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亞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如果我在即將墜機的航班上睡著了,火山旅館,孔亞雷,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二十九歲那年,我決定去死。

我沒有太多時間做準備。首先是請假。去死還要請假?你一定覺得奇怪——畢竟是去死,不是去度假。但我有我的理由:我希望讓一切看起來像個意外。辭職太麻煩,擅自離職又太惹人注目。於是我對空乘主管——我是名空姐——說最近身體很不舒服,需要休年休假。然後去銀行取出所有存款——總共九萬多一點,全都匿名捐給了“流浪小動物保護協會”。房租已經付到年底。房間裡真正屬於我的東西並不多。沒有電腦沒有電視機。只有衣櫥裡的幾件衣服,簡易書架上的書、CD、日記本和相簿,牆上掛的一幅宜家買的黑白攝影作品,以及一些瑣碎的日常用品。第二天我花了一天時間,一邊聽巴赫的鋼琴曲,一邊整理這些私人物品。衣服都整整齊齊地塞入紙箱扔掉,昂貴的香水、口紅和化妝品也一併丟進垃圾桶。除了一本《小王子》,其餘的書和CD都捐給社群的公共圖書館。日記本和相簿從頭到尾細細看了一遍,然後燒掉。接著大掃除。衛生搞完後,整個房間變得潔淨而明亮:空空蕩蕩,幾乎沒什麼傢俱,地板擦得一塵不染,新換上的白色亞麻床單散發出好聞的太陽的味道。我衝了淋浴,泡了綠茶,光腳在地板上側身躺下。躺下後世界好像變得跟站立時有所不同。地板似乎在向四周伸展,而我在慢慢縮小。閉上眼睛,能聽見公寓樓裡其他住戶發出的各種聲響:炒菜聲,電視聲,不斷重複的鋼琴練習曲,嬰兒的啼哭聲。那些聲音微弱而清晰,彷彿來自遙遠的另一個世界。空氣裡盪漾著初秋傍晚所特有的涼爽而微妙的氣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好了,我在心裡對自己說,接下來要做的,就是靜靜等待那一刻的來臨。

我又看了一遍《小王子》。百看不厭。事實上,我大概已經看了二千遍。我第一次看它是在十三歲那年。那年五月。我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就在那時我來了初潮。血量多得驚人。我一邊讀《小王子》一邊不停地流血。血像自來水一樣源源不斷地從我體內流出來。並不太痛,只是血停不下來——就好像流的是別人的血。我無法想象自己小小的身體裡會有那麼多血可流。這樣流下去,我不禁想,我大概活不到六一兒童節。

這讓我很難過。六一兒童節是一年中我最開心的日子,因為那天父親會讓我在書店裡隨便買自己喜歡的書。於是,好像光流血還不夠,我又開始流淚。為自己活不到六一兒童節,也為書中消失的小王子。我覺得我就是小王子,不,也許應該叫小公主。跟小王子一樣,我也來自遙遠的另一個星球。否則為什麼我會流這麼多血,為什麼我會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找不到比這更好的解釋。和小王子一樣,我來自另外一個世界。我不屬於這裡。

我不屬於這裡。

每次發作之後,我就會湧起這樣的念頭。“發作”這個詞或許不太恰當,但那確實像一種病。就像羊顛瘋。毫無徵兆,突如其來,你完全無法控制。你無法不看見那些畫面,哪怕使勁閉上眼睛也不行。而且,跟發病一樣,它伴隨著各種生理上的不適:頭痛得像要裂成幾瓣,渾身發冷,瑟瑟發抖,噁心,想吐又吐不出來,內衣被汗水溼透,人虛脫得彷彿馬上就要昏死過去。

我不屬於這裡,我在心裡說。

可是——那麼——我又屬於哪裡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屬於哪裡。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從記事起,我的腦海中便不時閃現出各種災難影象,而且不久之後,那些影象就會變成現實。一開始我以為那很正常,我以為每個人都能看見我看見的東西——既然我們記得過去發生的事,我們自然也記得將來發生的事,不是嗎?(在五六歲的我看來,過去和將來是一回事。)我唯一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將來讓我們記住的統統都是壞事?但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別人看不見那些東西!只有我能看見。從震驚到恐懼到不知所措,最後那漸漸變成一種日常的折磨。我找不到任何人可以一起分擔我的秘密。沒人會相信我,我知道。他們會把我當成怪物,當成女巫,說不定他們還會把我吊起來燒死(我在一本書上看到過)。我也想過去醫院。但我該對醫生怎麼說呢?說我能預知未來?(哦,不過僅限於災難。)說我能看見未來將要發生的災難?我恐怕會直接被送進精神病院。去醫院只會自討苦吃。沒人會相信我。沒人。

上大學時特意去最大的國家圖書館查過資料。這方面的書不多。大都是一些奇聞逸事,天知道是真是假。比如據說中世紀有個叫拉姆斯丹的預言家寫了本預言詩集,預言了包括1929年經濟大蕭條和二戰在內的許多世界大事。還有本書上說20世紀60年代有個美國人自稱是來自未來——2015年——的時間旅行者,他不僅準確地預言了很多重大歷史事件(比如肯尼迪將被刺殺),還在股票市場上大賺了一筆,而後神秘失蹤。但我顯然既不是預言家也不是時間旅行者。我說過,我的預言僅限於災難。災難。從某人跌斷腿到某幢大樓起火,從車禍到地震到火車脫軌,各種各樣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災難。僅限於災難。既不能提前預知考試題目,也猜不中彩票號碼。準確地說,那甚至都算不上是預言。因為我完全是被動的。就像我腦袋裡有一臺類似電視機那樣的接收器,會隨機接收到一些發自未來的特定頻率的電波。

災難接收器。

我在圖書館找到的唯一有意思一點的東西是關於泰坦尼克號的預言。據說在泰坦尼克號失事前,有許多人以各種形式預言了災難的發生。最多的是透過做夢(一名富商因為接連幾天夢見沉船而放棄了好不容易託關係才買到的首航船票,從而逃過一劫);而一個名叫麥克唐納的工程師則因為有一種將會發生什麼的“非常強烈的感覺”(這是書上的原話),三次拒絕到泰坦尼克號第二工程師的崗位簽到,最後公司只好找人接替他(當然,那個接替者被淹死了)。但在所有這些預言中最有名的是一本小說。這本叫《徒勞》的小說出版於1898年——泰坦尼克號失事前的十四年,寫的是一艘超級豪華郵輪因為撞上冰山而沉沒的故事,從船隻規模到航行路線到失事原因,小說裡描繪的情況幾乎跟後來的泰坦尼克號如出一轍,連船名也幾乎一樣(小說中的船叫泰坦號),因此這部本來無人問津的小說一時成為人們爭相購買的超級預言小說,但奇怪的是,小說的作者摩根·羅伯遜卻在這之後不久自殺身亡。是因為他為自己虛構的災難成真而有負罪感,或者他真的有某種預言能力(就像我一樣)?

沒人知道。

我合上書頁,閉上眼睛,輕輕嘆息一聲。

沒人知道。雖然說法很多(說法很多意味著沒有一個說法站得住腳)。有人認為是時間折射(就像光線折射一樣,未來發生的場景被折射到現在),有人說是特異功能,也有人說摩根·羅伯遜是外星人。難道我真的是外星人?

就算我真的是外星人,我也不知道自己來自哪裡——他們沒有聯絡我。

當然,也可能是聯絡不上。

我睜開眼睛。圖書館裡很安靜。安靜得彷彿能聽見視窗灑進的陽光光束裡塵埃飄舞的聲音。我看著那些塵埃。我能聞到圖書館所特有的氣味。我很熟悉那種氣味。那是許多許多許多書待在一起的氣味。我從小就喜歡圖書館。圖書館是這個世界上為數不多的讓我覺得有安全感的地方。我喜歡被層層疊疊的書本包圍著的感覺,就像藏進了一座堅實的城堡。

我一直喜歡看書。從小到大,我的圖書館借書卡總是填得滿滿的。面對腦子裡時不時發作的災難接收器,書是我唯一的安慰,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有空就看書。但基本上只看厚墩墩的磚頭似的19世紀外國古典小說。狄更斯。雨果。艾略特。托爾斯泰。這些書裡散發著某種令人欣慰的平衡感,那裡面有另一個世界,另一個實實在在的世界,那個世界甚至比這個所謂的現實世界更堅固(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那個世界部分地抵消了我在這個世界的不安、恐懼和焦慮。那個世界就像我的避難所。書成了我的必備藥。我的包裡——從書包到挎包到帶滑輪拖杆的空姐行李包——總是放著兩本書:一本是看了一半的大部頭外國小說,一本是《小王子》。

不知幸還是不幸,十三歲那年我沒有死於失血過多。一週後血戛然而止,就像誰隨手關掉了水龍頭。我順利活到了六一兒童節,並在書店買了一本新的《小王子》(我最初看的那本是從圖書館借的)。我從此迷上了聖埃克絮佩裡。我四處蒐集有關聖埃克絮佩裡的一切。因為聖埃克絮佩裡,我也愛上了飛行。我不顧家人反對考上了航空學院(他們希望我學經濟),大學畢業後本來想去考飛行員,但那時不招收女飛行員,所以只好做了空姐(無論如何我都想做跟飛行有關的工作)。無論是中學、大學,還是工作以後,我都幾乎沒有朋友——不,更確切地說,是沒有真正的朋友,事實上,我走到哪裡人緣都很好,原因很簡單:我不跟任何人搶任何東西,我總是面帶微笑,不張揚,很少交際,就像個淡淡的安靜的影子。業餘時間大多躲在房間裡看書。不看電視,也從不上網(我討厭任何帶熒幕的東西)。房間裡我待得最多的地方是陽臺窗下的沙發。一有空我就蜷在沙發裡看書。書怎麼看都看不膩。《戰爭與和平》看了兩遍,《悲慘世界》看了三遍,《米德爾·馬契》看了五遍。除了聖埃克絮佩裡,我幾乎不看其他20世紀作家的小說。我曾經試過,但無法忍受,在我看來,那些現代作品就像只有三條腿的椅子,根本沒法讓人安心踏實地坐下去。但聖埃克絮佩裡不一樣,他會帶你去飛翔。自由自在地飛翔,脫離地球的控制,從高空中觀察小小的可笑的人類。他甚至死於飛翔。1944年7月31日,他在駕機外出執行任務時失蹤。沒有屍體,沒有飛機殘骸,沒有通話記錄。什麼都沒有。沒人知道為什麼,沒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那成了一個不解之謎。他和飛機一起悄悄地消失了——就像小王子那樣。

電話響了。我過了一會兒才意識到那是電話。我合上書本。也許是外星人打來的,我想,他們要求我繼續留在地球,而我將堅決拒絕。當然——不是。來電顯示是他——我前男友——的號碼。我猶豫了一會兒要不要接。我想靜靜地度過最後一個夜晚。電話還在響。不屈不撓,就像某種貼著牆壁飛快生長的藤蔓植物。我眼前浮現出他那孩子氣的笑容。我按下通話鍵。但就在我按下的同時他結束通話了。我愣了一下,隨即鬆了口氣。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樣也好,我放下電話,這樣更好。

我跟兩個男人上過床。一個是飛行員,一個是他。飛行員是我同事,比我大十五歲,長得有點像加里·庫珀,是個有婦之夫。我們的第一次——同時也是我的第一次——發生在波音747的駕駛艙裡。那是冬天,停機坪的地面上鋪著一層薄薄的積雪,雪在夜晚燈光的照射下閃閃發亮。空無一人的機艙感覺非常奇妙,讓人想到整潔的廢墟。我們走進駕駛艙,他開啟所有的儀表燈。我們在綠色的熒光裡靜靜地做愛。我們平均每個月見一兩次。聽古典音樂會,去各種風味餐廳吃飯,在高階賓館開房間。他頗有情趣,是個美食家,喜歡玩點浪漫,而且,正如許多有經驗的男人那樣,他很有耐心——無論是在床上還是在別的什麼地方。我們相處得很愉快。我從未想過要和他結婚。那與其說是戀愛,不如說更像某種配合默契的搭檔。我們像那樣交往了大概有兩年。之後他被調去了另一個城市(不知為什麼,對此我們倆似乎都鬆了口氣)。最後一次見面時我們在一家有名的法國餐廳吃了飯,點了選單上最貴的葡萄酒。

“我說——你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們?”吃到一半時他說。他晃了晃杯中的葡萄酒,淺淺地喝了一口。

我沒有回答。

他放下酒杯,微笑著搖了搖頭,“沒什麼,只是一種感覺。總覺得你不太像這個年紀的女孩。怎麼說呢,你好像——好像對什麼都提不起熱情,對什麼都無所謂。”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他似乎還想說什麼,但最終沒說。

是的,我的確有事瞞著你們,我在心裡說。有幾次我差點開口告訴他我那噩夢般的能力(如果那也算能力的話),但每次話到嘴邊就消失了,就變成了嘴角的微笑,變成了無聲的嘆息,變成了冬天撥出的一團白氣。那些話無法凝固成形。從小就這樣。我有無數次想把腦子裡看到的事情告訴父母,告訴同桌的小夥伴。但我始終沒說。那類似於某種本能。這種事最好誰也別說,有個聲音對我說。時間一長,漸漸地,別的事情我也懶得說了。我的傾訴慾望不知不覺中消失了,就像退化的味蕾。無論什麼感受——快樂,痛苦,緊張,嚮往,無論什麼——我都不會表露出來,事實上,也無法表露(即使有時想表露)。

所以他會覺得我對什麼都無所謂。所以大家都覺得我脾氣好,溫柔。所以我看上去總是那麼平靜,那麼自足。所以甚至有人開玩笑說我像佛。

也許那只是因為我對這個世界厭倦了。是的,厭倦。我覺得很累。我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對我來說,這個世界的災難太多了。對於大多數人,那些災難只存在於報紙和電視裡。但對於我,它們卻像閃電一樣接連不斷地打進我的身體。而且,更要命的是,我雖然知道災難即將發生,但卻完全無能為力。我什麼都做不了。既不能告訴別人,也不能動手阻止——根本阻止不了。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災難發生。

你無法理解那種感覺。有時候那甚至會讓我有一種罪惡感,就好像那些災難是因為我而發生的。我完全理解為什麼摩根·羅伯遜要自殺。

電話鈴又響了。

一。二。三。四。五。響到第六聲時我拔掉插頭。他——我的前男友——大概又喝多了。他一喝多就會不停給我打電話。我們是在一個同事的生日聚會上認識的。他一看就是那種營養和教養都過於良好的富家子弟,開寶馬Z4,穿範思哲,娃娃臉,面板白皙,很喜歡笑,笑起來像孩子一樣燦爛,看到他的笑你就會明白在這世界上他沒有任何事情可以煩惱。事實上也的確沒有。即使有也很少很少,少到讓他覺得珍貴——比如說我。我也許是他在這座星球上唯一的煩惱。他父親是哪個大集團的總裁,家裡錢多得嚇人。據我所知,公司裡幾乎所有的單身空姐都想做他的女朋友。除了我。但他卻偏偏選了我。

“你到底喜歡我什麼?”有次我問他。

他歪頭想了半天。“鎮定。”他說。

鎮定?

“噢。”我摸摸他的頭。鎮定。

我們第四次約會時睡了覺。在我住的地方。讓我吃驚的是,他居然是第一次。

“這方面家教很嚴。”他說,“從小就教育,說容易被人騙家產。”

“那不怕被我騙?”

“不怕——”他脫口而出,“你好像什麼都不想要。”

“所以你就放心了。”

聽我這麼一說,他的臉刷地紅了,“不是,其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離婚

久陸

我的鬥狗鑑寶人生

暮色微城

望天之通神寶錄

坐閱關山

猛虎教師

伴讀小牧童

愛始終都像那片海

神秘的雞毛菜

詭域檔案

墨綠青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