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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頭介紹了倫羅特。倫羅特既是純推理家,也是冒險家,甚至是賭徒(同藝術家一樣,他賭的是自己的生命,因為夏拉赫"非要倫羅特的命不可")。倫羅特具有預見的天才,一開始他就推測到了一系列罪惡的隱秘性質和夏拉赫的插手,也就是說,倫羅特身上的原罪感讓他隱約感到了最後的結局。他沒能防止罪行,因為罪行是人的命運的安排,然而他那不可改變的賭徒氣質使他鐵了心要同命運賭一盤。他的賭博方式就是思索和推理的介入,是對自身的層層解剖。

一位猶太教博士被殺了,警察局長關心的是在世俗中找出兇手,倫羅特關心的則是靈魂的問題。他對警察局長說:

"現實可以不承擔有趣的義務,但不能不讓人做出假設。在你的假設裡,偶然的因素太多了。這裡的死者是個猶太教博士;我傾向於純粹從猶太教博士的角度來解釋……"

倫羅特的意思是,人有幻想假設的權利,那是上帝賦予的最高權利,死亡體現的是神的意志,這種意志是排除世俗解釋的。博士的被殺是倫羅特的第一次死亡演習,他就從這裡開始深入對神的意志的探討。兇殺接著進入第二次演習,第三次演習……倫羅特的思索隨之越來越緊張。對手很快給他提供了羅盤與指南針,他學會了四個字母的神的名字,對稱的原理告訴他,結局已經快來了。倫羅特不可能退縮,他的天性是要賭到底,也就是思索到底的,離了思索他就不再存在。終於,他走進了夏拉赫為他安排的那種境界,在那個古怪的、件件物品都沒有意義的別墅裡頭,"條條道路通羅馬",他體驗到了"無",而襯托"無"的,是無數瞬間的"有"。

他覺得房子大得無邊無際,並且還在擴充套件。他想,房子實際上並沒有這麼大。使它顯得大的是陰影、對稱、鏡子、漫長的歲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最後懲罰開始了,倫羅特被捆了起來。他問夏拉赫是否同他一樣是在尋找神的名字;他從夏拉赫的臉上看到了解脫後的複雜表情,那是人的表情,卻又混合了神的表情。夏拉赫的回答再現了出自極限處的那種人神合一的境界。他的話暗示,他所尋找的不單純是神的名字,更主要的還是人的名字。他婉轉地告訴倫羅特,神的名字其實就是由那些"更短暫更脆弱的東西",即由人的世俗的刻骨的愛和恨(對弟弟的愛和對倫羅特的恨)引申出來的。沒有對倫羅特的刻骨仇恨,他夏拉赫又怎麼會產生在仇人周圍築迷宮的念頭?倫羅特讓他體驗到了那種不堪回首的永生境界,他也要讓他得到同樣的體驗,讓他眼看著死亡降臨,讓他在生死之間作無望的掙扎。夏拉赫的迷宮別出心裁,每一步的懲罰都體現出神的意志,也體現出藝術的普遍性,它暗示,向死亡邁步的人都是要探索神的意志的人,這樣的人必須用身體來從事探索的藝術,也就是做犧牲。當然最後它也暗示了,所謂犧牲只不過是演習(即使是最後的演習)。

倫羅特避開了夏拉赫的目光。他望著模糊的黃、綠、紅菱形玻璃窗外的樹木和天空。他感到有點冷,還有一種客觀的、幾乎無名的悲哀。已是夜晚了,灰濛濛的花園裡升起一聲無用的鳥鳴。

這是終於破譯終極謎語時的感覺。然而他還在思索(怎能不思索?),他清晰地設想了對稱的圖案,設想了定期死亡。他執迷不悟,越緊急越陶醉,一個勁地設想下去,又想起了一種新的、最適合他目前處境的迷宮形式,即一條直線的希臘迷宮的形式。這種形式所象徵的是死亡加速度地到來,是某種意義上空間越來越小、越來越純粹的謎。他用這個最單純的迷宮概括了夏拉赫的迷宮,講出了自己的最後感受。夏拉赫對他做出允諾,說下次再殺他時,就給他安排那種"只有一條線的、無形的、永不停頓的迷宮"。

倫羅特身上的原罪就是人身上的原罪,人如果具有倫羅特那種賭徒的勇氣,就能從自己身上分裂出一個夏拉赫來審判自己。夏拉赫的冷酷則是由原罪中的愛和恨轉化而來,那正是永遠吸引著倫羅特同他較量的品質。自從這世上有藝術家以來,夏拉赫就在不斷變換花樣,為人身上的那股衝力找到出路,將他們引向不朽。

讀書筆記(二)第222節 讀博爾赫斯小說《南方》

這個故事是《永生》的另一種版本。故事中主人公達爾曼的體驗就是永生的體驗,一種無法承受又不得不承受的體驗。體驗比起死本身來,實在是要可怕一萬倍,又因為人只有活著才會有這種不堪回首的體驗,活就成了一件遭詛咒的事情了。但經歷了那一切之後,人們常說的"生不如死"在藝術家的筆下卻成了主人公的秘密財富,他就是從那裡進入永生的通道,到達純美的理念之鄉的,可以說從此他就將生活變成了美。南方是人的故鄉,也是人體驗過了死亡之後的最高意境,除了永生,南方的一切現實生活在達爾曼眼裡都變成了戲,抽象的理念覆蓋一切,變成了永恆的幸福,他生活在思索與抽象之美當中,每一個瞬間都是一次新生,其新奇和感動分外強烈,他第一次感到:人只有在這樣的瞬間才是真正活著的。而其實,就連永生本身,不也是一場戲嗎?所謂"真的"死亡誰又體驗過呢?所以永生是最悲壯的戲。

故事的情節很簡單。一次小小的事故讓達爾曼患上了敗血症,他經歷了一段生不如死的醫院生活,活了下來,然後去故鄉休養。故鄉美麗的風景恢復了他的生活慾望,但那一切都不是為了讓他平靜下來,因為他很快又面對著死亡。他沒有害怕,因為他已經像永生那樣活過一回了,不會有比那更為恐怖的事發生了。他笨拙地拿起匕首,走向生活……《永生》強調的是人對痛苦的承擔,《南方》突出的則是人對生活的選擇。人已經知道了死的痛苦,也體驗了死的痛苦,但人仍然要選擇"再死一次"般的生活,而不是一勞永逸的解脫。主人公從閱讀《一千零一夜》這部不朽的著作開始,置身於那種不朽的體驗,他的情感經歷令人想起那個對稱的、不朽的《曲徑分岔的花園》,痛苦同幸福的程度相等,悲哀絕望與極樂的程度也相等,經歷了"生不如死"之後,便領略了"死不如生"。選擇生活就是選擇一次次的死亡體驗,那體驗伴隨著煩惱、噁心和恐懼,隨後也會有緩解、奇妙和狂喜。人不能像那隻神秘的貓一樣生活在瞬間的永恆之中,但人可以在每一個瞬間領略永恆,這是貓做不到的。

當主人公達爾曼到達故鄉南方時,他看見了一位老人,典型的南方高喬人。

一個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櫃檯蹲在地下,像件東西似的一動不動。悠久的歲月使他抽縮,磨光了稜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頭或者幾代人錘鍊的諺語。他黧黑、瘦小、乾癟,彷彿超越時間之外,處於永恆。《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第203頁,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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