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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睜開眼睛,若有所思地看著臥室的天花板。在過去的幾分鐘,他表面上是醒來了,但矇矓的睡意和早晨襲來的冷意凍結了他的思考。可即便理性的思維還未清醒,他也越來越覺得頭腦不適。還有一堆煩人的事情在等待著他,極其煩人的事情。這種感覺愈加強烈,睡意一掃而光,他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上照射進來的晨光和斑駁的樹影,心神不寧。今天是展開調查的第三個早上了,審訊之日到來,他卻沒有什麼可向驗屍官報告的,也沒有可以追查的線索。

回想起昨天,截至上午,仍然沒有人前來認屍,他已經把受害男子的領帶交給了威廉姆斯,這是目前死者身上最新以及最私人的遺物,讓他進行全程搜尋。那條領帶,和男子身上的其他衣物一樣,都是從綜合經營的商家的分店裡買來。他只是抱著一絲希望,看看有沒有售貨員記得把這一款領帶賣給了哪一位顧客。可就算記得,也不能保證他就是警方想找的人。“費斯兄弟”公司光是在倫敦,就賣出了幾十條這種款式的領帶。機會雖然渺茫,但也是最後的一點希望。格蘭特看到過許許多多稀奇古怪的查案手法,有時確能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威廉姆斯剛離開辦公室,他突然蹦出一個念頭,他怎麼就沒想到死者有可能就是某家服飾公司的售貨員,或許他根本沒必要到店裡購買。他自己本身可能是“費斯兄弟”的僱員。“去查清楚,”他對威廉姆斯說,“看看最近有沒有哪一家分店聘請過跟死者類似的員工,要是你看到或打聽到任何有利的訊息——不管你認為重要與否——跟我報備一聲。”

威廉走後,他獨自一人翻開《晨報》,關於案件的各種報道他都置之不管,不過其餘的新聞他都有意細讀過了,從個人專欄開始看起。一切正常,然而,有種聲音在他腦海裡迴響。報紙上刊登了他的一張照片,附有簡介,“格蘭特探長,劇院排隊兇殺案主要負責人。”這讓他眉頭緊蹙。“笨蛋!”他大聲吼道。隨後他開始收集和整理英國所有警察局發過來的失蹤人員名單。五個失蹤的年輕男士分別來自五個不同的地方,其中有一個,是在達勒姆鎮上不見的,與死者的情況較為吻合。幾經周折,格蘭特終於聯絡上了達勒姆警局,卻得知那個失蹤的男子原來是個礦工,達勒姆警局的探長認為,大概還是個惡棍。無論是“礦工”還是“惡棍”跟死者都沾不上關係。

上午剩下的時間格蘭特得處理各種日常事務——為審訊做準備工作和辦理必要的手續。接近午餐時間,威廉姆斯從設在斯特蘭德的“費斯兄弟”公司最大的分店,給他打了一通電話。他忙活了一整個早上,但一無所獲。既沒有人記得賣給過這麼一個顧客,也沒有人記得賣過這一款領帶。最近的庫存裡已經沒有這一款式。這讓他更有慾望瞭解這條領帶的來龍去脈,所以他跑到總部去會見了經理,向他解釋情況。經理建議他,倘若探長願意把領帶交給他們,他們可以送回諾斯伍德那邊的廠商,如果是一年之內的款式,可以在那查到所有的分銷點。威廉姆斯打回來徵求他的意見,看是否要把領帶交給經理。

格蘭特同意了,默默讚許威廉姆斯的處事能力——接到同樣的命令,大多數警員只會在倫敦城裡漫無目的地尋找,因為這是他們職責所在——整片蘇格蘭和英格蘭的土地上遍佈上百家“費斯兄弟”的分店,幾乎是大海撈針。從威廉姆斯捎回來的訊息來看,找到的機會微乎其微。類似的領帶,會打包成六條一盒,同一盒裡面的每一條外形稍有差異,但顏色基本相同。不可能會有兩條,或頂多兩條,外形一致的領帶會分給同一家分店。售貨員大概不會記得同一盒子裡是不是每一款式只有一條,但賣給了哪一位顧客估計還能記起來。格蘭特一邊以偵探的觸覺仔細地聆聽,一邊又如旁觀者般笑著,自己的下屬說起銷售的行話來條條是道。僅和“費斯兄弟”的經理交談了半個小時,威廉姆斯簡潔明瞭的說話風格里面,就加入了各種專業的術語。他流利地說出像“生產線”和“再訂購”之類聽著簡單實際深奧的業內名詞。電話另一頭的格蘭特就像透過一幅奇怪的電視畫面,親眼看見了經理。他感謝威廉姆斯所做的一切,亦向他表達了謝意。這是格蘭特的魅力所在,別人幫了忙,從不忘記表示感謝。

下午,他把匕首送到檢驗室做分析,雖然也不指望會有什麼新的突破。“把檢驗出的結果都告訴我。”格蘭特說。昨晚下班臨走時還沒有得到回覆,他把手伸出被窩,冰冷的空氣凝聚而來,拿起電話,撥通之後,說:

“我是格蘭特探長。有什麼進展嗎?”

沒有,毫無進展。有兩個人昨天晚上來看過屍體——互不相識的兩人——但都沒認出來。是的,兩人的名字和地址都記下來了,放在了他的辦公桌上。此外,還有一份檢驗室送過來的報告。

“很好!”格蘭特說道,掛上話筒後從床上一躍而起。理智甦醒過來,驅散了之前不好的預感。他吹著口哨洗了個冷水澡,換衣服時也在吹,女房東對她準備出門趕八點公車的丈夫說:“看來那個可惡的反動分子很快就會落網啦。”在菲爾德太太眼裡,“反動分子”和“暗殺者”是一個意思。格蘭特暫且沒有如此樂觀,但他一想到桌面上那份密封的檔案,就像一個小男孩兒拆開幸運禮物般滿懷期待。裡面的東西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是無價之寶。菲爾德太太擺好早餐,格蘭特迎著她投過來的愛憐的目光,猶如孩童般對她說道“今天將是我的幸運日,對嗎?”

“我不知道幸運是什麼,格蘭特先生。我相信好人有好運,所以我不擔心。但我相信天意。我不相信,老天爺不還以公道,就讓一個善良的年輕男子白白死去。神會保佑我們的,格蘭特先生。”

“就算線索不足,相信老天和刑事調查部。”格蘭說道,大口地吞掉培根和煎蛋。菲爾德太太在他身旁徘徊了一會兒,盯著他看,憂心地對他搖了搖頭,留他一個人邊吃早餐邊看報紙。

回鎮裡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為什麼事到如今,死者的身份依然不明,實在是不可思議。沒錯,每年倫敦都會出現好幾個失蹤者,銷聲匿跡一兩天之後,最後埋在了貧民的墓地裡。但這些人要不就是年邁的長者,要不就是身無分文的流浪漢,或是二者兼具——他們是城市的邊緣人物,離世之前就已經被親人和朋友遺棄,所以,在生命的盡頭,也不會有人再追憶他們的故事。格蘭特頭一回遇到死者這樣的情況——即使相熟的人不多,他肯定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可屍體仍無人認領。就算他是外地人甚至外國人——況且格蘭特不這麼認為,死者怎麼看都長著一副倫敦人的模樣——那他在倫敦一定有個落腳的地方,比如酒店、旅館,或會所,他們總會發現死者失蹤不見了。加上已經透過媒體發出公告,如發現失蹤人口要第一時間與蘇格蘭場聯絡,應該已經有人緊忙來報案才是。

還有,假設死者是倫敦人——格蘭特確信——為什麼他的親朋好友或房東都沒有出現?顯然,要不就是他們本來就覺得死者罪有應得,要不就免得惹事上身,不想和警方有交集。難不成是小混混兒?幫派內部清理?可幫派沒必要在受害人排隊的時候下手。明明有更安全的方法。

除非——對,男子是幫派做出警告的犧牲品。所有要素都齊了——現場發現了武器,死者在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遇刺,一場虛張聲勢的戲碼。既清除了背叛者,又給幫內造成警示,一舉兩得。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他曾往這個方向追查,現在追查依然沒有停歇。如果是一次純粹的幫派報復行動,就並不阻礙死者的朋友報案和認屍。但如果是解決幫派內鬼——又是另外一碼事了。這種情況,他的朋友有可能知道,或者猜到,他遇害的前因後果。若果真如此,沒有人蠢到要前來報警。

格蘭特走進警察廳,腦海中還盤旋著幾個目前活躍在倫敦的團伙幫派。毫無疑問,丹尼·米勒是近些年來的頭號人物。算起來,他已經在牢裡待了三年,當初若不是走錯一步,想必還能統領更久。丹尼之前因盜竊罪兩次入獄,刑滿後從美國回來,經歷這麼一遭,腦子變靈光了,學會了美國人拉幫結派的那一套——英國人天性就奉行個人主義——對警察保持一定的距離。結果就是,儘管他的手下時不時闖點小禍,被關進去,丹尼始終順利逃脫,可對刑事調查部來說逮捕就不是那麼順利了。現在的丹尼處理跟他作對的人,完完全全就是美國黑道不擇手段的德行。他喜好槍械,可要是有人敢惹惱他,他會像抽打蒼蠅一般毫不猶豫地一刀捅過去。格蘭特覺得應該請丹尼過來談談。這時他注意到放在臺面上的檔案。

他迫不及待地開啟,快速地掠過開頭作用不大的鋪敘,佈雷瑟頓秉著科學態度的那一面,多少有點華而不實的教條主義。如果你讓他寫一份關於波斯貓的檢驗報告,他會花掉整整一頁的篇幅來給你描述,貓毛呈灰色而非淺黃色,接著才入正題。佈雷瑟頓指出,匕首手柄與刀刃的介面處的血跡,與刀刃上的血樣並不屬於同一個。聖徒人像的底座是中空的,而且一側已經破損。只是有條裂痕但沒有破口,因為沾滿血跡所以幾乎看不見。可要是握住表面,不平整的一邊就會微微翹起,高於另一邊。兇手刺向死者時,緊握匕首,凸出的金屬邊緣也必會傷到自己的手。現在,兇手左手的拇指,或食指靠近拇指的一側,應該有個割裂的傷口。

目前的進展不錯,格蘭特心想,但不可能在全倫敦找個左手有割裂傷口的人,然後以此為由逮捕他。他找來了威廉姆斯。

“你知道丹尼·米勒現在住哪兒嗎?”他問道。

“不知道,長官,”威廉姆斯回答,“但巴貝應該知道。他昨晚剛從紐伯裡回來,丹尼的情況,他一清二楚。”

“那好,去找出他的住址。稍等,最好是叫巴貝來我這一下。”

巴貝過來了,高個兒,動作慢悠悠的,臉上掛著疲倦而不明所以的笑容,格蘭特把問題重複了一遍。

“丹尼·米勒?”巴貝說,“我知道,他在皮姆里科的琥珀大街那其中的一幢房子裡有個落腳地。”

“哦?最近挺老實的吧?”

“但願如此,可我認為最近搞得高爾布里治團團轉的珠寶搶劫案可能跟丹尼有關。”

“我覺得銀行那案子才跟他脫不了關係。”

“沒錯,但他結識了一個新歡。估計少不了花錢。”

“我懂了。你知道他的電話號碼嗎?”

巴貝給了格蘭特。

一個小時之後,琥珀大街某處的一個房子裡,丹尼正優哉遊哉地上廁所。突然接到訊息說,格蘭特探長希望他能到警局簡單地聊一聊。

丹尼淺灰色的眼睛機警地打量著前來傳話的便衣警察。“如果他是想從我嘴裡套出點什麼……,”他說,“告訴他別白費力氣了。”

便衣警察覺得探長沒有別的意圖,只想向他打聽點情況。

“哦?探長在查什麼案子?”

便衣警察也不清楚,再說,就算清楚,也不會跟他透露。

“好吧,”丹尼說,“我馬上來。”

一個魁梧的警察把他帶到格蘭特面前,瘦小的丹尼脖子向後抽搐了一下,滑稽地抬了抬眉毛。“叫我過來也並不那麼困難嘛。”他說。

“不,”格蘭特說,笑了笑,“一般都是你遠走高飛之後才接到傳喚的吧,不是嗎?”

“探長英明。我想你不是來找我鬥嘴皮子的吧。該不會覺得我又惹事了吧?”

“當然不是。我想你可能有我用得上的地方。”

“您抬舉了。”真不知道米勒是認真的,還是其他別的。

“你對這個男人有沒有印象?”格蘭特詳細地描述了死者的外貌特點,同時暗暗觀察丹尼,腦子快速地運轉,怎麼樣才能自然地讓丹尼把左手邊的手套摘下來呢?

等他描述得差不多了,特別是說到死者的腳趾內彎時,丹尼禮貌地說道:“你說的是那天晚上排隊時被殺的傢伙吧。抱歉,探長,我也不想讓您失望,但我從未見過這樣的人。”

“這樣,我想你不介意跟我去看下屍體吧?”

“沒問題,如果能讓探長您安心,隨時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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