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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永生人的另一種翻版。老人一看見達爾曼就知道他曾經承擔過什麼,還將繼續承擔什麼。他在後來鼓勵達爾曼重新介入生活,他送給他殺人的匕首,讓他在血腥的決鬥中去再一次體驗永生。達爾曼沒有猶豫,原因有三點:1這一次是由他自己來選擇死(永生)的形式,同上一次的體驗將完全不同,因為是有意識的。2既然他已經承擔過一次不可能承擔的痛苦,他就可以承擔第二次、第三次。3南方的風氣決定了達爾曼只能接受挑戰,也就是像永生那樣活。如果他死了,那對他是解脫,是幸福,是歡樂;如果他不死,他也只能以這種方式繼續接受挑戰。這就是南方的原則,南方的殘酷,也是南方的魅力。那位老高喬人默默地將南方的原則傳達給達爾曼,對他充滿了期待。

現實生活是噁心的,擺不脫的,可只有現實生活能給人提供永生體驗的機會,達爾曼別無選擇。他的生活由《一千零一夜》開始,也將像《一千零一夜》那樣持續,《一千零一夜》(或他在醫院的體驗)是他用來對抗現實生活的法寶,現實生活則是他用來實現《一千零一夜》的意境的場地。完全可以設想達爾曼在決鬥中受了重傷(以他的技術),又一次進入欲生不可、欲死不能的痛苦之中。這是自覺的痛苦,活的痛苦,真正的南方人所選擇的痛苦,因為別無選擇而只好選擇的痛苦。這種選擇達到了美感的極限,是人類的驕傲,是精神不朽的象徵。當我們凝視平原上這個人那笨拙而堅定的背影時,我們會不由得感嘆道:人,究竟是這大地上的一種什麼奇蹟啊!

走向南方的精神軌跡的描繪是一首優美而悲壯的詩,博爾赫斯那強烈的藝術形式感將銘刻在讀者的心上。

讀書筆記(二)第223節 曲徑分岔的花園

《曲徑分岔的花園》--讀博爾赫斯小說

《曲徑分岔的花園》是以第一人稱敘述的關於迷宮的故事。

"我"--破譯謎中之謎的藝術家,阿伯特的延續。

阿伯特--已實現的"我",我的一部分。

敵國--死神。

上司--命運。

崔朋--先輩藝術家,歷史。

"我"怎樣進入迷宮中心

故事一開頭我的處境是這樣的:我是一名間諜,受到上司和敵國的雙重壓力(人的地位的確類似於間諜,人要在這骯髒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斷地出賣理想)。但我不是為當間諜而當間諜,我是被迫的,我心裡還有個嚇人的想法--要在間諜工作中體驗終極之謎。我的機運終於來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馬登上尉)的追擊,種種跡象都向我表明:這一次,我必死無疑。在這樣的絕望處境中我突然發生了變化。我,這個在對稱風格的中國花園裡長大的孩子,現在已不再怕死,反而開始渴望絞刑架的體驗了,這種渴望裡頭還包含了另外一種渴望,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遠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現的命運先生)宣告,這也許會是一次極其壯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戰。就這樣,我出於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宮的旅途。當時我深思熟慮地高聲說出了我的英明決定:我要逃走。我當然不是消極地逃,而是為了實現那個偉大的計劃,即在剩下的最後一點時間裡進入迷宮的中心,破譯謎中之謎。

我是個膽小的人(沒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計劃的英雄主義成分,還有時間的緊迫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計劃登上火車,又一次逃脫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來之前進行最後一次演習,向我的命運表明:我絕不是個被動等死的傢伙。我在逃離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滿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貫是個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贏了,即使這勝利只是短暫的,它也預示著全面的勝利--我將抵抗到最後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說明了我這個人有活的技巧,前程遠大。死神的面貌在歷史長河中變得越來越猙獰,人的演習也越來越採取兇殘的形式,但人只要敢於確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將迷宮的遊戲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漸漸變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這雙眼睛錄下了那一天,也許是最後一天的流動,以及那個夜晚的降臨。

我就要走進我這一生中的迷宮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訴我,只要抱著信念,就會到達遠方的目標。我在那條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開始了關於迷宮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國雲南的總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藝術家,他一度辭去官職去寫書,並說他要造一座迷宮,讓大家在裡頭迷路。後來的人發現誰也找不到那座迷宮,他寫的小說也沒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殺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宮裡,想要破譯曾外公的謎。曾外公的迷宮是消失了的迷宮,我要在想像中讓它重現:

我想像它完好無損,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頂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裡,或者淹沒在水下;我想像它有無限大,已經不是由八角亭和條條曲徑構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國……我想到一座迷宮中的迷宮,想到一座不斷擴充套件、彎彎曲曲、可以包括過去和未來、以某種方式包括天體的迷宮。《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132~133,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

想著這一些,世界於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無法最終戰勝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時間裡不停地搞演習,那種打勝仗的演習,以期體驗無數的死或無數的生。我也明白了人為什麼看不見迷宮,因為迷宮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為了與死對抗而造出來的美麗對稱的建築,它沒有出口,人只有消滅了自己的肉體才能開啟一個出口。

迷宮中心的風景

黑夜、樹林、樓閣、中國音樂、燈籠,這就是迷宮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顯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宮裡,他是這個迷宮的主人。就像我要將他作為替身一樣,他也同樣要借我的手來找到他自己迷宮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當他說出"曲徑分岔的花園"這幾個字時,我馬上記起了我的歷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對稱的花園裡長大的,現在阿伯特將那花園搬到了這裡,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緣關係。阿伯特給我的感覺是神甫同海員兩種氣質的混合,這樣的人往往會去造迷宮。我在心裡計算馬登上尉一小時之內還趕不到此地,便鎮定地坐下來聽阿伯特講曾外公的事業。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人,他既是總督,又是著名的詩人和書法家。但是有那麼一天,他突然預感到自己會死,這感覺越來越強烈,於是他在焦慮中思索起關於死亡的問題來。造迷宮的想法就是在這種情緒中產生的。曾外公妄想窮盡每一種可能的死亡體驗。迷宮造起來之後他才發現,體驗本身便是無限時間的無限分岔,時間是不可窮盡的,因此迷宮也必須是無限的。這令人絕望的真實使得崔朋寫下了那本充滿矛盾的、混亂的小說。在書中的裡,一位英雄死了,到了,他又還活著。阿伯特由此得到啟發:小說本身就是迷宮。這位前輩藝術家還在信中留下這樣一句話:"我把我的曲徑分岔的花園留給多種(而不是全部)未來。"《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136頁。這句話強調的是時間的無限,而強調時間的無限就是強調幻想高於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構成無限的迷宮。就這樣,曾外公崔朋在寫作的過程中發現了通向無限和永恆的途徑。他那本想像中的書永遠寫不完,他在書中創造了多種未來、多種時間,那些時間又擴散、分岔,每一種結局都發生了,所有可選擇的全部選擇了,層次無限豐富,交叉點令人眼花繚亂,一種比喻裡暗含了數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種原因匯出數不清的結果,那些結果又成為另外的無數事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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