦城都能看见西边腾起的黑烟。内卫司的人如同疯狗出笼,果然在私窑深处搜出了那块“带印碎金”,甚至还在废墟里刨出了几尊刚化了一半的铜金混合物。

事实胜于雄辩,那些本就满身污垢、解释不清的私窑僧众,瞬间成了这场泼天大案最好的替罪羊。

阎枭气疯了。这位内卫司统领看着那点碎金子,目眦欲裂,他坚定地认为兰若寺的秃驴是把大批金子转移了,只留了点残渣戏弄朝廷。于是,抄家的力度瞬间加大了十倍,甚至把兰若寺大雄宝殿那百年历史的青石地砖都给一块块掀了,佛像更是砸了个稀巴烂。

整个云锦城的焦点,瞬间死死锁定了兰若寺。那些原本在东街瞎转悠、盯着有间客栈的各路眼线,纷纷如潮水般撤走,生怕去晚了分不着兰若寺的一碗肉汤。

申时三刻,客栈大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吴捕头连滚带爬地从马背上翻下来,官服跑得歪歪斜斜,满头大汗,但那张粗犷的脸上却带着一股死里逃生、甚至即将加官进爵的狂喜。

“老唐!老唐!你可真是我的大福星啊!”吴捕头人还没跨进门槛,那公鸭般的嗓门就远远地炸开了。

大堂里几个正喝着闷酒的江湖客下意识地握住了刀柄,却见吴捕头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来,手里还死死攥着一面连夜赶制的、红底金边的大锦旗。那绸缎红得扎眼,金粉写就的八个大字在穿堂风里猎猎作响:

【奉公守法,见义勇为】。

“知府大人亲自批的!”吴捕头一把将锦旗塞进唐不二怀里,激动得直拍桌子,“又顺手递过一叠整齐的小额银票,硬生生塞进唐不二的手心,“这一百两,是知府大堂特别拨给你的赏金!大人原话说了,要不是你这客栈掌柜及时顶着压力举报,这批国库赃款的线索,就得彻底断在兰若寺那帮秃驴的手里!老唐,你可是立了天大的功劳!”

唐不二接过银票,粗短的手指极其熟练地在舌尖上点了一下,一张一张地搓开细数,确认一张没少后,那张肥胖的脸上,褶子顿时乐得像一朵盛开的烂菊花。

“哎哟喂,老吴你这话说的,折煞小民了!”唐不二将银票宝贝似的揣进最贴身的内兜,还用力拍了两下,随即美滋滋地展开那面红艳艳的锦旗,满脸的大义凛然,“哪儿的话!为官府效力,为朝廷分忧,那是我唐不二作为大乾子民的本分!咱们有间客栈,向来是守法经营的第一标兵!”

他转过头,炫耀似的扬了扬锦旗:“子墨,看看这字,这金粉用的,写得够精神吧?”

柜台后的张子墨推了推并不存在的镜框,看着那面红得扎眼的锦旗,向来面瘫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剧烈抽动了一下。

一个刚刚劫了国库三千斤黄金、连夜杀人埋尸的旷世大贼,现在手里堂而皇之地拿着官方知府认证的“见义勇为”锦旗!这种荒诞到极点的黑色幽默,简直让他这个从小读圣贤书的酸秀才感到灵魂受到了重创。

张子墨翻开《大乾律法》,试图找出一个词来形容这种厚颜无耻的境界,憋了半天,最终只干巴巴地蹦出这么一句:“子曰……大奸似忠。古人诚不欺我。”

“别子曰了,赶紧的,阿七!拿梯子,回大堂正梁上挂起来!”唐不二豪气干云地挥挥手,那神态仿佛自己刚中了状元,“这可是咱客栈的官方护身符。以后谁要是敢来闹事,先让他抬起狗眼看看这旗子是哪家衙门的!”

阿七翻了个白眼,但还是乖乖搬来长梯。唐不二还在下面亲自指挥:“高点!再往左点!对对对,就在那个财神像上头!哎,妥了!”

此时,客栈大堂里还剩下的几个散修江湖客和某个小帮派的探子,抬头看着那面明晃晃、金灿灿的官方锦旗,一个个脸上的表情比吃了死苍蝇还难看。

有个刀客刚才还因为面汤太淡想拍桌子作,此刻默默地将拔出半寸的刀刃悄无声息地推回鞘里,甚至还谄媚地冲着走过来的唐不二笑了笑:“掌柜的,劳烦……再加一壶白开水,不要茶叶的那种。”

这帮亡命徒彻底悟了。这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黑店,背地里竟然跟知府衙门穿一条裤子?甚至是知府大人亲自认证的优秀商户、眼线头子!在云锦城这片浑水里,你可以惹铁血盟,可以惹黑虎帮,但你绝对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跟一个能把内卫司线索引向兰若寺的“官方线人”死磕。

这哪里是客栈,这简直是东街的六扇门分局!

原本几个想在夜里摸进后院查探一二的家伙,瞬间将心思掐死在摇篮里。

傍晚。

云锦城的混乱还在继续。兰若寺已经被彻底查封,和尚们被押入死牢,内卫司在城外疯了般封锁水路,满世界寻找那凭空消失的“大头”金砖。

任凭他们踏破铁鞋,也绝没人能想到,真正的四十八万两白银等值的赤金,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有间客栈那充满死狗腥臭味的地窖里,被几筐霉的烂白菜和几十袋生石灰死死压着,稳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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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院的天井里,秋风萧瑟。

唐不二大马金刀地坐在摇椅上,旁边的小桌上放着他用那一百两赏金里的“九牛一毛”——花了一钱银子买来的半冷不热的烧鸡。

“来来来,今天大家都辛苦了,见者有份。”唐不二极其肉痛地扯下两个鸡小腿,大方地分赃,“老周,这鸡腿你一只;阿七,你一只。剩下这鸡大腿和鸡胸肉归我,毕竟我是脑力劳动者,费神。”

阿七看着手里还没两口肉的鸡腿,再想想地窖里那重达三千斤的真金白银,一口咬碎了鸡骨头,含糊不清地埋怨道:“掌柜,你这也太抠了。那三千斤金子,咱们真打算在下面埋一辈子当镇宅之宝啊?”

“你个憨货,埋什么埋。在没洗白之前,那叫‘不动产’,懂吗?”唐不二美美地嘬了一口劣质的烧酒,眼底闪过一丝深不见底的狡黠,“等这阵血风腥雨刮过去了,兰若寺彻底倒了,内卫司查无实据灰溜溜地撤了。咱们就把金子在底下化了,去江南道盘十个大码头,买他娘的几万亩上好水田!到时候,阿七你就是大地主家的跑堂大总管,老周去开天下第一楼,子墨就是富大老爷的席账房。”

张子墨坐在井沿边,根本没理会唐不二画的大饼,拿着掉毛的狼毫笔在账册上认认真真地补了一笔:

【今日营业外额外收入:官府查案赏金一百两。支出:买劣质烧鸡一只,耗银一钱,赏金分配(掌柜独吞九十九两九钱)。结余:大赚,丧良心。】

写完,张子墨抬起头,理智地提醒了一句:“掌柜,你那假消息只能骗他们一时。万一内卫司那帮人把兰若寺挖穿了,也找不到剩下的两千九百斤金子,他们迟早会反应过来被人耍了,这把火迟早还得烧回云锦城。”

唐不二放下酒盅,舒服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目光越过柴房,看着地窖的方向,脸上的市侩笑容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看透世俗的高深莫测。

“回头又怎样?子墨啊,你读书读傻了。”唐不二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现在兰若寺就是那个吃掉黄金的巨兽。内卫司的人找不着金子,只会觉得是那帮和尚手段通天,把东西藏进了更深的地底下,或者是趁乱已经装船送下了江南。越是找不着,他们的猜测就会越疯狂,越离谱。谁也不会相信,这么一大笔国库重金,就在一个他们已经查过、还了锦旗的破客栈白菜底下。”

唐不二迈着八字步,走向自己的厢房,声音在夜风中飘荡。

“记住,在这个操蛋的江湖和官场里,真假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为了保住脑袋,都需要一个能向上头交差的‘真相’。而兰若寺,就是最完美的真相。”

大堂里,那面红艳艳的锦旗在穿堂风的吹拂下微微摆动,金字闪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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