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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晚上,拉登無法入眠。他輾轉反側,忽然,一個念頭在腦海中跳了出來。他再次想起了利朋登載的尋找馬車伕的啟事。由那則啟事看來,提供答案的只有兩人,一是馬車伕本人,一是僱用他的那位男子。僱主是肯定不會說了。馬車伕要是收了重金,或膽小怕事,也就不會露面了。尋人啟事沒有成功就在這裡了。不直接找馬車伕本人,改為找他的朋友的話,會怎麼樣?或者找那位男子的僱主呢?他從床上跳了起來,開燈擬稿:

敬啟者:

有一位因不實之罪入獄的人,缺少證據被當做殺人犯,並被判有罪。能夠提供證據的只有一位沒蓄鬍子、臉型突出的白髮馬車伕。如果這位馬車伕的僱主(去年三月以前僱用過他)或是能為此事提供線索者,請務必與本人聯絡。我是一位私家偵探,正在為這名可憐的嫌疑人工作。本人保證不使馬車伕有任何不便。下午八點到十點之間都可在下述地址找到本人。符合上述特徵者,本人將奉上五法郎。提供本人必要之線索者,將致以五百法郎以為酬謝。

他署名為夏魯,地址是里昂街的阿魯魯旅館。做完這一切之後,他又去了嘉迪尼貨運站,找到負責桶子搬運的那兩個工人。請他們在這幾天晚上八點到十點去他預訂的旅館房間認人,每晚付他們五法郎。工人很樂意地答應了。

當晚無甚收穫。拉登回到自己住的旅館,收到了克林頓寄來的信。說倫敦的警察有兩個發現。第一是菲力克斯同波瓦拉夫人在巴黎習畫期間曾相愛過,時間不長,卻還談婚論嫁了。第二是班裡警官找到了事發的那個週四早上,在沃塔魯車站載上桶子運到克勞斯車站的那個馬車伕。

信上說,週二晚七點半左右,有一個面板黝黑、蓄著鬍子的外國男子,來到沃塔魯最大的貨執行——強生公司,要僱一個馬車伕和一個空著的倉庫。他讓馬車伕在第二天早上十點的時候,在沃塔魯車站等他。第二天,兩人碰面後,將桶子從開往薩桑布頓的貨車上取了下來,裝上馬車。馬車把桶子送到倉庫去了。車留下,馬讓馬車伕牽了回去。黑鬍子的男子讓馬車伕明天(週四)過來將桶子運到克勞斯去,再送往巴黎。運費和小費都給了。當馬車伕問起桶子要送到巴黎的什麼地方時,男子說他會在桶子上標註清楚的,讓他不必擔心。第二天早上,桶子上已貼上標籤了,寫著巴黎北停車場手提袋存寄處傑克收。當馬車伕被問及能否指認這個黑鬍子的男子時,他回答得很肯定,實際卻不然。他與菲力克斯面對面時,只覺得很像,卻不能肯定。

克林頓的這封信,更是激發了他的興趣。他徹夜抽著煙,坐在椅子上思考著。信裡說的那段時間,菲力克斯毫無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所以,無法正面證明菲力克斯的無罪。他又轉到波瓦拉有罪的假設上去了。在這裡,也許可以對他的不在場證明提出質疑。從目前的調查來看,波瓦拉的不在場證明都是經過實地驗證和整體調查的。可那打字機又怎麼解釋呢?波瓦拉要有罪,他如何來的那些不在場證明?他要無罪的話,為什麼要那樣處理打字機和打字員呢?

第二天黃昏,他又來到了阿魯魯旅館,和那兩個工人等在那裡。回函很多。其中有些提到他們能夠說出一些線索,並附上了姓名和地址。拉登將這些信做成一個表格,對那些未來旅館的人,準備前去查訪。

正當他在做著這些工作的時候,第一個訪客出現了。男子的臉修得很乾淨,一頭白髮,臉型不是很有特色。根據兩個工人的暗示,拉登給了他五法郎將他打發了。之後又來了好幾個。十點鐘的時候,來的人有十四個了。沒有一個被認可。接下來兩個晚上來的十多位都被否定了。

第三天,又來了一封克林頓的信。

這位律師在信裡說,那位將桶子運往倫敦的馬車伕的經歷讓他非常吃驚。他驚訝於那麼優秀的人居然會去做那種工作。他將男子領了回來,從他對自己經歷的描述中有了重大發現。馬車伕名叫約翰·希爾。四年前,他是警察廳的一位警察,業績良好,對未來充滿希望。可惜的是,他同上司發生了衝突。希爾沒有說得很清楚,據克林頓判斷,是因為私人問題——和女人有關。以後的工作中,希爾不時與人有衝突。對此,他本人也引以為憾。最終他被炒了魷魚。後來工作找了很長時間,總是不能如願。就只好當了馬車伕。

“可是,”克林頓在信裡說,“俗話說,在他是壞事,在我未必就不是好事。希爾今天的這種身份,反倒解決了我們的難題。他有過良好的觀察訓練,對那個要將桶子運往倫敦的人提供了很具體的說明。他說男子將錢遞給他時,發現他右手食指第一個關節上有被火灼傷過的疤痕。他在警察局沒說,他對警察沒好感。”克林頓當然去驗證了。菲力克斯沒有馬車伕所說的傷痕。

最初,拉登以為,有了這個馬車伕的證詞便可證明菲力克斯無罪了。再對波瓦拉的手做一次驗證,若有所說的疤痕的話,案情就大白了。仔細再一想,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的。他的不在場的證明還是不可推翻。只要有了不在場證明,任何律師都能將他的無罪辯護做成功。對陪審團來說,不在場證明是最關鍵和具有決定意義的。況且,馬車伕的證詞也許不可採信。據馬車伕說的,他對警察那麼反感,有可能有意製造與警方相反的證詞來否定警方的結論。

不如先將這個問題擱下,去看看波瓦拉的手。要是他的手上有疤痕,就能肯定希爾說的僱主就是波瓦拉了。

十一點左右,拉登叫了一輛計程車,司機看上去很機智。他讓車開到香檳街盡頭。拉登下了車,又坐到了抽水機廠對面的咖啡館。計程車則照他吩咐的慢慢地開到街對面去,好讓他隨時可以上車。

十二點一刻左右,波瓦拉走了出來。拉登隔著街道跟著他,計程車則緩緩地緊隨著。不久後,拉登為自己的深謀遠慮而得意。波瓦拉走到街道盡頭後,揮手叫了一輛計程車,疾馳而去。

拉登坐上跟在身後的那輛車,讓司機盯住波瓦拉。車開到了澳裴拉大街的貝利尼店。波瓦拉進去了,拉登也去了。

餐廳只有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在就長。拉登進去後發現波瓦拉選了一張靠窗的桌子坐在那裡。拉登選了靠近櫃檯的一張桌子,要了一份快餐。他先將錢付了,然後目不轉睛地望著波瓦拉看,有一口沒一口的吃著。波瓦拉似乎並不著急,拉登還來得及享受一杯咖啡。一會兒後,波瓦拉站起身來,前去結賬。櫃檯前排起了一小隊伍。拉登也站了起來,排到了波瓦拉後面。波瓦拉伸手付錢的時候,拉登看見了,看見了他手指上的疤痕。

這下錯不了了!果然是波瓦拉干的!我的工作可以告一個段落了!拉登在心裡高興地想道。就在這時,波瓦拉的不在場證明又示威一般地凸現在他腦海裡。有了這一點,他的新發現又要受到威脅了。

拉登接下來要做的是讓馬車伕同波瓦拉見面指認。他立即跟克林頓打了電話商量這事。可能的話,他們將讓希爾當晚坐火車去巴黎。克林頓再打電話時,一切都已安排妥當了。

第二天一早,拉登去了北停車場。英國來的火車上下來一個留著短鬍鬚的高個男子,他面板黝黑。這就是希爾了。一起吃過早飯,他們就準備開始行動了。

“較為困難的是,要看清楚就得靠近波瓦拉,但又不能被他發現了。否則,一切都完了!”拉登強調說。

“我知道。”

“戴上假須和眼鏡,想他認你不出了。衣服也換換吧。餐廳吃飯時,你盯著點。付賬的時候跟住了,伸手時尤其不能放過。”

行動非常成功。希爾說,用不到看他的手。根據波瓦拉的言行舉止及身材,他就認出來了。晚上,拉登請了希爾一頓豐盛的晚餐,付了一大筆酬金,將他送上了車。

回到旅館的拉登明白了,波瓦拉的不在場證明純屬偽造。毫無疑問,週二晚上七點半時,波瓦拉就在倫敦。兩點鐘的時候,他不可能在夏蘭頓。但拉登就是找不出突破性的反證來。

拉登取過來一張紙,將他知道的地址及時間列在上面。週二晚上七點半,波瓦拉在沃塔魯車站的強生貨執行。第二天,也就是週三十點到十一點,他和希爾將桶子從沃塔魯運到倉庫。從週二晚上七點半到週三上午十一點,他應該都在倫敦才對。週三晚十一點他到布魯塞爾的馬克飯店。這些毫無疑問。

要是從時間順序來看呢?週二稍有出入。週三上午十一點在倫敦,晚上十一點能到布魯塞爾嗎?拉登查了一下旅遊手冊,發現下午兩點二十分由倫敦出發,晚上十點二十五分可到布魯塞爾。在十一點左右到達馬克飯店完全有可能。波瓦拉曾對利朋警官說他去了馬裡魯的弟弟家,但弟弟正在瑞典旅遊。他去過,弟弟家看門的人說他不曾看到一個像波瓦拉的人來訪。拉登以為,波瓦拉根本沒去馬裡魯,而是坐上了兩點二十分的火車。

後來,拉登想起了波瓦拉說的電話。他說電話是在布魯塞爾的一家咖啡館打電話預訂的房間,時間在八點左右。但此時他不在布魯塞爾,應在從倫敦開出的火車上。從旅遊手冊可以知道,坐上下午兩點半從克勞斯開出的火車,八點該到了哪裡?拉登突然想到,船是晚上七點半到奧斯坦丁,往布魯塞爾的火車八點四十才開。他那個電話一定是在奧斯坦丁打的。

計劃看著簡單,可設計得卻是很巧妙。拉登算是知道了為什麼利朋無法確定他是否在安葩繡大道吃的飯,以及是否去了莫里劇院看了《特洛伊人》。拉登想,自己這才總算走上了調查的正軌。

關於週三可以做出說明了。但週二呢?怎麼解釋他的行蹤?怎麼解釋他在夏蘭頓的咖啡館?拉登發現,週三那個電話的漏洞還可以用來解釋週二的事情。已經知道的是,中午從巴黎出發,乘客可在晚上七點十分到達維多利亞車站,也能在七點半的時候到達沃塔魯。這時,他才明白了為什麼波瓦拉會在這麼晚去貨執行。

拉登非常熱衷於這種自我盤問的推理方式。此刻,他又回到電話問題上來了。坐上中午從巴黎出發的火車,兩點半會在哪裡?火車三點三十分才到加萊,兩點半它正在中途。波瓦拉的電話不可能在火車上打。那他是否沒有坐那趟火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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