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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談談雷蒙德·安德魯·於伯特了。雖說不是個輕鬆的話題,但我還是要儘自己的最大努力。所以,再為自己倒杯咖啡吧,親愛的。如果你手邊有一瓶白蘭地,也許你想在咖啡裡摻一些。下面是第三部分了。

我旁邊的桌子上堆著所有的剪報。可是那些文章與一條條的訊息並沒有講述我想要知道的一切,我懷疑於伯特所做之事是否真的有人知道一星半點。那也許是件幸事。報紙所能暗示的以及未曾披露的大多數事情,我是在上個星期從布蘭頓·米爾哈倫謙恭有禮的言辭中獲悉的。布蘭頓令人奇怪地沉著,說話有節制。在於伯特的故事和我的故事之間、的聯絡變得顯而易見,不容視而不見時,我便請布蘭頓過來。

“你認為這就是那傢伙,是不是?待在你房間裡的人”他問。

“布蘭頓,”我說,“我知道是那傢伙。”

他嘆了口氣,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過了片刻,又抬起頭來看著我——我們就在這間屋子裡,那是早上九點鐘,沒有燈影這避他的臉。“我該向你道歉”,他說,“當時我不相信你——”

“我知道。”我儘量友好地說。

“——現在我信了,上帝啊!你想知道什麼情況,傑西?”

我深吸了口氣,然後說:“你能查明的一切。”

他想知道為什麼。“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說,這是你的事,我應該停止干涉。我想我會接受的。可是你在要我重新開啟事務所認為已封檔的事,如果有人知道去年秋天我監護你,現在注意到我今年冬天到處探聽於伯特的事,那麼——”

“你可能陷入麻煩。”我說。這一點我的確沒考慮過。

“是的,”他說,“我對那一點並不特別擔心,我是個大男孩,能照管自己——至少我認為能行。我要提醒你,傑西,在我們儘可能努力使你迅速、無痛苦地擺脫此事後,你可能最後還是登上了報紙頭版。即便那也不是主要的——那離主要的相差十萬八千里呢,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新英格蘭北部發生的最可怕的刑事案件。我的意思是,這件事情非常令人毛骨悚然,具有放射性,你不應該毫無道理地讓自己捲入事件餘波中去。”

他有點緊張地笑了,“見鬼,沒有正當的理由,我也不應該涉足此事。”

我站起身來,走到他身邊,用我的左手握住他的一隻手。“我無論如何也解釋不了這是為了什麼。”我說,“可是我想,我能告訴你那樣會起什麼作用,至少作為開端。

他輕輕地將他的手捂在我的手上,點了點頭。

“有三件事。”我說,“第一,我需要知道他是不是真實的。第二,我需要知道他所做的事是不是真實的。第三,我需要知道,我再不會在醒來時發現他站在我的臥室裡。”露絲,這些話使我想起了往事,我開始哭了起來。這些眼淚決不是一種詭計或策略,它們是自發產生的,我怎麼也止不住。

“請幫幫我,布蘭頓。”我說,“每當我關上電燈,他就站在房問的黑暗中我的對面。我恐怕除非用聚光燈照他,那種事還會永遠發生下去。

沒有別的人能幫助我了,我必須知道事情真相,請幫幫我。”

他放開我的手,從那件整潔得惹人注目的西服某個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為我擦擦臉,像我媽那樣輕輕為我擦著淚。當我的膝蓋碰破了皮,大哭著到廚房裡時,我媽就那樣做過——那還是早年時期,你懂得,在我成為家庭中嘎吱作響的輪子之前。

“好吧,”他終於說道,“我要儘可能查明一切,然後把一切都傳達給你……也就是說,除非或直到你讓我停止。可是,我有個感覺,你最好先有個心理準備,繫上安全帶。”

他發現了相當多的事情。現在我想轉告給你聽,露絲。不過,你也得有點思想準備,他說系安全帶是對的。如果你決定跳過下幾頁的部分內容,我會理解的。但願我能跳過去不寫它們。不過我有個想法,那也是療法的一部分。我希望,那是最後一部分了。

故事的這一部分——我想我可以把它稱做《布蘭頓的故事》,發生的時間早在1984年或1985年。那時,在緬因州西部的湖區開始出現一些野蠻破壞墓地的案件。沿著州界,進入新罕布什爾州,有五六個小鎮也有類似案件的報道。像弄歪墓碑、亂塗亂畫、偷竊紀念旗之類的事相當普通。當然,11月1日時,在當地的墓地上,總有一些砸爛的南瓜要清除。可那些罪行比這些惡作劇或小偷小摸走得更遠。上個星期末,布蘭頓帶給我第一次報告時,用了褻瀆神聖這個字眼。到了1988年,這個字眼開始在大多數警察的罪行報告中出現。

對發現及調查那些罪行的人來說,罪行本身似乎反常。可是罪犯的一貫手法卻是夠正常的,經過了組織,目的十分明確。某個人——也許兩三個人,可是更可能是一個人,破門而入小鎮公墓的地下室或陵墓,其效率如同高明的盜賊闖入屋宅或商店。顯然,他裝備有鑽子、螺絲切割機、重型鋼鋸,也許還有絞車——布蘭頓說,這些日子裡許多四輪貨車都有這種裝置。

罪犯總是將目標指向作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從來不碰單獨的墳墓。

幾乎所有的罪行發生在冬天,那時地面太硬挖不動,屍體得以儲存起來,直到濃霜滲入地下。一旦罪犯進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機和電鑽來開啟棺材。他有條不紊地將屍體下葬時穿戴的珠寶首飾摘下來,他用鉗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這些行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讓人理解。然而,盜竊只是這個傢伙的初步行動。他將死者的眼睛挖出來,扯掉耳朵,割斷喉嚨。1989年2月,人們發現切爾頓紀念公墓的兩具屍體沒了鼻子——顯然他是用錘子和鑿子將它們鑿掉的。發現那事的警察告訴布蘭頓:“那樣做很容易——那裡像個冷藏櫃,它們也許像冰棒似地被折斷了。真正的問題是那傢伙得到兩個凍鼻子後用來做什麼呢?把它們放在鑰匙鏈上?也許把它們混在烤乾酪辣味玉米片裡,然後嚓的一聲放進微波爐?做什麼呢?”

人們發現幾乎所有的遭受褻瀆的屍體都缺了手腳,有的還沒了胳膊大腿。在好幾起案件中,這個罪犯還拿走了屍體的頭和性器官。法醫的證據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乾的,較精細的活用的是各種解剖刀。他也算不錯,是個“有才華的業餘專家”。康伯蘭縣的一個警官助手告訴布蘭頓:“我不會想讓他取走我的膽囊的,但是我想讓人從我的胳膊上去掉一個痣,我會信任他的,他是個有天分的外行。”

有幾個案件中,他開啟了屍體的肚子或頭顱,將之灌滿動物的糞便。

警察較頻繁地發現性汙辱的案件。關於偷竊金牙、珠寶、四肢這些,他和別的罪犯沒有什麼不同。可是說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做愛,很難再贊他有紳士之道了。

這對我來說也許是極幸運之事。

我從湖邊別墅逃離後的大約一個月裡,鄉村警察署處理事情的情況,我得悉了許多。可是,和我在上個星期獲悉的情況相比,那不算麼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驚的是,小鎮的警察們竟如此謹慎、圓滑。我想,當你對這一地區的每一個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許多人有親戚關係,那麼,謹慎行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們處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這種奇怪、複雜的謹慎行為的一個例子,而處理於伯特是另一種方式。記住,調查持續了七年時間,在案件結束前,許多人參與此事——兩個州警察部門,四個縣的長官,三十一個助手。

天知道還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們開啟的卷宗前頁。到了1989年,他們甚至為他起了個名字——魯道夫,那是著名演員範侖鐵諾的名字,他們在區法庭談論著魯道夫,等著為其他案件作證。人們在奧太斯塔市、德瑞市以及沃特維爾市的執法研討會上就魯道夫一案交換意見,他們在喝咖啡休息時談論著他。一個警察告訴布蘭頓:“我們肯定是這麼做的,我們這些夥計們總是把魯道夫之流帶回家。你在後院的碰頭會上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詳情,也許你會和另一個部門的夥計討論此事,同時一邊觀看著你的孩子們玩小棒球遊戲。因為,你根本無從知道什麼時候會以新的方式把事情匯總起來,大功告成。”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驚訝的事。這些年來,那些警察都知道有個活怪物——事實上,是個盜屍者——在這個州的西部地區四處作案,而這故事直到於伯特被逮住才登上報紙。以某種方式看,我發現這很古怪,有點令人毛骨悚然。可從更大一些範圍來看,我發現這很奇妙。在許多大城市裡,我想,執法鬥爭並不很成功。可是在東部地區這裡,他們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錯。

當然,你可以爭辯說,他們花了七年時間才逮住一個於伯特這樣的瘋子,工作大有改進餘地。可是布蘭頓所瞭解到的情況說明,對我來說,他們的工作神速。他解釋道,惡魔(他們真的使用這個字眼)在鄉村小鎮裡無惡不作。在那裡,捉襟見肘的經費預算迫使警察們只處理最嚴重的現行問題——那是指對活人犯下的罪,而不是對死者犯的罪。警察們說,在州的西半部地區,至少有兩個偷車團伙、四個盜竊商店團伙在作案,而這僅僅是他們知道的。還有謀殺犯、打妻子的人、毛賊、超速開車者以及醉漢。

更糟的是,還有毒品,有人買,有人賣,有人種它。人們不斷為它互相傷害,互相殺戮。據布蘭頓所言,諾威的警長甚至不再使用可卡因這一詞了——他將之稱為海洛因白痴。在他的書面報告裡,他寫做海痴。我理解了他想說的話。作為一個小鎮警察,開著用了四年的利、萊茅斯巡邏車試圖監管整個的怪物展覽似乎是不可能的。每當車速提到每小時七十公里,車就像要散架。這時,你的任務就是列出事情的先後次序,喜歡和死者做遊戲的那個傢伙便遠遠離開了要目的前列。

我仔細傾聽著這一切。我贊同,但並非完全贊同。“有些事覺得的確如此,可是,有些事覺得藏有那麼一點私心。”我說,“我是指於伯特所做的那些事……嗯,那不僅僅是與死者做遊戲,是不是?要不就是我錯了?”

“你一點沒錯。”他說。

我們兩個人都不想直接說出來的是,在七年的時間裡,這個反常的傢伙從一個市鎮溜到另一個市鎮,對死者進行xx交性行為。我認為,較之捉住在當地雜貨店偷匿化妝品的少女們,或者發現誰在浸禮會教堂後面林地裡種植大麻,結束那傢伙的行為更加重要。

而且,重要的是沒有人忘了他,大家一直在交換意見。像魯道夫這樣的惡魔使得警察們出於各種原因為之深感不安。主要原因是,一個瘋狂至極的傢伙能對死者做那樣的事,也許就會對仍然活著的人們這樣做。警察們還為丟失的四肢發愁——他要那些東西做什麼呢?布蘭頓說,一份無名的備忘錄指出:“魯道夫也許真的是食人生番的統領。”這份備忘錄在牛津縣長官的辦公室只滯留了很短一段時間就被銷燬了。並不是因為這想法被認為是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話——它不是的,而是因為長官擔心它會洩露給報社。

只要當地執法機構能撥出人馬,抽出時間,他們就會派人監視某些墓地。緬因州西部有許許多多墓地。我想,到這個案件最後了結時,對一些夥計們來說,監視墓地幾乎成了他們的一種業餘愛好。理論是如果你不停地擲骰子,擲得時間一長,遲早你一定會得到你要的點數。非常重要的是,那正是最後發生的事情。

上個星期初——實際上離現在大約十天前,城堡縣的長官諾瑞斯·瑞吉威克和他的一個副手將車停在靠近家鄉公墓的一個廢棄倉庫的門道里,這是通向公墓後門的一條支路。那是凌晨兩點時分,他們正準備撤離回去過夜,突然副手約翰·拉波萬特聽到了馬達聲。因為那是個雪夜,那傢伙沒開前車燈,所以直到貨車停在門口他們才看見。拉波萬特副手想等那傢伙一出車門、開始拉公墓的鐵門時,就抓住他,可是長官制止了他。“瑞吉威克是個長相滑稽的傻瓜。”布蘭頓說,“但是,他知道名正言順地逮捕人的價值。關鍵時刻他也不會忘了法庭,他是從他的前任阿蘭·龐波恩那裡學會這些的。那也就意味著他是向高手學來的。”

貨車駛進大門十分鐘後,瑞吉威克和拉波萬特開車尾隨其後,他們熄了前車燈,循著貨車的車轍行駛。直至確實弄清了那傢伙的目的地——嵌入山體的鎮地下室。兩個人都在想著魯道夫,可是誰也沒大聲說出來。拉波萬特說這就像是把壞運氣帶給棒球賽中沒有得分一隊的投手。

瑞吉威克讓副手將巡邏車停在通向地下室的山體一側附近。他說,他想給那傢伙上吊需要的所有繩索。結果魯道夫得到了足夠的繩索將自己掛在了月亮上,露出了真實面目。當最後瑞吉威克和拉波萬特端著槍,亮著手電進來時,他們正途著雷蒙德·安德魯·於伯特在一個開啟的棺材旁,他一腳在內,一腳在外,一手拿著斧子,一手握著自己的xx巴,對著死屍的嘴。拉波萬特說,看上去他隨時準備用斧子或xx巴的其中一件幹活。

我想,當他們第一眼在電筒光照射下看到他時,一定被於伯特嚇得要死。我一點兒也不感到奇怪——儘管我自以為我比大多數人更能想象出,凌晨兩點鐘時在公墓的地下室碰上像他那樣的怪物會是什麼感覺。除開所有其他情況,於伯特患有肢端肥大症,當垂體處於反常狀態時,手、腳、臉就會不斷變大,正是這種情況使得他額頭鼓出,雙唇噘起。他還有兩隻反常的長胳膊,它們掛在那兒一直垂到膝蓋。

大約一年前,城堡縣那兒失了場大火——它燒燬了大部分城區。這些天來,長官將大多數重要犯人都關進了康伯蘭或諾三的監獄。可是,瑞吉威克長官和拉波萬特副手都不想在凌晨三點時沿著積雪的道路行車,於是他們把他帶回到這些日子加以改造過用做警察工作問的倉庫。“他們聲稱時值深夜了,路上有雪。”布蘭頓說,“可是我知道,還有比這更多的原因。我想,瑞吉威克長官不想在至少自己敲擊一下之前,就把這彩罐交給任何別的人。不管怎麼說,於伯特不搗亂——他坐在巡邏車後面,像只山雀似地喋喋不休,看上去像是從墓地故事的某個部分中逃脫的某個東西——兩個人都發誓說這是真的,他在唱著《幸福地在一起》這首歌。”

瑞吉威克用無線電和前面聯絡,讓一些臨時僱員來接他們。他確保手伯特被緊緊地鎖住,那些副手們用滑膛槍武裝了起來,並有足夠的新鮮咖啡喝,他和拉波萬特才離開了。他們開車回家鄉公墓找那貨車。瑞吉威克戴上手套,坐在一隻沉重的綠色塑膠袋上。警察們在案件中用那些袋子時,喜歡將它們稱做“證據毯”。他們將車開回了鎮上。瑞吉威克開著貨車,開啟了所有的窗子。他說貨車仍然臭不可聞,像是停了六天電後的賣肉店。

當瑞吉威克將貨車開到鎮停車場時,在弧光燈下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貨車後面的東西。沿著車身兩側的儲藏格里,裝著一些腐爛的四肢,還有一個柳條箱,比我看到的那個小得多。有個工匠的工具箱,裡面裝滿了盜賊的工具。瑞吉威克開啟柳條箱,發現了六個用一段扭曲的黃麻串起來的xxxx,他立刻知道了它的用途:一串頸鍊。於伯特後來承認,當他出去做他的墓地巡遊時,常戴著它。他說如果最後一次出遊時戴著它,決不會被逮著。“它帶給我力量與好運。”他說。露絲,考慮到花了那麼長時間才逮住他,我想,你會認為他說的有點道理。

然而,最可怕的東西是放在客座上的三明治。夾在兩片面包中間伸出來的東西顯然是條人的舌頭,上面抹著大量的孩子們愛吃的鮮黃色芥末。

“瑞吉威克硬撐著在嘔吐出來前離開貨車。”布蘭頓說,“一件好事——如果他一見這證據就嘔吐出來,州警會再給他開個新屁眼的。可另一方面,如果他沒有嘔吐,我會希望他因為心理的原因被開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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