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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住的地方到單位,步行的話大概二十分鐘。我一般走兩條路,路線大致成一個正方形:單位A點與住處C點剛好在對角線上,上班路線為C→B→A,下班為A→D→C;或者相反。這叫不走回頭路,走起來也不枯燥。但實際上,要以天、以月、以年算的話,路線每天都在重複,所以時間一長,我也不在乎回頭路不回頭路了。有時上班路線為C→B→A,下班為A→B→C;或者上班為C→D→A,下班為A→D→C。因此我上下班,這四種走法任我選,看心情而定。難道沒有其他走法了嗎?當然有,心血來潮的時候,下班後我會在單位附近擠上一班公交車,在外邊轉幾圈後再回家,有時上班也這樣。我腦袋是不是壞了,你別這麼認為,只是因為我單身,有的是時間。

單身久了,我發現自己不小心變成了一位公益人士。前面說的二十分鐘,那是不急不慢、邊走邊看街景的耗時,時間長了,我對街邊的單位、店鋪、公交站點已瞭然於胸。對問路的人,我能準確地告訴他具體位置,以及到達的確切時間。農行怎麼走?一直朝前,兩分三十六秒。看著對方疑惑的眼神,我自信地說,你不相信?我給你帶路,閉著眼都能找到。當我睜開眼時,問路的人已溜得好遠了,大概是被我報出的準確無誤的時間嚇壞了。

我的公益心不止這一方面。有一天早晨上班時,我看見街邊一個老頭在拿後背朝一棵樹上撞。我已經不是第一次看見他了,於是停下來質問他,你撞它幹嗎?它跟你有仇嗎?見老頭不回答,我繼續逼問,說不定這棵樹比你年歲都大,它被撞疼了又不好說你什麼,也不好跟你打一架,只能忍著,你說你撞它幹嗎?我希望老頭能回答我,結果他卻一聲不響地走掉了。過了幾天,在同一棵樹下,我又看到了那個老頭,這次不撞樹了,而是兩隻胳膊吊在斜出來的枝丫上,猴子一樣。我對老頭說,你拿根繩子把自己吊在上面不是更好嗎?我希望老頭能反駁我兩句,但結果仍然跟上次一樣,老頭屁沒放一個又溜掉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見過那老頭,還挺想他的。如果再見到他,我應該向他道歉;應該像對待我們單位老幹部一樣對待他,熱切而真誠。

最近,我注意到那個流浪漢又在街邊出現了,前兩年他就在這一帶出沒過,有一次看見他在街邊的小樹林里拉屎,兩腿蹲在樹樁上,兩瓣爛屁股衝著街,一截屎正如願以償地垂掛於地面。當時我就記住他了。為什麼他能自由自在、堂而皇之地幹這件事情,而我就不能呢?我發現一個規律,每逢春秋季節就會看到他的身影,到最冷最熱的時候則消失不見,就像自知冷暖的候鳥一樣,習慣遷徙。很奇怪,他也喜歡沿著我上下班的那個正方形路線行走,揹著髒兮兮的行李捲,蓬頭垢面,像是化了裝的巡警。

難道流浪漢、行乞者之間也有地盤的劃分,只可在自己的地盤上活動,不可越雷池半步?但他不知道,這個正方形是我的地盤,在我的地盤上活動,也不跟我打聲招呼。我注意到他,並不是出於自身的優越感去同情他或是蔑視他。我對四肢健全的行乞者素來不待見,有手有腳的幹什麼不行呢?實際上他不是一個行乞者,他歇息的時候面前從沒有破茶缸破碗什麼的,我也從來沒有看見他招搖的雙手和乞討的眼神。

在一個秋天的早上,他倚在行李捲上,半躺在街邊,手裡拿著一隻梨子咬著。此刻,早晨金黃的陽光鋪在他臉上,從口角留下來的梨汁晶瑩透亮。急著上班的人們從他身邊匆匆而過,他們一隻只跟狗一樣,一邊擠公交、趕地鐵,一邊朝嘴巴里塞早飯,目光根本無暇落到他身上,只有我看到了他吃梨子的全過程。幸好他氣定神閒、悠然超脫的樣子沒被他們看到,不然他們會暴打他一頓的。

怎麼說呢?那個吃梨的場景觸動了我,我對他產生了興趣,盯上他了。我在想,那麼好的梨子他是從哪兒搞來的,他一天三頓飯怎麼解決的,他晚上住在哪兒,他為什麼流浪。這一系列問題纏繞著我。看著他那鏽跡斑斑的臉上那一點眼白,似白雲飄過,我繼續想,他是不是像我一樣失去了雙親,他是不是我那離散多年的兄長。但在我父母有生之年從未提過我曾有個哥哥,當然現在更無法求證了。因此,我的感覺越來越強烈,彷彿他就是我,沒考上學,又成了孤兒,走上了另外一條道路,從此毫無羈絆,一去不復返。

我決定幫助他。他是抽菸的,看他手指夾煙的樣子,像個老煙槍。第一次,我丟給他一包煙。我發現我犯了個常識性錯誤,一個流浪者,他最需要的應該是果腹的食物,給煙算什麼呢,不但不能充飢,而且那冒出來的煙像是一團虛無的思鄉之愁揮之不去。第二天早上,我經過他,順手把卷好的一百塊錢扔到他面前,生怕被別人瞅見,匆忙溜掉了,像是我偷了他的錢一樣。之所以忐忑不安,是因為我丟給他的不是一塊兩塊、五塊八塊,在別人看來,我的善心是不是有點別出心裁或不懷好意了。第三天,我扔給了他兩百,相對於前兩次,這次我的步履不但從容了許多,而且還能定下神來看看他的表情。我問他,你家住哪兒?他抬頭看看我,張了張嘴,卻不說話。可能因為長時間跟人沒交流,說不出話是可能的。看他無動於衷的樣子,我心裡感覺踏實,決定以後每天增加一百,一直到一千,足以讓他攢夠回家的路費。我是不是瘋了,或者他是不是以為我瘋了。

有一天中午,我在單位吃過午飯後出來散步消食。經過A→D街邊的一個盒飯攤,幾張簡易的木桌散落在攤位兩邊,吃盒飯的大都是農民工,頭上的安全帽也沒脫,一個肉圓子或一個滷雞腿,再加上一瓶啤酒,說笑聲伴隨其間,完全不是我索然無味的吃相,真是太羨慕他們了。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蹲在不遠處的地上,頭髮遮住了臉,只見方便筷朝散落的頭髮裡送,這個畫面很嚇人。就是他。我想,如果這盒飯是他買的,他是有權利坐在桌子上吃的,即使他蓬頭垢面,攤主也不能阻止他。如果是吃人家剩下的,他想上桌,攤主也不會讓的。

他多像一截屎,黑乎乎的,在人們的腳邊,都怕踩到它。我很生氣,沒算錯的話,這應該是我給他錢的第五天,也即早上的五百已在他手裡,買個盒飯吃有什麼不可以呢,一個小葷加倆素菜六塊錢,加個肉圓子或滷雞腿八塊,即使兩個大葷全加上也不過才十塊錢。

我上前,把他手上的泡沫飯盒扔出去好遠,質問他,錢呢,你的錢呢?雖然動靜不大,還是引起了食客們的注意,他們紛紛抬頭朝這邊望。他有些措手不及,很驚訝地看著我,只是說不出話。我拉著他朝桌子這邊湊,他卻抗拒著朝後縮,因為力量均衡,一時間我們一動不動。這時幾個已吃完飯的農民工,抹抹嘴,點上煙,看著我們。其中一個好事者問我,是不是偷了你的錢?

我沒搭理那人。突然他掙脫了我,拔腿朝遠處跑去,跑時還不忘把丟在一邊的隨身行李捲帶上,跟個上戰場的戰士一樣,動作嫻熟而準確。他們起身要追,被我攔住了。因為跑得太急,從他身上掉下來一包東西。

是個塑膠袋,裡面有錢,還有一張報紙。已經圍上來的人,對錢很感興趣,紛紛說,這麼多錢,還真是偷的,要不要追他回來。我依然不理他們,只是把報紙展開。有一版內容吸引了我,報道的是一個買賣人體器官的犯罪集團把觸角伸到了乞丐流浪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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