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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門後就來到了飯廳,餐桌上喝茶的有一位長得很像埃弗雷特夫人的老婦人,一個紅頭髮白面板的女孩子,還有就是黎凡特人。格蘭特躲在牧師寬大的身軀背後,仔細地觀察著每一個人,然後牧師才給他讓道,讓他坐上飯桌。他饒有興致地看著他的獵物——拉蒙特認出他來的反應。拉蒙特注意到他之後,先是一怔,然後臉唰地因充血而通紅,之後馬上又變成蒼白得毫無血色。格蘭特以旁觀者的心態想,要是丹尼·米勒被捕的話是什麼神情,畢竟這傢伙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而拉蒙特,作為一個兇手,看樣子還嫩著呢——估計充其量就是意外殺人。

牧師介紹說:“我們有新客人來。這是格蘭特先生,他是來釣魚的。可憐的他今天一無所獲,所以我把他帶來喝點茶。格蘭特,這是我的姐姐丁蒙特太太,這位是我的外甥女丁蒙特小姐。這位是我的朋友,洛爾先生。您也請坐吧!”

格蘭特挑了丁蒙特小姐的旁邊的座位,正對著拉蒙特。剛才互相介紹的時候,拉蒙特向他彎腰致意,但沒有什麼異常的舉動,不知道是因為太害怕而癱坐在椅子上,還是打算找機會悄悄逃跑。當格蘭特坐下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細節,心怦怦直跳。拉蒙特的茶杯在餐盤的位置與別人剛好相反,他是個左撇子。

“還好你沒有等我,我是從小橋的另一邊繞路回來的。今晚天氣真的不錯。”羅根先生對她的外甥女說。

“是呀,還好您繞道帶來了格蘭特先生,我們人數就是奇數了,終於可以投票了。我們在爭論,混血兒到底是好還是壞。我說的不是黑白混血,而是不同白人之間的混血。媽媽說純種的白人是最優越的,當然了,她自己就是如假包換的蘇格蘭人,可以追溯到大洪水時期。羅根先生是麥克萊南人,麥克萊南人天生就會航海。我的父親出生在英格蘭與蘇格蘭交界的地帶,祖母是英格蘭人,而洛爾的祖母是義大利人,所以我們堅定地支援反方。羅伯特舅舅明顯支援媽媽那一邊,他也是一個自負高傲又固執的蘇格蘭人,所以我們需要尋找新的盟友。這位先生,您的祖先不會也穿蘇格蘭格子裙吧?”

格蘭特如實地彙報,他覺得混血比純血要優越。雖然純血人在如今大量存在,但是給人的個性帶來很多偏執,而混血則給人的個性帶來很多新的品格。混血人普遍比較聰明而多才多藝,同時眼界更廣,心胸更開闊。總的來說,他還是贊同丁蒙特小姐和這位拉蒙——呃,洛爾先生的觀點。

格蘭特自認為他的觀點和語氣都相當溫和,沒想到羅根先生憤怒而激烈地駁斥了他的觀點。他反覆地列舉著自己的民族如何如何優越,順帶把整個西歐的其他民族都貶低了一遍。直到下午茶快結束的時候,格蘭特才得知,其實羅根先生根本沒出過蘇格蘭,就算去蘇格蘭低地也只是三十年前接受公務員培訓時的事情,對其他國家更是一無所知。他感到很沮喪,幸好丁蒙特小姐幫他支開了話茬,使他得以專心地對付拉蒙特。

這時黎凡特人看起來好多了。他敢於直視格蘭特的眼睛,雖然眼神中仍充滿了敵意。他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也毫不掩飾手上的傷疤。他應該已經知道,桌子上茶杯的位置已經出賣了他。他心裡應該想著,這場貓捉老鼠的遊戲終於結束了。不過,他仍靜靜等待著這場好戲的到來。格蘭特看著黎凡特人臉上的表情,心想逮捕一個膽小鬼可不容易。警察們都這麼想,寧願遇到一個悍匪,這樣他們就可以放開手腳大幹一場,打斷逃犯的手腳也不是什麼事兒,而膽小鬼卻可能尿褲子。

有件事情使格蘭特不得不對他狠下心來:就在他留宿這短短的三天裡,似乎已經討得了丁蒙特小姐的歡心。他總是笑著回應丁蒙特小姐的回答,目光更是頻繁駐留在丁蒙特小姐身上。丁蒙特小姐看上去是一個很會照顧人的女孩子,她有一頭紅髮,既聰明又能幹——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諒拉蒙特的親近。他是不是想找個盟友?一般亡命天涯的逃犯都沒有心思談戀愛,更別說他只是初犯。這個無情而卑鄙的機會主義者!這下好了,他應該沒機會追求丁蒙特小姐了,格蘭特下決心儘快把他抓走。他重新加入談話,品嚐著桌上的炸鱈魚。拉蒙特也吃得津津有味,格蘭特不得不奇怪他是怎麼有胃口的,難道不知道自己快要大難臨頭了嗎?也許他根本不在乎,還是他覺得已經翻篇了?甚至粗魯地反問:“你難道不覺得很好吃嗎,格蘭特先生?”他是在假裝冷靜嗎?不過他的手倒是沒有發抖——就是這雙又黑又瘦的手,了結了朋友的性命——他在談話中並不刻意隱藏自己,因此大家也感覺他此刻的表現和午餐時無異。黎凡特人這點做得很不錯。

在下午茶結束後,大家開始抽菸,格蘭特順手給丁蒙特小姐遞了一支,她挑起眉毛輕笑了一聲。

“親愛的先生,這裡是蘇格蘭高地的牧師住宅。如果你願意去河邊的大石頭那兒坐會兒,我就陪你抽一根。屋內抽菸可不好。”

“屋內”很明顯是另有所指,但是他的叔叔假裝沒聽到似的。

“那樣最好不過了。”格蘭特說,“但是天已經晚了,我還要走路回加尼,所以我最好現在就出發。非常感謝你們招待我,讓我不至於一整天都那麼慘。洛爾先生,要不然跟我一起走一趟?”

“沒問題。”黎凡特人一邊回答,就一邊出了房門進入大廳。格蘭特匆匆跟眾人道別,趕緊跟了上去,生怕拉蒙特會突然消失,卻發現拉蒙特在從容地穿著早上那件大衣。丁蒙特小姐跟著叔叔一起走了出來,目送他們倆離開,格蘭特突然很害怕她要跟著一起來。不過還好,拉蒙特毅然決然地背對著丁蒙特,似乎把她給弄怔住了。他好像脫口而出要說:“要跟我們一起來嗎?”

當然他什麼也沒說,一直揹著身,儘管他知道她就站在那兒,就說明他不想跟她說話。格蘭特當然不希望待會兒的場景太難堪,所以也不希望丁蒙特小姐瞎摻和。走到大門口的時候,他們倆都轉身向送別的兩人致意,當格蘭特重新戴上帽子的時候,他看見拉蒙特又一次脫帽向丁蒙特小姐致意。這只不過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動作,格蘭特卻覺得蘊含著無比深切的離別意味。

他們倆都沉默著,走了很長一段路,直到牧師住所在視線範圍內消失了。在上山的大路和沿著河邊的小路分岔的路口,格蘭特停住了腳步,說道:“你應該知道我來這兒的目的,拉蒙特。”

“你到底想要怎樣?”拉蒙特看著他,平靜地回覆道。

“我是蘇格蘭場的探長,格蘭特。我奉命過來逮捕你,因為你13日晚上,在沃芬頓排隊的時候,殺害了阿爾伯特·索瑞爾。從現在開始,你所說的一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現在我要解除你的一切武器,麻煩你雙手靠背,轉過身去,配合搜身。”

“你犯了一個錯誤,探長先生。”這個瘦弱的黎凡特人緩緩說道,“我只打算跟你走一小段路,並不打算跟你回去。所以我們就在這個分岔路口分別吧!”他的左手從口袋裡掏出什麼東西,格蘭特以為是左輪手槍,就馬上舉起雙手。儘管他本能地閉上眼睛,但是在那之前的一瞬間,他看清楚了那只是剛才吃飯時候的藍色胡椒盅。胡椒粉嗆得他又咳嗽又打噴嚏,而且睜不開眼睛,他只聽見了拉蒙特逃跑的腳步聲。為了知道他逃跑的方向,格蘭特努力集中精神側耳傾聽。過了至少兩分鐘,他才能睜開眼睛看清楚。他又想起了那天晚上在斯特蘭德發生的事情,暗自決定抓緊時間。沒有人能夠長時間持續奔跑,更何況拉蒙特這樣瘦弱。他一定就在不遠的某個地方喘著氣,剛才聽見的聲音也提供了大致的方向。這裡附近都是荒郊野嶺的,他也不可能得到支援和補給,當然他自己也能意識到這一點。所以,他很有可能繼續採用在斯特蘭德的詭計,先找個地方躲起來,然後等到天完全黑下來,再利用夜色掩護逃跑。

格蘭特想,地勢比較高的地方應該有利於觀察形勢。在幾碼遠的地方,就有一條小溪順著山勢往下流。如果彎下腰的話,這條小溪的溝壑還是能夠他藏身的。於是他彎腰鑽到小溪衝擊成的溝壑裡,慢慢向上爬,每爬幾步,就小心觀察周圍,確認自己沒有被發現。走了一段路,路邊出現了一些白樺樹,溝壑變寬了;再繼續往上走,就來到了一塊平地,有一小片白樺林。天還沒完全黑,在暮靄中,白樺林中的情形依稀可見,但是平曠的地形使周圍一覽無遺,格蘭特決定冒險登上平地。為了保險起見,格蘭特從有沙子的一邊慢慢爬上平地,然後小心翼翼地踩在草皮上,在地上匍匐著越過草地,來到石楠花叢,終於來到了這塊平地的邊緣。這下子居高望遠,能看清整個河谷了。不過視野內唯一的死角,是一塊被本地常見的冷杉樹遮住的長方形區域。看見這片冷杉樹林,他就知道拉蒙特肯定會藏在這兒,就像上次他藏在貝德福街一樣。他毫不懷疑拉蒙特就在那裡,靜靜地等著他暴露自身的位置。然而讓他疑惑的是,這裡既沒有公交車,也沒有計程車,只有無邊無際的黑夜,拉蒙特到底打算怎麼逃走呢?天已經開始黑了,他要不要離開這個藏身的地方,向拉蒙特發出最後通牒呢?這是不是拉蒙特求之不得的呢?如果他放棄監視,回去搬救兵的話,會不會正中拉蒙特下懷?他猶豫不決,希望自己能猜透拉蒙特內心的想法。他越來越覺得拉蒙特猜他放棄監視而回去搬救兵,因為這實在是很自然的想法。他已經給了拉蒙特悄悄逃跑的機會,但是他並沒有把握住,從現在的情況來開,他只不過是在做無謂的掙扎。他一定覺得探長已經手忙腳亂,無法再冷靜地思考局勢,所以回去搬救兵。想到了這點,格蘭特決定繼續待在這兒暗中監視。

他在潮溼的枯樹葉上趴了很久,呆呆地看著寂靜的山谷旁搖擺的樹枝。有一輛車從左邊的公路上開來,下坡的時候傳來尖銳的剎車聲,然後又迅速地開過了橋,去往卡尼什酒店的方向,就像一隻敏捷的蜘蛛。不遠處的山坡上傳來綿羊咩咩的叫聲,樹林裡也傳來雲雀的叫聲。但是河谷裡除了潺潺的流水,沒有一絲動靜,暮色從北邊漸漸蔓延開來。突然格蘭特看見有個東西開始移動,就在河流的下游。他看得真切,有個東西噗地跳到了河裡,泛起一陣水花,然後在河裡慢慢地移動。格蘭特緊張得幾乎屏住了呼吸,他的胸膛緊緊地壓在草坪上,怦怦的心跳聲直接傳進他耳朵裡。他還要等一會兒,以免驚動了獵物。逐漸,他能很清楚地看見他的獵物從河中心一塊大石頭旁邊溜到了河對岸,然後又消失在河堤底下。格蘭特又耐下性子等著。他是打算一直在那兒等著,還是打算偷偷溜向別處?格蘭特的心情很是焦慮,不過也差點兒被自己逗笑了,因為他發現自己好像沉溺於猜測一隻野生動物的行蹤。過了一會兒,河流下游比剛才更遠的地方出現了一陣動靜,說明拉蒙特並非坐以待斃,而是嘗試去往某處。對於一個城裡人來說,拉蒙特的偽裝技術絕對過硬——慢著,格蘭特突然意識到,以拉蒙特的年紀,他應該上過“一戰”前線。這下就解釋得通,為什麼他知道在野外隱藏自己行蹤的技巧了。

這是第二次拉蒙特暴露出自己的行蹤。然而在這之後,視野內又恢復了一片平靜,再也沒有任何動靜。就像第一次暴露行蹤那樣,格蘭特懷疑那是因為拉蒙特不得已而為之——那塊光禿禿的大石頭是他到達河堤的必經之路。格蘭特記得,如果從河堤左岸走,一路上都能找到很好的隱蔽,他也是時候出動了。格蘭特一直在猜想拉蒙特的目的地是哪裡。如果他按照現在這個方向一直走下去,大概還有一刻鐘就回到牧師住所了。這就是他的目的地嗎?回去利用那個心軟而善良的丁蒙特小姐逃跑?這主意可真不賴。按照常理來說,如果格蘭特回去搬救兵的話,最不可能仔細搜尋的應該就是牧師住所本身了。

格蘭特一邊小聲咒罵著黎凡特人的狡猾,一邊儘快地沿著溝壑下坡,回到了沼澤。他猶豫地看著沼澤,思考哪個是更好的辦法。現在在他和小河之間的這一大片空曠的沼澤,即便兔子大小的動物在其中也無法隱蔽,只有遠處的冷杉樹林可以遮蔽他的行動。是回去報警,讓警察去抓捕被牧師外甥女藏起來的嫌犯?為什麼不向別人求助呢?格蘭特生氣地對自己說,如果丁蒙特真的把逃犯藏起來了,她就得承擔這一切的後果。但是目前還沒有必要把這一切公之於眾,只需要確定拉蒙特的確逃往牧師住所,在那兒對他實施逮捕。

這個計劃似乎天衣無縫。格蘭特迅速地越過沼澤,來到河堤旁邊,希望在河流下游的拉蒙特不要發現自己的行動。現在他要做的就是過河,心裡暗自希望拉蒙特不要跑,而是慢慢地走,這樣他才能趕上拉蒙特,與他同時到達牧師住所。當然能找到機會過河就更好了,這樣他就能從高處看見拉蒙特的行蹤,而拉蒙特在低處是看不見他的,因此也不會發現自己被跟蹤了。他看著湍急的河水,時間寶貴,就算全身溼透也顧不得了。他縱身一躍,跳進冰冷刺骨的河水裡,然而追捕逃犯的熱血卻在他的心中沸騰。格蘭特選擇渡河的地方,是整條河被兩塊巨石分割成三條小澗,如果他能夠順利到達第一塊巨石,以他的身高,應該能連跳兩步,先跳上第二塊巨石,再跳上對岸的河堤。就算跳不到河堤上也不要緊,只要手鉤住也成。於是他往後退了一兩步,計算好距離,第一塊作為落腳點,第二塊作為目標,起跑!他含混不清地祈禱了幾句,用盡全力飛身一躍,但是感覺到腳底的石頭有點兒打滑,儘管第一跳躍上了第二塊石頭,但是第二跳的時候就沒能躍上河堤,而是雙手掛在河堤的石頭邊緣,腰部以下全部都懸在半空中。謝天謝地!他慢慢地爬上河堤,稍稍擰乾已經溼透的花呢褲子——要不是溼了水的花呢布料變得很重,跑起來不方便,他才懶得管呢。他從未覺得越過沼澤是如此地難熬。連泥帶草的一大坨彷彿融在他腳底,把他的鞋子粘在地上,寸步難行;白樺的樹枝帶著刺,不斷地刮在他身上。路面坑坑窪窪的,他的腳時不時踩在暗穴中。他一腳高一腳低地走著,感覺自己像是在跳舞,而不是在追捕逃犯。當他氣喘吁吁地來到河對岸的高處,他終於看見了拉蒙特的身影。這時候,拉蒙特正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五十碼外的牧師住所。時間勉強還夠。原來當格蘭特氣喘吁吁狼狽不堪地趕路的時候,被追捕的人卻從容不迫胸有成竹地走著。格蘭特心想:好吧,你也得意不了多久了,看我待會兒怎麼收拾你。今天早上,當天初次踏進牧師會所大門的時候,大家還是一片歡聲笑語,而如今他再次進入這扇鐵門,卻是經歷了千難萬險。現在他的口袋裡有一支自動手槍,還有一副手銬,待會兒如有需要,他會毫不猶豫地使用。雖然拉蒙特沒有武器,口袋裡也沒有胡椒粉了,但是他要確保萬無一失。他再也不會顧及其他人的感受而畏手畏腳,這次務必成功,不許失敗,就算讓丁蒙特小姐歇斯底里或者受到驚嚇也在所不惜。

格蘭特還在生悶氣,想著拉蒙特一進門,就要他好看。拉蒙特卻已經越過了鐵門,繞過圍牆,走向了小橋。我真希望能看見這時格蘭特的臉——看著他因氣憤而扭曲的表情,想必十分精彩——他已經想了個體面的逃跑方法,沒想到對方卻是個野路子。他揉著眼睛,發現自己沒看錯,拉蒙特的確在圍牆的盡頭,正準備過橋。這個傻瓜!沒錯,他暗自責罵拉蒙特是傻瓜,他已經幫拉蒙特想了個絕妙的逃跑方法——先取得丁蒙特小姐的好感,然後靜靜地躲在牧師住處等待逃跑時機——然而這個傻瓜卻沒有用。他在幹什麼?他到底想怎樣?每一個行動應該都有其原因,一定不是漫無目的渾渾噩噩地亂來。他之前想得太入神了,忽略了自己現在所處的位置,這時他朝後方河床的方向瞥了一眼。在這個鐘點,大家都在家裡吃晚飯,村子裡基本沒人。再過一個鐘頭,大家便會在橋邊聚集,看著暮靄抽著菸斗,他躲藏的地方就會暴露在眾人視線之下。拉蒙特爬上了公路,但是既沒有向北走,也沒有向南走,卻又翻過了公路來到河堤的另一端。他去那裡幹什麼呢?他是不是要繞到酒店的另一頭,去偷停在那裡的福特車呢?但是他明顯認為格蘭特已經回去搬救兵了。他在故意等了格蘭特發出警報以後,絕不會冒險去海邊的車庫裡去。去海邊?

海邊!謝天謝地,格蘭特終於明白了,那傢伙是想去偷船。這個鐘點,正是退潮的時候,海邊一個鬼影也沒有,不會有人發現他偷偷地開船離開。格蘭特順著山勢滑下山坡,極不情願地承認拉蒙特的狡猾。格蘭特很瞭解西海岸的人,他知道這裡的船使用得多麼頻繁。如果你在任何西海岸的漁村待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裡最缺的商品是鮮魚。有時候船不見了,都要幾天後才被發現,即便發現了,大家也覺得是被借走了,不想多費口舌去詢問而引起誤會,而是覺得過幾天就還會回來。拉蒙特是不是在牧師會所就把這一切都計劃好了呢,還是這只是他急中生智?如果是計劃好往這邊逃走,那麼整個謀殺案就是有預謀的犯罪,而不是臨時起意。仔細想想,就算拉蒙特的奶奶是義大利人,也不會整天帶著個匕首到處亂跑。即便兩次遇見拉蒙特時,這傢伙都表現得缺乏自制,但是他的確是個十足的惡棍。

格蘭特一邊下坡,一邊就想好了對策。今天早上他在卡尼什旅館拜訪德雷斯戴爾的時候,就注意到旅館後院有一個小碼頭,碼頭上停著一輛汽艇。如果他沒猜錯的話,德雷斯戴爾在家,因為燈亮著。如果能借到那艘汽艇,拉蒙特就跑不了了。

當他來到橋邊的時候,已經氣喘吁吁。他穿著沉重的釣魚靴,溼透的花呢褲子,翻越了整個山谷,才來到這兒。儘管他心急如焚,這裡離卡尼什旅館門口還有最後的一百碼,他幾乎是使出吃奶的勁兒才走到那裡。他敲了敲門,德雷斯戴爾的男僕出現在門口,看見一個渾身溼漉漉的男人,氣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男僕大吃一驚:“主人怎麼了,他溺水了嗎?”

格蘭特也大吃一驚:“德雷斯戴爾先生不在嗎?該死!那艘汽艇可以給我用一下嗎?”他指著小碼頭的方向,男僕滿臉疑惑地看著他,說:“抱歉,先生,我們不能把它借給你。你還是趕緊走吧,要是德雷斯戴爾先生回來了,你就遭殃了。”

“他很快就會回來嗎?啥時候回來?”

“他隨時都會回來。”

“不行,那來不及了!”

“你走吧!下次再來找德雷斯戴爾先生吧!”

“你過來看!”格蘭特把男僕拽到自己身邊,指著遠處大海的方向說:“別把我當成傻瓜,我和你一樣,清醒著呢!你往海里看!”

格蘭特的鄭重的語氣引起了僕人的注意,同時似乎把他嚇到了。他戰戰兢兢地來到格蘭特身邊,旁邊還跟著一名女僕人,一起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離碼頭不遠的地方,有一艘小划艇,順著退潮的海水,緩緩向遠處駛去。

“你看見那艘小船了嗎?我要趕上那艘小划艇!但是普通划艇已經來不及了!”

“你追不上了,這兒的潮水退得很快。”

“所以我要那艘汽艇!誰會開那艘船,德雷斯戴爾嗎?”

“不,一般都是我來開,他只是乘客。”

“來吧,小夥子。趕緊的,德雷斯戴爾先生對我很瞭解,我在他那兒釣了一整天魚了。那艘船要被偷走了,我已經想追捕那個盜賊很久了,所以你趕緊帶我去追上他。”

“要我開船可以,萬一出了什麼岔子,你要負全部責任嗎?”

“沒問題,我會負全責,我向你保證!”

“好的,我去告訴他們一聲。”說著,男僕向屋子裡面跑去。

格蘭特想拉住他,但是沒來得及。在那一瞬間,他有點兒害怕這個僕人並沒有完全相信他,只不過是找個藉口逃跑。但是沒一會兒,僕人就跑著回來了,領著格蘭特直奔小碼頭的方向。汽艇的名字叫“羅伯特大師”號,顯然是德雷斯戴爾靠他的賽馬贏回來的獎金所購。男僕點著了引擎,汽艇突突地叫著,噴出一陣陣尾氣。這時候,德雷斯戴爾先生出現在房子拐角,手裡拿著獵槍,顯然剛從山上打獵回來。格蘭特高興地拉住了他,簡要地說明了現在的情況。德雷斯戴爾先生什麼也沒說,徑直走到汽艇旁邊,對男僕說:“皮約翰,現在的情況我已經瞭解,我來開船吧,你回去準備一桌豐盛的晚餐,等我們倆——哦不,三人——回來,為我們慶功。”

皮約翰走出了汽艇,站在岸邊,全力地推了“羅伯特大師”號一把,德雷斯戴爾踩著油門,汽艇轟鳴著向海灣駛去。在黃昏夕陽的餘暉下,拉蒙特的船像一塊小黑斑,格蘭特的眼睛盯著它一動不動。他會駛向哪兒呢?過了一會兒,小黑斑轉變了航向,似乎想要在南邊的陸地上靠岸。遠離微亮的地平線後,小黑斑融入南邊那一片幽暗的小山,消失在視線裡。

“天色已晚,我們看不見他了,怎麼辦?”格蘭特焦慮地問道。

“是的,他現在向南岸駛去了。別擔心,我們應該能趕在他前面到。”德雷斯戴爾答道。

船繼續開著,南岸神奇地上升著逐漸呈現在他們眼前。突然間,格蘭特又能看見拉蒙特的小船了,他正在賣力地往岸邊划著船。格蘭特很少坐船,因此難以判斷小船離岸邊的距離,更別說他們的汽艇距離小船的距離了。但是“羅伯特大師”號的速度突然慢了下來,格蘭特就什麼都明白了。

“羅伯特大師”號繼續減慢速度,要不然都差點撞上拉蒙特的小船了。兩船相隔大約五十碼的時候,拉蒙特停止了划槳,格蘭特以為他要束手就擒了,可是拉蒙特卻在船上彎下了腰。格蘭特心想,他是不是以為他們要開槍呢?德雷斯戴爾也關上了引擎,他們靠著慣性慢慢地靠近小船。距離越來越近,格蘭特看見拉蒙特已經把大衣和帽子都脫了,正屈膝蹲在船舷上,彷彿就要跳水了。他光著腳,突然從船舷上滑了一下,整個人撲通一聲掉到水裡,後腦勺直接撞在船舷上,然後在水裡消失了。

等汽艇靠近小船的時候,格蘭特已經脫好大衣和靴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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