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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在樓梯間遇到,可能只有一句「早!」不太交談,因為公寓裡的倫理是疏遠的。

小說裡的「我」正經歷更年期,丈夫也不太理她,所以她試圖想找一個朋友,要和張玉霞來往。她碰到娃娃,問他姓什麼,他說姓張。所以有一天她碰到張玉霞時,就叫她張太太,沒想到張玉霞回答她:「叫我張玉霞,我現在是單親,娃娃跟我姓。」

「我」受到很大的打擊,因為在她那一代的倫理,沒有單親,也沒有孩子跟媽媽姓這種事情,她不知道怎麼回答了,當場愣在那裡。而小說裡的張玉霞,是臺灣一個小鎮裡的郵局女職員,她認識了一個在小鎮當兵的男孩子,兩個人認識交往,發生了關係,等到男孩子退伍離開小鎮時,她懷孕了,可是卻發現連這個男孩子的地址都沒有。她找到他的部隊裡去,才知道男孩子在入伍的第一天就說:「這兩年的兵役夠無聊,要在這小鎮上談一次戀愛,兩年後走了,各不相干。」張玉霞在這樣的狀況下,生下了娃娃,在唯一一次的戀愛經驗裡,充滿了怨恨。可是她還是獨立撫養娃娃長大,並讓娃娃跟她的姓。

這樣的倫理是小說中第一人稱「我」所無法理解的,但在八○年代的年輕女性中逐漸成形,而在今日的臺灣更是見怪不怪,我們在報紙上會讀到名人說:「我沒有結婚,但我想要個孩子。」這樣的新倫理已經慢慢被接受了。

但對「我」而言,這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所以當天晚上睡覺時,她迫不及待地對先生說,「樓上四樓A的張太太丈夫不姓張唉!--」等她說完,她的先生「冷靜地從他老花眼鏡的上方無表情地凝視著」,

然後說了一句:「管那麼多事!」仍然沒有表情地繼續看報紙。

這讓「我」感到很挫折,他們一天對話不到十句,十句裡可能都是「無聊!」、「多管閒事!」可是這是她最親的人,倫理規定他們晚上要睡在一張床上,他們卻沒有任何關係,包皮括肉體、包皮括心靈,都沒有。

我想,這是一個蠻普遍的現象。一張床是一個倫理的空間,規定必須住在一起。可是在這張床上要做什麼?要經營什麼樣的關係?卻沒有倫理來規範。也就是有倫理的空間,但沒有實質內容。

我常舉叄個名詞來說明這件事:性交、做愛、敦倫。我們很少用到「性交」這個詞,覺得它很難聽,可是它是個很科學的名稱,是一種很客觀的行為紀錄。「做愛」這個名詞比較被現代人接受,好像它不只是一種科學上的行為,還有一種情感、心靈上的交流,不過在我父母那一代,他們連「做愛」這兩個字都不太敢用,他們會說「敦倫」。

小時候我讀到《胡適日記》上說,「今日與老妻敦倫一次。」我不懂敦倫是什麼,就跑去問母親,母親回答我:「小孩子問這個做什麼?」直到長大後,我才瞭解原來敦偷指的就是性交、做愛。「敦」是做、完成的意思,敦倫意指「完成倫理」,也就是這個行為是為了完成倫理上的目的--生一個孩子,所以不可以叫作「做愛」,做愛是為了享樂;更不能叫作「性交」,那是動物性的、野蠻的。

很有趣的是,這叄個名詞指的是同一件事情,卻是叄種倫理。所以你到底是在性交、做愛,還是敦倫?你自己判斷。這是倫理孤獨裡

的一課,你要自己去尋找,在一個倫理空間裡,要完成什麼樣的生命行為?是慾念、是快樂、是一種動物本能,還是遵守規範?你如果能去細分、去思辨這叄種層次的差別,你就能在倫理這張巨大的、包皮覆的網中,確定自己的定位。

倫理是保護還是牢籠?

當小說裡的「我」面對巨大的寂寞,寂寞到在公寓裡用聽覺判別所有的事物,丈夫又總是嫌她多管閒事時,有一天她想出走了。她想,為什麼張玉霞可以那麼自信地告訴別人她是單親媽媽,而「我」不行?既然小孩都長大出國唸書了,「我」也可以離婚、也可以出走啊!

她走出去了,走到巷口,就遇到眼鏡行的老闆,她和丈夫前幾天去配眼鏡,還在店裡吵起來。眼鏡行老闆對她說:「回家嗎?再見哦。」這個「我」就一步一步走回家去了。她發現她過去所遵守的倫理是被一個巷子裡的人認可的,她要走也不知道要走到哪裡?她根本不是一個「個人」。

一箇中年的婦人,在一個地區住一段時間,她不再是她自己,她同時也是某某人的太太,當她走在路上遇到人時,別人問候的不只是她,也會問起她的先生。她不知道要走到哪裡去。她沒有親人,沒有朋友,也沒有收入,也不敢去找旅館,她唯一擁有的是一把鑰匙,家裡的鑰匙。

對一個習慣倫理規範的人,倫理孤獨是一件很可怕、讓人不知所措的事,就像在茫茫大海之上。所以對這個中年婦人「我」而言,她最偉大的出走,就是走到巷口,又回頭了。這次出走,除了她自己,沒有人知道。眼鏡行老闆也不會知道她曾經有出走的念頭。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故事。我的大學同學告訴我,她有一天跟先生鬧得不愉快,想出走,可是站在忠孝東路站好久,發現沒有地方可去。我想,她不是真的無處可去,而是她沒辦法理直氣壯地告訴任何人,她可以出走,因為她沒有任何信仰支援她這麼做,因為當一個人的自我長期消失了叄、四十年之後,怎麼也找不回來了。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這篇小說會用第一人稱,而且是寫一箇中年婦人,我的想法是能夠設身處地去寫這麼一個人,假如我是一個這樣的女性,我的顧慮會是什麼?我自己是一個說走就走的人,隨時包皮包皮一收就飛到歐洲去了,我無法想像我的母親一輩子都沒做過這樣的事,甚至連獨自出走一天都無法完成。倫理對她是保護還是牢籠?這又是另一個兩難的問題。

她有沒有一個去尋找自我的機會?我們從來不敢去問這個問題,如果我們拿這個問題問父母的話,我相信她會哭,她會嚇一跳。

我有一個學生,在國外住很久了,每隔幾年會回來探望在中南部的父母。他的母親不打電話則已,打給他就是抱怨他的父親,愛賭博、把積蓄拿去炒股票都沒有了‥‥他的記憶裡,從小開始,母親就一直在抱怨爸爸。後來,他到國外去,再回國時,一樣聽他母親抱怨,抱怨到最後就是哭,然後說:「我受不了了,我沒辦法再跟他生活下去。」

這些話一再重複,重複到我這個朋友也受不了,他就跟母親說:「好,我明天就帶你去辦離婚。」結果母親哭得更大聲,很生氣地罵他:「你這不孝的孩子,怎麼可以說這種話?怎麼可以這樣做?」

這就是倫理的糾纏,她無法把離婚這個行為合理化,只能抱怨,不停地抱怨,把抱怨變成倫理的一部分。她認同了抱怨的角色,她願意用一輩子的時間去扮演這個角色。你看電視劇裡那些婆婆、媳婦的角色,不也都是如此?這種劇情總是賣點,代表了倫理孤獨裡那個潛意識的結一直存在,而且大部分是女性。

所以她會選擇哭、選擇抱怨,她拒絕思維;如果她開始思維,她不會哭的,她會想怎麼解決問題?可是她選擇哭,表示她只是想發洩情緒而已。

孤獨的同義詞是出走,從群體、類別、規範裡走出去,需要對自我很誠實,也需要非常大的勇氣,才能走到群眾外圍,回看自身處境。

今天若有個女性說:「我沒有結婚啊,我沒有丈夫,只有一個孩子。」除了經濟上的支援外,她還需要體制的支援,才能夠做這件事。臺灣的確處於轉型的時刻,使我們在面對各種現象時,可以去進行思維,如果我們可以不那麼快下結論的話,這些問題將有助於我們釐清倫理孤獨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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