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幅让我三观尽毁、头疼欲裂的画面。
那不是被迫。
那不是无奈。
那不是她为了部落做出的牺牲。
那是——
那是她主动的。
那是她享受的。
那是她想要的。
她想要他。
她想要赫连。
她想要那个有五万帐、有两万勇士、有数不清的牛羊、有汉人的瓷器茶叶丝绸的灰狼部头人。
她不想要我。
不想要这个只有几千老弱妇孺、几百能拿刀的汉子、穷得连盐都要省着吃的白狼部。
不想要这个刚考上大学、什么都不懂、只会趴在她身上撒娇的儿子。
她选了他。
她真的选了他。
那些话。
那句“我留下”。
不是被逼的。
是她真心的。
是她自愿的…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那根一直绷着的弦,断了。
断得干干净净。
断得什么都没有剩下。
只剩下一个念头——冲过去。
冲到她面前。
问清楚。
问那个“为什么”到底是什么意思。
问那个最后一眼到底想说什么。
问她怎么可以坐在他怀里,穿着他给的丝绸,让他那双手在她腰上、在她臀上、在她腿上,想怎么摸就怎么摸。
我冲出去了。
阿公在后面喊什么,我听不见。那些围在营地门口的人出惊呼,我听不见。火把的光在我两边往后掠,像两道流动的河,我也看不见。
我只看见她。
坐在那匹黑马上,坐在他怀里,坐在那团跳跃的火把光中间。
三步。
两步。
一步。
赫连身边的护卫终于反应过来。
两个精壮的汉子从马背上跳下来,挡在我面前。
他们的手按在刀柄上,眼睛瞪得像铜铃,嘴里喊着什么——大概是灰狼部的话,大概是“站住”之类的。
我没听。
我直接撞上去。
第一下,被推回来。
第二下,又被推回来。
第三下,我用尽全身力气,撞开一条缝,从他们中间挤过去。
一只手抓住我胳膊。
另一只手抓住我肩膀。
我挣不开。
可我还在往前挣,往前冲,往前够——够那三步之外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