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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婚紗。你去試了嗎?”

“試了,糟透了,倫倫。巨大的裙襬,特別蓬鬆,感覺很……放蕩。我都不知道婚紗為什麼非要這麼放蕩。”

“我覺得你應該學著放蕩。我覺得這對你來說才是真正的告別過去。”

“這還不算。你根本不能一個人去婚紗店。我以為自己心裡知道想要什麼,結果走進去就變成了白痴,去試穿那些最荒唐的衣服,然後看著店員徵詢意見,店員臉上的表情就像在說‘你看上去棒極了’。我就會覺得或許真的挺好看的,應該趕緊給她四千美元帶著婚紗離開,儘快結束這種折磨。”

“問題是你自己去的婚紗店。你怎麼沒叫我陪你一塊兒去?我可是很理智的。”

“對啊,我為什麼不叫上你呢?”

“我可是你的女儐相。”羅倫驕傲地說。

“是伴娘。”

“哦,我沒告訴你嗎?我結婚了。對不起!我應該告訴你的。為了做你的女儐相,我已經結婚了。”

“你要是肯陪我去就陪我去吧,有你陪著會好很多的。我需要你幫忙。”沙拉說。

“那你怎麼都不知道來叫我?我當然會去的。這不是廢話嗎?”

“跟我聊聊別的事吧,不想再談這場婚禮了。”沙拉的目光落在咖啡桌上那堆婚禮雜誌上,不知道為什麼有幾頁都卷角了。感覺她好像也應該這麼做——把頁碼摺疊起來,在心裡存好檔:用美勝瓶盛放雞尾酒,用寶麗來相機拍攝桌子中央的裝飾,準備一筐跳舞穿的拖鞋,“那個臨時工怎麼樣了?”

“臨時工很好啊。還是老樣子。事實上,我在和臨時工搭檔做事呢。”

“小心點兒。”沙拉說,“你升職以後多半就成了他的上級。這種複雜的關係太敏感了。”沙拉雖然在取笑羅倫,但是也為她感到高興:羅倫在那裡幹了五年,編輯各種食譜,也該提拔了。

“我只是覺得他很帥而已。”羅倫說,“他穿的是鞋子。我幾乎沒怎麼跟他說過話。”

“嗯,穿的是鞋子。”

“不,我是說,鞋子。男鞋。駕駛鞋。莫卡辛?駕車鞋?不知道叫什麼,就是鞋面上帶點兒搭扣的那種?在我感興趣的男人當中,他可能是第一個不怎麼喜歡穿高幫帆布鞋的。”

“哦,是嗎,駕車鞋?等等,是那種平底便鞋嗎?丹有一雙。樂福鞋,那種叫樂福鞋。”

“丹當然有了。搞不好他從二年級就開始穿這種鞋了。”

“胡說!”沙拉哈哈大笑起來。“有可能吧。不過,確實。穿男鞋,說明是個成熟的男人。這麼說臨時工是個成熟的男人,只不過做的不是成熟男人該做的工作。”

“嘿,這裡競爭很激烈的,偷懶的人幹不了。”

“這麼說你確實喜歡這份工作。事業和樂趣完美融合?”

“不是這樣的,沙拉。我努力想把這事搞定。我覺得這可能不是什麼好主意。我不想讓上級知道我跟辦公室的同事上床。”

沙拉被打動了。倫倫,她的羅倫,對男人的問題做出了非常負責的決定。“或許你說得對。辦公室戀情或許真不是什麼好主意。再說了,男人嘛,無所謂,我是說,還是工作重要,你早該升職了。好好享受你的工作吧。”

羅倫非常平靜。“哪兒有那麼久。我是說,別說得我像個窩囊廢似的。”

“才沒有呢,我只是說,你得考慮一下要是你上級知道你跟下屬談戀愛會怎麼看。然後對比自己想跟穿男鞋的男人約會的慾望。”

“好。”羅倫並沒有心服口服。她好像有點兒不高興了。她懲罰別人的方式就是:只說一個字。

“我沒別的意思。”沙拉非常平靜,“我剛才不應該那麼說。如果你因為鞋子而喜歡一個男人,咱們儘可以找那些穿男鞋的男人。現在就開始找。你需要能陪你參加婚禮的約會物件!”

最後一步——改變話題,讓自己成為笑柄,讓自己看上去可憐巴巴的。

“嗯,好。那好吧,婚紗。咱們約個時間吧。”她們約好了下個星期三,在伯格朵夫百貨公司見。接著,她們又聊了近一個小時,直到開始犯困。沙拉發現,她們兩個說了這麼久,她都不知道聊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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