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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性的顛覆

觀看美國的《教父》系列電影,你會知道,所謂暴力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絕對不是幾個小流氓打打架而已,教父是遊走在合法和非法之間,包皮括國會議員都是他的人,你可以想像他能做到像甘迺迪槍殺案那樣,到現在還沒有辦法破案,背後的黑道力量大到什麼程度?我們無法想像。

政府的軍火買賣也會運用所謂的高層和黑道之間的關係,這種買賣的金額大到幾百億美金,使類似案件的處理難上加難。暴力,絕對不只是動拳頭的問題,透過一層一層之間的牽連,會糾纏成一個政治富商與所謂的黑道之間的複雜關係。

如果前述那位在華盛頓被逮捕的槍手,有機會在審判庭上侃侃而談,我相信會非常精釆。他辯論的內容將會觸碰到合法暴力與非法暴力的議題,可是我懷疑這個畫面會不會在電視上播放出來?他提出的質疑可能會動搖美國人的基本信念,美國在越南做的事不是暴力嗎?在阿富汗做的事不是暴力嗎?在伊拉克做的事不是暴力嗎?而在這個時候,我們對暴力的本質就能有更多樣的思考,同時就會發現自己早已經被劃分在一個合法暴力機構裡,去抵制非法的暴力。

法國劇本作家卡繆,在作品《正義之士》(TheJustAssassins)裡面,提到在俄國革命的時候,有幾個無政府安那其組織的黨人,設計一個非常周詳的計畫,要謀剌俄國暴君。行刺當天,殺手看到暴君旁邊的兩個孩子,一派天真爛漫的模樣,他下不了手,忽然開始檢討

起暴力的本質。此劇本在法國引起很大的討論,到底殺手是婦人之仁還是革命本質上的一個暴力的再認知?

其實沒有答案。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在那一剎那都會猶疑,就是我要殺的是這個暴君,他該死,可是那兩個孩子不是無辜的嗎?要怎麼去面對孩子的死亡?人常常陷在兩難之間,就會想以黑白分明的邏輯,將問題簡化:十惡不赦的人就該死!然而,所有的文學家、哲學家,他們的思維都是從這些十惡不赦的人身上去發展,不然文學與哲學都失去意義。

從這個角度來看,陳進興的死亡也應該是我們談暴力孤獨時一個重要的議題。從法律、從受難者家屬的角度去看,他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壞人,若是從暴力孤獨的角度去看,他所表現出來的暴力本質,正是對人性的顛覆。

這件事情發生在一九九七年,震驚整個社會,我記得當他潛藏到天母某一個大使館家中,電視二十四小時轉播。那天我到學校上課時,沒有一個學生來,事後他們還反問我:「你怎麼會來上課?」

那是在臺灣空前偉大的一個「暴力儀式」,從年紀最大到最小,都在電視機前面參與,我不覺得那只是陳進興的個案,而是代表全臺灣對於暴力的聳動和暴力潛意識的渴望,當時人們面對這個事件的心態,就像我小時候看到馴獸師把頭放在獅子的嘴巴裡一樣,又希望他被咬,又希望他不被咬。哪邊的比重比較高?我不敢去想。

人性裡還掩蓋了多少我們不自知又不敢去想的狀態?

春秋戰國時候,孟子說人性本善,人是性善的發揚;另一個非常大的荀子流派,則說人性是惡的,因為性惡,才需要很多的教養和禁忌去限制。這兩種絕然不同的流派,爭論不休;到了今天,好像孔孟之道的「人性本善」論是主流,然而,既是人性本善,何來那麼多的禁忌與法律?

性善論本身有漏洞、有矛盾,人性中的確存在一種我們無法捉摸的東西,若我們的文化裡只是一味地發揚孔孟之道,忘掉像荀子這一類提出不同思維的哲學家,我們在面對各種社會現象時,就會失去思考的平衡點。我相信,荀子的哲學若能繼續發展,就會發揚出所謂的暴力美學。

潛意識裡的暴力美學

司馬遷的《史記.刺客列傳》不只是寫出了革命孤獨裡的荒涼感,也有很精釆的暴力美學。其中一則是提到豫讓行刺趙襄子。豫讓效忠智伯,但智伯被趙襄子所害,所以豫讓要替智伯報仇。他第一次要去行刺趙襄子失敗,反被抓住,趙襄子覺得他是個義士,就把他放了。豫讓不死心,他想已經被看到臉了,再去行刺會被認出,他回去之後就把整個臉皮削掉,把自己毀容,再去謀刺。第二次又被捉到,又被放了,他回去吞炭,連聲音也變了,再去行刺。第叄次他又被逮捕,這次趙襄子不能再放他,而豫讓還是非殺他不可,所以就向趙襄子要了一件衣服,刺了叄刀,表示仇已經報了,他再自殺。

這個故事裡面有非常驚人的暴力美學元素。《史記》裡面的刺客,如荊軻,常常被提到,因為他以堂皇偉大的革命為目的,可是豫讓的

行動沒有革命的主題,他只是在替人報仇,他要殺的人也不是什麼暴君,所以大部分的人不敢談他,談了好像就是鼓勵暴力,但是在春秋戰國時代,這樣的暴力卻是激發人心的故事。

香港在七○年代,有一個導演張徹,拍了一系列武俠電影,充滿了血腥殺戮,當然沒有像西方的暴力美學那麼完整,可是他已經觸碰到了暴力美學的邊緣。

張徹曾經把傳統戲曲京崑的《盤腸大戰》帶到銀幕上,那真是驚人的畫面。所謂「盤腸大戰」就是戰士在戰場上殺人,殺到最後腸子流出來,還苦戰不休,最後把腸子打個結,盤在身上,繼續咬牙死戰。我小時候聽到「盤腸大戰」覺得好美,長大了才知道那是壯烈殘酷的暴力美學,而這樣的東西在我們的文化裡,一直被消毒、一直被過濾,一直不敢去觸碰、去揭發,我們期待這麼做,暴力就能消失。

暴力會因為被掩蓋而消失嗎?我不認為。

中國文學還有一本小說也是暴力美學的經典,那就是《水滸傳》。梁山泊好漢在冠上替天行道的大帽子後,他們殺人的行徑是很驚人的。你到梁山泊的館子裡坐下來,要了包皮子吃,吃著吃著,就會吃到人的指甲,而這個指甲的主人不是老闆的仇人,可能只是個被打劫的過路客商,剁肉成材料。讀到此,你一定也會覺得毛骨悚然吧!我們讀《水滸傳》,讀林沖雪夜上梁山、魯智深大鬧野豬林,都是比較美的畫面,可是像一丈青這一個賣人肉包皮子的女人,你就很難想像了。

暴力美學在《水滸傳》中,還演發出某種權力,表現在對女性的

態度上;且看武松如何對待潘金蓮;潘金蓮衣服被拉開,武松持刀往她那雪白的胸脯上一刀劃下,活活地把心臟拿出來,祭奠武松的哥哥武大郎。看到這裡,我們會覺得這是婬婦的下場,很過癮;可是不要忘了,這是活生生的生命,一個女性的肉體,她的胸膛被剖開,心臟被活活地摘出來,放在祭臺上,這是暴力美學。我們在閱讀時,會用自己的道德意識去過濾那種看到馴獸師把頭放在獅子嘴巴裡的快感--我用「快感」這兩個字,也許大家不會承認,可是當我們看到武松殺潘金蓮時,會覺得「過癮」、「婬婦下場就該如此」,不就是一種快感?

只有非法暴力才會殘忍嗎?事實上,江洋大盜處置人都還沒有官方的合法暴力來得兇殘。聽過「凌遲」吧!凌遲是要在犯人身上劃下叄百多刀,過程中劊子手不能讓犯人死掉,死掉的話,劊子手有罪。凌遲發展到明朝,還有了新的發明,我們在國外很多的刑罰博物館裡會看到,就是一件鐵線製成的網狀背心,讓犯人穿在身上,縮緊以後,肉會從網洞冒出來,這個時候要「魚鱗碎剮」,將肉一刀一刀地削去。

在國外的博物館展覽,我得忍住眼淚和嘔吐的感覺,才有辦法正視這樣的一個刑具;可是你知道嗎?古代犯人行刑時,是有許多人圍觀的,這是所謂孔孟之道背後驚人的暴力美學,圍觀的人親眼目睹暴力被合法地執行。在魯迅的小說裡,有一些這樣的描述,例如阿Q就喜歡看砍頭,很長一段時間,他和一般人一樣,把砍頭當作一場很好看的戲,知道什麼地方砍頭,也許平常沒有那麼早起,也會早早起床,很快樂地跑去看砍頭。如果被砍頭的犯人表現得有點窩囊,害怕到尿撒褲子,圍觀的群眾還會笑他,然後說「不要怕!不要怕!」、「二十年後又一條好漢」、「那頭砍下來不過是碗大的疤」之類的話,當暴

力被道德合法化後,激發出每個人內心裡的暴力意識,反而是最讓人恐懼的。

所以在魯迅的〈狂人日記〉裡面,他說每一種文化都只有兩個字:「吃人」,這是令人沉痛的兩個字。在魯迅寫小說的年代,砍頭的事還是滿街看得到,他發現這個民族是以砍頭作為一個戲劇儀式。現在我們不再把「看砍頭」這件事情合理化,可是有一段時間,如果年長的朋友還有記憶的話,臺灣在經濟起飛的時候,搶劫案件愈來愈多,政府為了要殺一儆百,曾經用電視拍攝搶劫犯在處決以前的畫面。那個時候我剛從法國回來,是一九七六到一九七七年間,我在電視上看到這個畫面,與之前看馬戲團的經驗、之後看《鐵達尼號》的經驗連結起來,我們的確是在宣洩潛意識裡的暴力美學。

暴力美學無所不在,可是我們不一定有那麼清醒的自覺,去檢查在我們身上並沒有消失的暴力,對於合法暴力與不合法暴力之間的隱晦性,也不敢多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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