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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聽到電話那頭的訊息,喝茶的事即刻拋在腦後。有一封用大寫字母寫地址的來信正等著他親自開啟。格蘭特明白這意味著什麼。蘇格蘭場經常收到這種信件。他揮手攔了一輛計程車,暗自欣喜。想用大寫字母來掩飾筆跡,根本過不了關,這事人們也應該要知道。但此時他真心希望還是什麼也不知道要好。

拆信之前他在信封上撒了些粉末,找到了留下的指紋。他小心翼翼地從上方撕開,用鑷子取出裡面寬大而輕軟的信紙,還有一沓英格蘭銀行發行的五英鎊鈔票和半張便箋,便箋上寫著:“排隊死者的安葬費。”

一共有五張鈔票,合計二十五英鎊。

格蘭特坐下來,目不轉睛地盯著來信。在刑事調查部任職以來,從沒遇過如此荒唐的事。今晚在倫敦的某個地方,有一個人正為死者擔憂,寄來二十五英鎊,讓死者不至於隨隨便便地埋葬在貧民墓地裡,可卻沒有前來認屍。難道這是之前懷疑過的恐嚇說嗎,還是隻用來安撫自己的良心,或是妥善處理受害者屍體僅僅是出於兇手的一種迷信心理?格蘭特覺得說不通。能做出在背後捅別人一刀的事來的人才不會在乎屍體的下場如何。今晚,在倫敦城裡,死者有一位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願意出二十五英鎊來辦理死者的後事。

格蘭特叫來威廉姆斯,一起研究眼下這個普通、廉價的白色信封和強勁清晰的筆跡。

“你覺得,”格蘭特說,“能看出什麼來?”

“筆者應該是個男的,”威廉姆斯說道,“生活不寬裕。不常寫字。穿戴整潔。會抽菸。心情欠佳。”

“棒極了!”格蘭特不禁誇獎,“你比華生還出色,威廉。你都要把我的功勞也領走了。”

威廉姆斯熟讀了華生的所有故事——從十一歲起他就躲著大人,趁著他們打獵的時間待在伍斯特郡的乾草棚裡讀完了《斑點帶子案》(《斑點帶子案》是福爾摩斯故事中最知名的短篇小說之一)。他笑著否認說:“長官,您瞭解的肯定比這更多。”

實際上格蘭特知道得不多。“我只發現他幹這事不太在行。竟把五英鎊紙幣寄過來了,這不敗露行蹤了嗎。”他吹走撒在那半張便箋上的輕質粉末,但並未發現任何指紋。他吩咐一個警員把這個寶貴的信封和紙幣拿去做指紋採集。那留有字跡的半張便箋紙則送到專家那裡做筆跡鑑定。

“糟糕,銀行現在都下班了。你著急回家見老婆嗎威廉?”

沒事,威廉姆斯不著急。他太太帶著孩子去了南部的岳母家裡,一個星期之後才回來。

“這樣的話,”格蘭特說道,“我們一塊吃飯吧,我想聽聽你對這件案子的看法。”

幾年前,格蘭特繼承了一筆可觀的遺產——只要他願意,這筆財產足夠讓他提前退休,過上悠然安樂的日子。但格蘭特熱愛他的工作,即便他天天吐苦水說這簡直是豬狗不如的生活。遺產只是用來提高生活質量,讓自己過得更舒服而已,不需要再為窘困的生活疲於奔命,也儘量不讓生活打回原形。在南部的近郊,有家小雜貨店,店內燈火通明,遠遠望去,猶如一顆透亮的寶石,裡邊的商品琳琅滿目。小店的開設與這筆遺產有關,格蘭特碰巧撞上一個假釋的囚犯,那是他出獄的第一天早上。當初是格蘭特設法把他“弄出來”的,也是格蘭特幫他重建新的生活。這全靠那筆遺產,也因此,格蘭特才會成為勞倫特這種高階餐廳的常客——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還是領班服務員服侍的貴賓。歐洲也就只有五個人能在勞倫特餐廳享受這種待遇。能得到這份待遇以及其中的緣由,格蘭特心中一清二楚。

在金碧輝煌的餐廳裡,馬歇爾一臉為難地迎了上來。他也很無奈,就只剩下角落裡的一張桌子,若安排在那就座,十有八九要捱罵,但其他地方已經沒有座位。他沒有接到貴賓說今天要來的預約,所以不知如何是好,張皇失措。

格蘭特一言不發地坐了下來。他餓極了,只要飯菜可口,坐哪裡都無所謂,其實除了桌子就正正地放在上菜口外面,也沒什麼可挑剔的。兩扇綠色的屏風遮擋著門口,門板不停地搖擺,時常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像奏出一支時強時弱的音樂。飯桌上,格蘭特決定明天早上讓威廉姆斯對照信封上的郵戳地址,走訪附近周圍的銀行,再進一步追查那幾張鈔票的來源。應該不會有太大困難,銀行一般都會配合警方的工作。接著他們把話題轉向案件本身,威廉姆斯認為是幫派紛爭,死者背叛了組織,知道自己性命難保,就向幫裡唯一親近的兄弟借槍防身,可惜連用都沒來得及用就遇害了。今晚信封中的安葬費就是他的秘密親友寄來的。這個猜測說得過去,但漏掉了一些疑點。

“那麼,為什麼死者身上沒有留下任何身份標記?”

“或許,”威廉姆斯迅速做出推斷,“是江湖規矩。假如被抓到了也不至於暴露身份。”

也存在這樣的可能,格蘭特沉思半晌,反覆琢磨。從進門的那一刻,他便察覺不對勁,憑藉他在西部前線四年打磨出來的第六感,以及在刑事調查部這麼長時間培養出來的超常的敏感度,他覺察到有人在監視著自己。他抑制住自己轉頭的衝動——他背對著門坐,基本是正對著上菜口——他假裝不經意地瞄了一下鏡子,但好像沒有人注意到他。格蘭特繼續用餐,每隔一會兒就抬頭看看。自從他們來了以後,餐廳的人已經少了許多,要觀察周圍每個人的動靜並不困難。不過鏡子裡頭只能看到一些在做自己事情的顧客,有的在吃,有的在喝,還有的在抽菸。可格蘭特仍然覺得有人在盯著他。這種實實在在又來歷不明的監視讓他毛骨悚然。他視線掠過威廉姆斯的頭頂,看向那扇遮擋著門口的屏風。就在那兒,屏風的縫隙間,一雙眼睛正盯著他。似乎知道自己被發現了,那雙眼睛一轉眼就消失了。格蘭特繼續平靜地用餐。大概是個好奇的服務生吧,他心想。可能知道我是誰,單單是想瞧一瞧調查兇殺案的人到底是怎麼樣的而已。格蘭特沒少遭人偷看。但這次,他說話時抬頭一看,發現那雙眼睛又在窺視他。這可有點過分了,於是還以他一個冷酷的眼光。但他毫無反應地一直看著,顯然不知道格蘭特已經都看在眼裡。服務員不停地進進出出,躲在屏風後的眼睛時而消失不見。但總會又返回來,鬼鬼祟祟地瞄來瞄去。格蘭特忍不住想看看這個對自己充滿興趣的傢伙究竟是誰。他對坐在離屏風不到一碼遠的威廉姆斯說道:“在你座位後面的屏風有個人,極不正常地關注著我倆。我響指一打,你就往後仰,把你右邊的屏風撞倒。儘可能地裝作你不小心撞翻的。”

格蘭特在等待一個恰當的時機,這時出入的服務員少了一些,那雙眼睛又牢牢地盯著看,格蘭特輕輕划動中指和拇指,威廉姆斯壯實的手臂一揮,屏風搖晃了一下,向一旁倒了下去。可不見人影。只有門板還在劇烈擺動,一定有人從這兒急匆匆地逃開了。

算了,格蘭特想。威廉則為屏風的事向餐廳道歉。就一雙眼睛,你也無法辨認是誰。他不再費神多想,把晚餐吃完,和威廉一起走回警局,但願信封上的指紋結果已經出來了。

然而,指紋樣本還沒出來,不過送往“費斯兄弟”公司諾斯伍德分廠的領帶有了反饋報告。那款領帶唯一的寄售記錄是去年,諾丁漢分部曾要求增訂一盒六條樣式不同的領帶。他們把領帶交還警方,還提到若是日後有需要,探長可儘管吩咐。

“如果到明天都沒有什麼重要的發現,”格蘭特說,“你負責去銀行,我得到諾丁漢走一趟。”

剛說完,有人拿著信封的指紋樣本走進來,格蘭特把他桌面上死者與手槍的指紋樣本一同拿起來。根據報告,紙幣上除了一些汙跡,什麼都看不出來,格蘭特把焦點放到了信封的指紋上。寫信的人投信之後,好幾個人接觸過這封信,所以上面很多的指紋都較為清晰。但顯而易見且毋庸置疑的是,信封上找到的一枚食指指紋,與死者口袋中手槍上找到的指紋完全吻合。

“看,和你的假設一致,朋友為死者提供了槍支,對吧?”格蘭特問道。

他下屬卻發出奇怪的呼吸聲,暫不作答,還在看著指紋。

“怎麼啦?這都清晰得跟小孩子的字母表似的。”

身子突然僵住了,他難以置信地看著他的上司。“我發誓我不是喝多眼花了,長官。要麼我看錯了,要麼就是我們整個指紋檢測系統出問題了。你看這兒!”他指著右邊最底下角落的一枚不太清晰的指紋,同時把死者的指紋拿過來,擺到格蘭特眼前。探長在對比兩枚指紋時,兩人一陣沉默。他下屬聳著肩膀,不敢完全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而這是不爭的實事。指紋屬於死者。

事實確實令人震驚,但格蘭特很快就意識到,理由很簡單。

“沒錯,這只是張普通的便條,”他簡要地解釋說,可心中另一半冷靜旁觀的自己卻在嘲笑剛才竟有那麼一瞬間,像個孩子似的,驚訝得不能自已。“威廉姆斯,你的假設能有結論了。借槍和寄錢的人是跟死者住在一起的。這樣一來,要是他的房東或妻子問起失蹤的室友,他瞎編個故事就能搪塞過去。”他撥通了桌上的電話,“我們來聽聽筆跡鑑定專家對便條的看法。”

可是,除了格蘭特已經掌握和猜測出來的情況之外,筆跡鑑定專家沒能提供什麼新的線索。紙張是那種普普通通就能夠在任意一家文具店或書店裡買到的,上面的字是男人寫的。但要提供疑犯的筆跡,他們才有可能進行對比分析,判斷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他們能做的也僅限於此了。

威廉姆斯離開警局回到家,暫時孤身一人。他不斷地提醒自己,一個星期很快就會過去,到時他美麗動人的太太就會從南部回來,藉此紓解心中的思妻之情。格蘭特還沒走,試圖拋開原有的視角,重新對匕首進行剖析。這把傢伙放在了他墨綠色的皮質桌面上,安然而又邪惡,有點像一把玩具,它細長鋒利的刀鋒和刻著聖徒人像的光滑的刀柄形成了詭異的對比。格蘭特看著那個神聖的雕像,實在太具有嘲諷意味了。蕾伊·馬克白是怎麼說來著?碰到這樣倒黴的事情需要有人來給你祈禱祈禱。好吧,格蘭特想,把感情寄託在刀柄上一個無謂的神像上,還不如讓他相信檢查局裡面一個有權有勢的話事者。格蘭特想到蕾伊·馬克白,今天早上的新聞全是關於她即將前往美國的報道,幾家主流媒體紛紛表示哀嘆、悲慟,甚至憤怒地指責她的英國經紀人,竟讓當今最受歡迎的音樂劇明星離開自己的國家。格蘭特在想,他應不應該在蕾伊離開之前見她一面,敞開來問她,為什麼聽完他描述匕首的樣子,會滿臉驚訝。別說匕首,按道理整個案件都應該跟她毫無關係。他知道她的來歷——住在偏遠郊區裡的一幢半獨立式房屋,她把那裡稱作她的家,之前唸的是公立學校,本名叫作羅茜·馬克漢。他還曾因行李箱失竊案跟馬克漢夫婦打過交道。她應該不大可能給案件提供什麼線索,即使有,也不會說。那天在更衣室喝茶時,她明明有機會向他坦誠,但卻似乎有意隱瞞。她所保留的,當然有可能跟本案根本無關。她的驚訝也許只是因為透過格蘭特的描述想象到了匕首的樣子,僅此而已,跟案子沒什麼聯絡。匕首還算不上奇特,很多人都見過和擁有類似的刀具。那不管去不去拜訪馬克白小姐結果還是一樣,便不再打擾,就讓她前往美國吧。

百思不得其解,格蘭特嘆了口氣,將匕首鎖回抽屜裡,準備回家。他走在河堤邊上,才發現夜色朦朧,空氣中彌散著微涼的輕霧,他決定步行回去。比起白天裡的熙熙攘攘,深夜裡倫敦靜謐的街道更令他著迷。中午的倫敦向人們展現它熱鬧非凡、多姿多彩的一面,每當午夜,它迴歸到原本的面目,每當午夜,你可以聽見它輕柔的呼吸聲。

他拐進馬上要到家的那條路,雙腿開始無意識地向前邁去,頭腦一片混沌。有那麼一小會兒,格蘭特索性閉目養神。但他並非真的睡著了,不知是真實的還是幻想的,當他重新開啟思緒的視線時,看見對面街角路燈下有個模糊的人影。誰這麼晚還在外面晃悠?

他快速地思考著是否要穿過街道走到對面去,並與角落裡的人影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已經來不及改變方向了,他繼續向前走,不去理會那個遊蕩者。直至回到自家門前,他才轉頭回望。人影還在,只是在昏暗中難以察覺。

他掏出鑰匙開門進屋時已經過了十二點,但菲爾德太太還在等他。“我覺得你會想知道有位先生來這裡找過你。他沒有多作停留,也沒有留下口信。”

“多久之前的事?”

“有一個多小時了,”菲爾德太太說。她沒看清楚,男子站在臺階外面。“是個年輕小夥。”

“沒留名字嗎?”

沒有,他拒絕透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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