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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兩點鐘是最壞的時辰,這時候你又困又冷。假如還不能上床睡覺,心情會很惡劣,各種壞想法也會油然而生。有一回夜裡兩點鐘我坐在廚房裡,聽見有人在捅樓下的門。我認為這是個賊,當然,也可能是有人回來晚了,找不著鑰匙,在那裡瞎捅。不管是哪種情形,我都該下樓去看看。但我懶得動彈:我想,住在這房子裡的人,總不能指望夜裡兩點鐘歸來時,還會有人給他開門。假如要是賊,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這裡等他。等他撬開了門,走進二樓的廚房時,我會告訴他:他走錯門了,這座破樓裡住了七個窮學生。他馬上會明白,這房子裡沒什麼可偷的。也許他會說:sorry,撬壞了你的門。也許什麼都不說——失望時最能考驗一個人的教養。門壞了我不心疼:它是房東的,但我喜歡看到別人有教養。不說sorry我就罵他……當然,是用中文罵,讓他聽不懂。他身上沒準還帶著槍哪,聽懂了就該拿槍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國,有天夜裡睡不著,在廚房裡看書,情形就是這樣的。那座房子是座搖搖晃晃的木板樓,板縫裡滿是蟑螂,殺不淨打不光。那間廚房點著一盞慘白的燈,冷冷清清,有個龐大的電冰箱,不時發出嗡嗡的聲響。說句實在話,我的腦袋也在嗡嗡地響,聲音好像比冰箱還大。響了半天以後,門開了,是用鑰匙開啟的。有人上了樓梯,一步三蹬地走上樓來。在一團漆黑之中又輕又穩地走上一道搖搖晃晃的木樓梯,說明此人有一雙很強壯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樓的小宋。這孩子高考時一下考中了兩所大學:一所是成都體院,另一所是東北工學院。後一所不說明什麼,前一所則說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氣能做一百多個俯臥撐。最後他上了後一所大學,畢業後到這裡來留學。我朝書本俯下身來:叫他看見我的正臉不好。小宋和我不壞,我沒有汽車時,常搭他的便車去買東西,他還帶我去考過駕照……算是個朋友吧,雖然也沒有什麼真正的交情。我覺得他該去當賊,因為他走路這麼輕。再說,他跑得很快,別人也逮不住他。他念了工科——這也不壞,而且他還要讀博士,這樣就加入了我們這一群。假如你還年輕,請聽我的勸告:首先,你別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去唸點別的。其次,千萬別讀博士。博士是窮鬼的代名詞。小宋現在已經是博士了,我猜他正在做博士後,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學問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國是這樣,中國也是這樣。

現在言歸正傳,說說那天夜裡的事:腳步聲經過我的門口停住了,等了一會兒還沒有動靜。我無可奈何地轉過身來——果然是小宋。我真不願意看到他——我也不願意看到任何人。夜裡兩點鐘不睡,坐在廚房裡,這不是什麼好景象。他戴著白邊眼鏡,鏡片上反著白光,表情呆滯——這也不足為怪,夜裡兩三點鐘,誰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著我,然後小聲說道:嗨。我也說:嗨。夜裡兩點鐘,打過這樣的招呼就夠了。但他悄悄地走了進來,在我對面坐下,看看我的樣子,說道:明天考試嗎?我說: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辯論文。如果他再問,我就告訴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鐘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滾。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滾到了現在。每隔十分鐘她都要問一句:現在幾點了,聽聲音毫無睡意。所以我才到廚房裡來熬夜。告訴他好一些,免得他以為我們兩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沒有再問。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說道:這本書現在在你這兒了……

有關這本霍夫曼,有個典故。誰要是上了數學系的代數課,誰就需要這本書,因為它是課本。有兩個途徑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書店去買一本。這本書著實不便宜,要花掉半個月的飯錢。另一個途徑是到圖書館借。圖書館只有這麼一本,誰先借到誰就能把它霸住。先借到的人有資格續借,沒借到的人只好去買了。我很不願意回想起這件事:我三十六歲時還在學校裡唸書——這個年齡比爾·蓋茨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所用的教科書還是借的。小宋拿著這本書,看了一會兒(我覺得他很怪:這又不是金庸、古龍的小說,是本教科書,有這麼拿著看的嗎?),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聲問道:有喝的嗎?我朝冰箱努了努嘴。於是他找出了那瓶可樂,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別人的飲料就是這麼過癮。我猜他是在系裡帶實驗課,有學生實驗做不完,他只好陪著,一直陪到了後半夜——這份助教的錢掙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讀博士呢?讀個碩士就去找工作,比受這份罪不強得多——話又說回來,我又何必要念這本霍夫曼。假如他對學生說:別做了,早點去睡吧。學生必然不樂意:工科的學生實驗要算分的,沒做出結果就是零分。這個毛頭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學費了!美國人在這方面很庸俗,什麼事都要扯到錢上去——既然交了學費,就有權利使用試驗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說:我教給你怎麼做;或者乾脆說:拿過來吧,我給你做!那個不知好歹的東西還要說:不,謝謝你。我要自己做出來。於是你只好眼睜睜地看這個手比腳笨的傢伙在實驗臺上亂捅。在十二點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點以後,你就沒這份心了。你會找個東西靠著,睜著眼睛打盹。說起來也怪,我這顆腦袋困得像電冰箱一樣嗡嗡響,冒出來的念頭還真不少。喝完了可樂,他在我對面坐下了。看來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吧。夜裡兩點,真是聊天的好時候。但他又不說話,只管傻愣愣地看著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麼好看的?

我覺得自己是個忠厚的人,但是不知為什麼,滿腦子都是些尖酸刻薄的話。這要怪這個時辰:夜裡兩點鐘好人都睡了,醒著的必是壞人。平常天一黑,我就睡得像個死人。可那天晚上睡不著,因為我老婆在身邊打著滾。開頭我勸她吃片安眠藥,她不肯吃,說是怕第二天沒精神。後來我叫她數綿羊:一隻羊、兩隻羊,最後數出一大群來。想到自己有這麼多羊,就會心滿意足地睡著了。她說她一直在數,不管用。再後來我說:咱們倆幹好事,幹完就能睡了。她說:別扯淡了。最後她朝我大吼一聲:你這麼胡扯八道,我怎麼睡啊!我看幫不上什麼忙,就到廚房裡來看書了。然後每隔一個鐘頭,她又到廚房裡來看我,問我怎麼不睡覺。我說我也睡不著——其實這是假話,我困死了,覺得書上的字都是綠的。我覺得我老婆那晚上的態度十足可惡。小宋看了看我的臉色說:你困不困?我說不困,其實我心裡想的是:我老婆好久沒動靜,大概睡著了;這樣我也可以回去睡了;所以我們的談話要簡短些才好……

小宋的臉色不好:也可能是燈色的緣故,他臉色發灰。我覺得他心裡有鬼。他搖頭晃腦,過了好一會兒才說:這兩天我去看親戚了。我說:噢。過了一會兒,又加上一句:怪不得這兩天都沒看見你。說來不好意思,小宋兩天不在,我都沒發現。不過這也不能怪我:這兩天我都在圍著老婆轉。小宋說:這兩天都沒課,然後又猶猶豫豫地不往下說了。忽然之間,我心裡起了一陣狐疑:他會不會看完了親戚回來,在路上撞死了一個人?然後他把死人裝在行李箱裡帶了回來。現在他想叫我陪他去埋死人……如果他要和我說這件事,我就要勸他去投案自首。我倒不是膽小怕事,主要是因為把人撞死已經很不對,再把他偷偷一埋,那就太缺德了。小宋又接著說下去:我這個親戚住在Young stown,那地方你也去過——順著76號公路開出去,大概走一個鐘頭,那兒有個大立交橋……

小宋說得不錯:那地方我果然是去過。那座立交橋通到一個集市,那裡的東西很便宜。我去過好幾次,每次都是搭小宋的車。從橋上往下看,下面是一條土路,兩邊都是森林。路邊有個很大的汽車旅館,門窗都用木板釘住。那地方荒得很,根本就沒有人。他大概就在那裡撞死了人……我看著燈泡發愣,影影綽綽聽小宋說那個沒人的立交橋下——現在那裡有人了,因為正在修新的公路。汽車旅館裡住滿了工人。他那個親戚正在經營那家旅館。這叫胡扯些什麼?他這個親戚到我們這裡來過,尖嘴猴腮一個南方人。說是給人當大廚的,還給我們露了一手,炒了幾個菜,都很難吃——牛肉老得像鞋底,油菜被他一炒就只剩些絲——這人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火候。難怪老闆要把他炒掉。當時他在到處找工作,這只是三個月前的事。怎麼這麼快就開起旅館了?那家旅館有四五排房子,佔地快有一百畝了。我說:那旅館還不得有一百多間房子?他說:足有。按月出租,一人單住一間,一月四五百塊錢,兩人合住另加錢,每月總有近十萬的收入。我想了想說:你的親戚一定是中了六合彩,買這麼大一片房子。小宋笑了起來說:哪是買的,我這個親戚連彩票都買不起。我說:噢。原來是租的。他說:也不是。這就怪了,難道是揀的不成。小宋說:這回你說得差不多。這就怪了,哪有揀旅館的?我怎麼沒揀著?

小宋這位親戚有四十多歲了,既沒有簽證,也沒有護照,更不是美國公民,我也不知他怎麼來的。他不但沒手藝,人也夠懶,哪個老闆都看不中他。所以開著一輛破車,出來找工作——我猜他也沒有駕駛執照。這種人什麼都敢幹,現在居然開起旅館來了。你知道這事情怎麼發生的嗎?他走到這立交橋下,在這個沒人的旅館裡打尖,忽然來了幾個築路工人,見他待在裡面,問他認不認識老闆——這幾個人要找住的地方。此人靈機一動,說道:我就是老闆。你們要住房,就幫我把封窗的木板拆下來。美國工人幫他把房子開啟,還修理了房子,不但沒要工錢,還倒給他一筆房錢。此後一傳十十傳百,工地上的人都到他這裡來住,把房子都住滿了。這是包租房子,和開旅館不同,不管床單被褥,沒有房間服務,只是白拿房錢。還有一件妙事:那旅館裡有水有電,就是沒人來收水電錢。小宋問我對此有什麼看法。我想了想答道:沒什麼看法。現在是夜裡兩點,我整個腦子像一塊木瓜。想要有看法,得等到明天了。但我覺得美國的有錢人似乎太多了一點。到處都有沒人的房子,把門窗一封,主人不知幹啥去了。小宋聽了點點頭,說道:這不也是一種看法嗎?我又補上一句說:親戚畢竟是親戚嘛。他聽了點點頭,說:你說得對,然後就不說話了。

現在我又想起了小宋的那個親戚,此人和從溫州到北京來練攤的大叔們樣子差不多。這些大叔賣的全是假貨,在地鐵站上買票從不排隊,還隨地吐痰。此人可能還在76號公路上開旅館——一年掙三十萬,這麼多年就是三四百萬了,一有這麼多錢可真讓人羨慕啊。那家旅館空著的時候,我老從它門前過。我怎麼就沒想過闖進去。說句實在話,美國沒人的房子實在是太多了。

夜裡兩點鐘我和小宋聊天,忽然想起了去年冬天,我們兩口子到佛羅里達去玩,遇上了一條垃圾蟲。和我們一道的還有我哥哥。家兄在國內是學中國古典哲學的,也出來念博士。放假時他閒著沒事,我接他出來散散心。一散散到了Key West,這地方是美國最南端的一個群島,是旅遊勝地,島上寸土寸金。別的不要說,連宿營地裡的帳篷位都貴,在那兒露營一天,換個地方能住很好的房間。就是在這樣的地方,空房子也很多,我們在閒逛時闖進了一座沒人的別墅,在房門前休息,忽然冒出個人來,問我們認不認得此地的業主。那個人留一撮山羊鬍子,大約有三十來歲,穿一身油脂麻花的工作服。這就是那條垃圾蟲了。他開著一輛很少見的中型卡車——我四五歲時在北京見過這種車,好像是叫萬國牌。此人修理汽車的本領肯定很不錯。

該垃圾蟲說,看到海邊有幾條破船,假如業主不要了,他想把它們搬走。我們當然不認識業主——說完了這幾句話,他沒馬上走開,和我們聊了起來——就和現在一樣。但當時可不是夜裡兩點鐘。你猜猜聊什麼?哲學。此人自稱是老子的信徒,他說,根據老子的學說,應該物盡其用,不可以暴殄天物;美國人太浪費了,老把挺好的東西扔掉。他自己雖是美國人,也看不慣這種作風。所以別人扔的他都要揀起來,修好,再賣錢——我一點都不記得老子有這種主張。我只覺得他是在順嘴胡扯,掩飾自己揀垃圾的行徑,但家兄以為他說得有理論依據。不唯如此,他們聊得還甚為投機。眼見得話題與魏晉秦漢無緣,直奔先秦而去,聽著聽著我就聽不懂了。這個老美還冒出些中文來,怪腔怪調,半可解半不可解。說來也怪,這傢伙不會講中國話,但能念出不少原文——據說是按拼音背的。我哥哥的碩士論文題目是公孫龍和惠施,還能和他扯一氣。要是換了我,早就傻了。就是這條垃圾蟲說:美國的有錢人太多,就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島(我記得是叫馬拉松島)上,還有無數的房子成年空著。在廚房裡,我和小宋談起這件事。小宋打斷我說:這件事你講過,我知道。你哥哥還說,這個垃圾蟲是他見過的最有學問的人。別人聽過的故事,再給他講一遍,是有點尷尬。我搖搖頭不說話了。

有關這條垃圾蟲的事,小宋聽過,你未必聽過。那人長了一嘴黃鬍子,頭髮很髒,身上很破,看上去和個流浪漢沒兩樣——要是在中國,就該說他活像是建築工地上的民工——但我哥哥對他的學養甚為佩服。和他分手之後,家兄開始悶悶不樂。開車走到半路上,只聽他在後座上長嘆一聲:學哲學的怎麼是這個樣子!後來我哥哥拿到了學位,沒有去做學問,改行做生意去了。我沒有去做生意,但我怎麼也看不慣富人的作風。每天早上去上學,都要經過一個富人的庭院:那地方真大,佔了整整一個街區,荒草離離的院子中央,有座三層的石頭樓房。已經三年了,我天天從那裡過,就是沒見過裡面有人,這種事叫人看了真是有氣……我哥哥和收垃圾的談了半天,對他的見解很佩服,就說:你可以出本書,談談這些事情。那人順嘴帶出一句他媽的來,說道:Mr.王,出書是要貼錢的呀。看來收垃圾的收入有限,不足以貼補出書。後來他面帶微笑地說:咱們這麼聊聊,不也是挺好的嗎——這種微笑裡帶著點苦味了。現在這位老子的信徒大概還在海天一色的馬拉松島上收著垃圾,遇上中國來的高明之士,就和他談談哲學——與俗世無爭。這種生活方式大有犬儒的遺風。但我不信他真有這麼達觀,因為一說到出書,他嘴裡就帶“他媽的”。儘管是老子的信徒,錢對他還是挺有用處。我現在也想說句他媽的,我有好幾部書稿在出版社裡壓著呢,一壓就是幾年,社裡的人總在嘀咕著銷路。要是我有錢,就可以說,老子自費出書,你們給我先印出來再說——拿最好的紙,用最好的裝幀,我可不要那些上小攤的破爛。有件事大家都知道:一本書要是顧及銷路的話,作者的尊嚴就保不住了。

現在又是夜裡兩點鐘。我睡不著覺,在電腦上亂寫一通。我住在北大的51公寓,一間一套的房子,這回沒有蟑螂了,但卻在六樓頂上,頭頂和藍天之間只有一層預製板,夏天很熱,冬天很冷。憑我還要不來這間房子——多虧了我老婆是博士。要不然還得住在筒子樓裡。現在她又出國做訪問學者去了,每月領二百八十鎊的生活費。這筆錢可實在不多,看來她得靠泡麵為生了。但不能說給的錢太少:國家也很困難。和別人比起來,我們倆的情形還好。我老婆是博士,搞著專業,我是碩士,就不搞專業,寫點稿子掙些零花錢。要是兩口子都是博士,我們的情形就會相當難堪。不管怎麼說吧,我不想抱怨什麼。沒什麼可抱怨的。

小宋問我:你看,該給我親戚什麼樣的勸告?我脫口說道:這還用想嗎?勸他見好就收。把本月的房錢收齊了,趕緊走人,哪兒遠往哪兒跑,別讓人找著。小宋聽了顯出一點高興的樣子:你也是這麼想的?那我就放心了。我說:光放心有什麼用,你得勸他呀!他聽了這話又不高興了:你怎麼知道我沒勸?不勸還好,一勸他倒老大不高興,差點和我翻了臉。人家說,他已經住進來了,這地方是他的,幹嗎要跑。我說噢,他不知道這地方不是他的。那你告訴他好了。小宋說:我告訴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說:啊呀,那怎麼辦。小宋愣愣地看著我——我能看出來,他也很困——看了一會兒,忽然一笑說:我現在正問你該怎麼辦。我想了一會兒,看看手錶說:不知道。我們應該去睡覺。他說我說得對,於是我們就往各自的房間裡走……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7年第1期《北京文學》雜誌。——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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