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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百姓可以擁有槍,這是矛還是盾?是權利還是越付越大的代價?

這是我們出發前就擁有的好奇,但是,到了美國,我們原定的發生過槍擊案的採訪地點已經不用再去,因為新的槍擊案又發生了。

2009年4月3日,紐約州賓厄姆頓市,一位從越南來的四十一歲男子,到達他曾經學過英語的社群服務中心,拿著槍衝了進去,向正在那裡學習的人們連續射擊,造成十三人死亡,其中包括四位中國同胞。而兇手自己,最後也自殺身亡。

而這,也不是我們在美國期間唯一的槍擊案,一星期之內,還有多起,導致十人死亡。從某種角度說,槍擊案在美國,已不能算是新聞,因為隨時可能發生。

驅車幾個小時,我們到達賓厄姆頓市,槍擊案的現場,人們自發地追悼著死者,現場插著十四面美國小國旗。也就是說,兇手也在被追悼之列,而現場另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畫面是,幾大宗教同時存在,比如面對我們的同胞,就有佛教的物品。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4551M2.jpg"/>

<blockquote>估計美國人不會有這樣的照片,因為太平常太司空見慣,可中國人,卻一定要來這麼一張,因為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在槍店當中,一直小心謹慎,畢竟是真傢伙,您看我拿槍的姿勢,是不是很有些不專業和擔心的意味?</blockquote>

悲傷是如此難以抑制,那麼,一個問題更加明顯:為什麼百姓可以持槍?

有人告訴我:在德國,百姓曾經可以持槍,然而納粹上臺後,取消了民眾這一權利,之後發生屠殺猶太人的悲劇,很多人會思考,如果百姓可以持槍,大屠殺會發生嗎?

在美國,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那麼,什麼可以使這個權利真的落到實處?在相當多的美國人看來,持槍是最基本的個人權利,不僅保護私人財產,也可防止政府或軍隊突然犯渾。關於槍,美國內部也爭議巨大,基本分成兩派,一派支援持槍自由,另一派希望用法律來嚴管。不過請注意,不管哪一派,都不是說要全面禁槍,畢竟在美國有這樣的說法:是上帝、槍、勇氣成就了美國。

當然,持槍不是無限制的自由,你不可以把槍帶出自己的私人領地,可誰都知道,即使警察再敬業,嚴防死守,想管住美國2.3億支槍也是難度太大的事情。於是,人們就越來越多地聽到與槍擊案有關的悲劇事件。

第一次走進公開銷售槍支的商店,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瞬間將信將疑的心情。各種大大小小的槍支擺放在那裡,還有供女士使用的時尚武器,讓我總是在心裡發問:這都是真的?當然是,都能一槍致人於死地。

於是,神聖的權利與殘酷的代價就始終要在美國博弈。

在白宮的前面,有一條曾經車水馬龍的賓夕法尼亞大道,但是在接連發生幾起槍擊白宮的事件之後,美國人意識到,裝一卡車炸藥開到這裡也是遲早的事情。1995年,時任總統的克林頓作出決定:從5月20日起,全程關閉這條大道。為此,克林頓講了這樣一番話:在美國的歷史當中,有四位總統遇刺身亡,另有八位總統遇刺但倖免於難,即使這樣,這條大道也沒有關閉,然而今天,不得不作出這樣一個決定。

也就是說,關閉了大道也不會禁槍,在這裡,自由、權利與代價之間的痛苦平衡展現得一清二楚。這個時候,持槍已不僅僅是一種文化,更是一種讓人左右為難的探險。

美國,還將繼續探險,而代價,付到何時才是終點?誰都知道,在中國,在世界上的太多國家,都絕對不會讓公眾持槍,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但對私人權益的保護,又該如何在槍支之外尋求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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