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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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漸漸昏暗下來,寒風吹動,樹枝搖擺;經歷了派對刺耳的喧鬧,反而覺得寒風給人以撫慰。開進我家車道時,雖然也看到路邊上停著一輛銀色跑車,但並沒多想;直到蕾切爾一聲尖叫,我才警覺起來。
“媽媽,瞧!我簡直不敢相信。Spyder1 !就在家門口!”
“蜘蛛2 ?”我哆嗦了一下。
“我說的是跑車,媽媽。這是有史以來最炫的幾款跑車之一。”
“炫?”
“就是酷的意思,媽媽。炫就是酷。”
我看了看;但我對車不太懂行,對青少年中流行的話語也不熟悉。
“瞧,媽媽,有個人要下車。”她伸長脖子,打了個口哨。
我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但見下車之人是尼克·勒瓊,笑聲戛然而止。我停下沃爾沃。
蕾切爾看了我一眼。“你認識這個人?”
“你也認識呀。他上週來過這裡。”
我下了車,理了理上衣。勒瓊靠著車身而站,身穿牛仔褲與黑色皮夾克,頭戴“酷炫鼓手”帽,帽簷拉得很低。我走過去,知道他的目光正從帽簷下射向我。“勒瓊探長,再次光臨寒舍,有何貴幹啊?”
“這是你女兒?”目光射向我身後。
我轉過身。蕾切爾正好奇地盯著他。“蕾切爾,這位是尼克·勒瓊。”
他掀起帽子。“簡直和媽媽一樣漂亮。”他伸出手去。
我看到蕾切爾臉紅了——儘管光線很暗。
“還沒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跟你說過我會找你的。”
“挑個週末?”
“特工沒有休息日,chér3 。”
“這話我同意。”
我裝出上下打量他的樣子。“請問,何事可為你效勞?”
“一起坐車出去一趟,希望你能賞光。”
蕾切爾吸了一口氣。
20分鐘後,我擠進了那輛Spyder,和蕾切爾貼身坐下。我換上了牛仔褲、工作靴和一件厚夾克。勒瓊繞社群轉了一圈,巡遊了那幾條主街——車子嚴重超速。蕾切爾不停問他些汽車方面的問題;看上去他還真的很樂意回答。我時刻注視著路面情況,時斷時續地聽他們說個不停。北岸這一帶,我們社群的警察抓超速者遠近聞名;因為他們常常潛伏在小街上,等待戰機,突然出擊。
謝天謝地,今天居然沒碰到一個警察。到了卡蒂家門口,蕾切爾滿面笑容下了車,並答應11點之前回家;要是需要去接,就會打我的手機。她隨即跑著進去,肯定會將自己的奇遇告訴卡蒂和其他人。接著勒瓊開上伊登斯高速公路,駛向市中心。
“你倒交了個朋友,”我說。
“她是個很可愛的孩子。”
“最棒的。”
“對小汽車還懂得挺多呢。”
“蕾切爾?”
“她知道這款車的型號、馬力、扭矩;甚至知道手動傳動沒有離合器。”
我朝下看了一下。果真如此,地板上沒有第三隻踏板。
“現在是電腦控制了。”
我用手捋了一下頭髮。我先前才該細心聽他們說話的。她是從哪裡知道那些東西的?她父親,還是其他人?比如說某個剛拿到駕照的小毛孩兒?我是否應該擔心?
“你想知道是誰教她的,是吧?”他知道我在想些什麼。“還有,她為此付出了什麼代價。”
我的手一下子落在膝上。這傢伙對自己倒挺自信,也許他以為自己是上帝送給伸張正義群體的禮物——也是送給女人們的禮物。
他開著車小心穿過車流,沒有再說話。Spyder的座位比一般的車裡的低,我不太喜歡,但平衡效能確實很好,他的駕駛技術也沒得說。
“今年春天買的,”他說。“是我對自己工作20年的獎賞。”
我這才想起跑車是單身漢才會買的東西。除非這個人錢多得可以燒著玩。FBI特工不會這麼有錢;就算這麼有錢,也不會拿來炫耀。“你幹特工有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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