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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敗了。我的計劃——其實根本不是什麼計劃,它只包含一件事,就是說服父親做正確的事——悲慘得讓人失望。它沒起效果。就那麼完了。本走了,永遠被困在陰間,因為我幫不了他。還有更糟的。因為我不能改變父親的想法,我倒成了本的獄卒。直到我出現之前,他和塞繆爾爺爺一直處得相當不錯的。

我感覺自己就像個白痴。

我真希望能跟本說說話。至少再看到他一次也好。我感覺被困在裡德爾大宅裡了。沒有朋友。沒有陌生人。沒有人。

我在樓道里亂走,希望能看到或聽到一個徵兆。嘎吱一聲,一道門的移動,或是什麼東西。在廚房裡,我撞上了瑟瑞娜,她正愉快地為晚餐烘烤玉米麵包,就好像在一部關於完美主婦的電影或者電視節目裡一樣。她的頭髮很可愛,妝容美妙。她正穿著一條輕盈的連衣裙,V領開口,腰部收緊,正是她的風格。她的腳指甲換了顏色:被塗成了橘色,我覺得這個選擇很怪。不過,這表明她把那個下午的時間花在打扮自己上了。我把這看作積極訊號——她還沒注意到委託書和船票不見了。

對呀!委託書還在我手上呢。我可以銷燬它,那就能挫敗他們的計劃了。

唉,那隻能延緩他們的計劃,我知道。因為除非瑟瑞娜成功,否則她不會善罷甘休,而且我知道,唯一能說服她放棄開發計劃的人就是瓊斯哥哥。沒有父親,我就一無所有。我或許應該把委託書也還回去。

瑟瑞娜詢問我的舉止。為了避談正事,我扔給她一根骨頭,關於我和母親的閒聊,以及母親宣告離婚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來臨,讓結論完全模稜兩可。瑟瑞娜貪婪地揪住那一小點資訊,開始垂涎三尺,口水流得滿地都是。

“當變化已經快馬加鞭,”她對我唱起歌來,“我們接受它就很重要,別去與命運的不可逃避性抗爭。”

於是我離開了,走到外面,我知道我不得不逃開,不得不盡快出去。跳上貨車,或許,儘管跨上一輛每小時以五十五英里的速度行駛的貨車不是什麼明智之舉。撒腿奔跑追趕它似乎也同樣蠻勇。

然後我見到了本的樹。

本的樹。

我跑下山,來到穀倉。我爬到上面的閣樓裡,在提箱後面發現了帆布包。我開啟它。攀鉤、繩索和手套。又老又舊。生鏽的金屬。開裂的皮革。不過,未嘗完全不能用。我往裡翻。一段鎖鏈——一條翻轉線——比繩索更好。當我第一次發現這些裝備時,還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現在我知道了。這是爬樹裝備。

我抓起包就朝林子裡跑去。在涼爽的山澗裡,我聽到一輛火車拉響鳴笛,穿透林子的最茂密處,那裡地面輕軟,就像我跳舞躍過的蹦床。我不假思索就知道該往哪兒走,就好像有人在給我引路。

我來到那棵粗壯的樹下,估量它的粗細。我把手擱在樹上,對樹致辭。我說出哈里和本以前爬樹前對樹說的話:“我現在要爬到你身上了,感謝你的保護。”我在夢裡見過。

我用皮帶綁好攀鉤——扣進膝蓋裡的重金屬釘,拖著鎖鏈繞樹基一週,套上手套。我以前從沒爬過樹。至少從沒用過攀鉤和翻轉線。但我在夢裡爬過,所以知道該怎麼做。我把鎖鏈盤到樹上,等它高過肩膀時,再把一根攀鉤蹬進樹皮。我把重量壓在攀鉤上,但它一下滑掉了,我的腳溜到地上,刮掉了膝蓋內側的一層皮。我疼得直皺眉頭,再次嘗試。我先讓一根攀鉤抓牢,再試另一根,然後就被卡住了。我試圖把鎖鏈往上面掙,但這時,重心就改變了,一根攀鉤往下一落,我又滾回地面。又擦破一塊皮。

再來。在兩根攀鉤卡位成功後,我失去了抓力,儘管我試圖用手臂抱住樹,但還是滑了下來,在粗糙的樹皮上蹭破了小臂。我嘗試了一次,一次,又一次。有一個多小時,我一直試圖離開地面至少幾英尺。高出林地十英尺已經是個勝利了,但我做不到。

筋疲力盡,很有挫敗感,加上血淋淋的,我停下了。我的大腿和膝蓋都擦傷了。攀鉤磨爛了腳踝和小腿上的肉。手臂上的肌肉也耗盡了力氣,樹皮引起的疹子從腋窩一直延伸到兩隻胳膊的手腕上。不過,我仍決意要征服巨樹。

“我要怎麼做?”我問大樹,“我要怎麼爬你?你讓哈里和本爬,但不讓我爬?為什麼不讓我爬你?”

大樹什麼也沒說。

“我也是裡德爾家族的一員,”我對大樹說,“我可以拯救你。如果你讓我爬,我答應你,我會拯救你,讓你永遠存活,成為一棵不朽的樹木。”

大樹沒有回答。

“本,”我說,“幫幫我。”

但他沒有幫忙,還是他幫了?因為我在那一瞬間想到了哈里的日誌,他注意到,我們關注我們之間以及自身內在的矛盾和隔閡,而沒有著眼於結合。我想,或許我那種以為必須得征服這棵大樹才能爬它的想法,完全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得與大樹結合,與它成為一體。於是我在腦海深處帶著那種想法專注在大樹身上,過了一會兒,我感覺有什麼東西移位了。是能量,還是風?我不知道。但我很確定,我得從鎖鏈裡收緊兩拳長度的鬆弛部分。我知道得透過臀部向樹幹使勁兒來安排重量,我應該弓起背部,手腕保持在肩膀的上方,步子要小一點,往樹皮裡踢得更狠一點,還有,在移位到一根攀鉤上之前,要把身體的重量穩固地壓上去。

於是我這麼做了。我爬上去了。帶著純粹的果斷與勇氣,我爬上去了。兩步,四步,八步。是我的意志,樹對我的接納,抑或是本的推動,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去想。我只想著攀爬:我的攀鉤在樹皮裡,我的上身抵著樹幹,我的背部在努力支撐我。

當我來到最矮的樹枝時,我把自己撐上去,坐了一會兒。地面遠遠地在我下方,七十英尺或者更遠。從這個高度掉下去,必死無疑。然而,還不夠高。

“我想爬到樹頂,”我大聲地說,“我想看到。”

我卸掉攀鉤,脫掉球鞋和襪子,因為他們在我的夢裡就是那麼爬的,我也要那樣爬。我繼續往上,還要到更高的地方,進入樹的腹地。進入大樹緊擁我的地方,我的攀爬變得容易,大樹把我哄得爬得更高。我沒有往下看,沒有質疑我這趟行程的明智性,或者我已經爬了多久。就是單純地爬。更高。直來到樹枝變得稀疏、樹幹變成錐形的一點。直到我知道,我接近樹頂了。

“我能上到多高?”我問大樹。

大樹沒有回答,於是我上到更高,來到頂端。來到本曾經離去的地方。我知道這裡,因為我在夢裡見過。

世界在我眼前向四面八方展開,風包圍著、推搡著我們時,我緊緊地抓住樹木搖擺的桁條。遠方的山脈、水流和城市都在閃耀。下方的房屋和人們。我能看到微風掃掠我四周的樹梢,光的漣漪映照在葉片和針葉上。在如此之高的山間一棵最高的樹上,我感覺我能看到整個世界。我能看到全人類。這讓人畏懼,但我不害怕。這很刺激,但我很平靜。因為當時每樣事物都各得其所。我能感覺到我的世界的公正!我不會掉下去,因為樹在抱著我;樹不會折斷,因為我在抱著它。在樹頂的安寧之中,我聽到微風飄過我耳邊時的樂響。在一汪絢爛的色彩與運動中,我看到了景象的清澈和透明。在那一刻,我知道了本和哈里為什麼要爬到樹木的頂端;我知道他們感覺到了什麼,我感覺到了他們感覺到的。

多年以來,我一直在試圖向母親解釋這些東西,但她不能被我說服。或許這是她的教養所致,又或許是她的個性。或許只是她的頑固。我不知道。但我試過告訴她,她或許永遠都不會相信的東西:在那一刻,在本的樹上,當我十四歲的時候,我的人生徹底改變了。在那之前,我想要相信;在那一刻之後,我知道了。

哦,我的信念有時也會衰頹。很容易落入同一套日常的慣例之中,用一層又一層的漠然來掩蓋崇高。但現在,在我跟你講故事的這一刻,我信念十足。我向你保證一件事:當你觸碰過上帝的臉龐,你就永遠不會忘卻你知悉的東西。你永遠不會見不到你所見過的東西。

當我緊抓那棵樹的樹頂時,一種感覺十分強烈地從我心中湧起,讓我鬆開大樹,伸手去夠天空。我伸手出去,試圖抓住藍色。我想被帶入蒼穹。我想成為所有的一切。

但天空不願要我。天空拒絕為我放低身段。我聽到下方有一聲叫喊。是我的名字。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從樹的頂端,我能看到裡德爾大宅前面的草場,上面有個小人——我的父親——正站在廚房的門邊喊我。

我大喊回應,但他聽不到。

飛快地,謹慎地,幾乎像著了魔一樣,我降到最低的樹枝。我綁上攀鉤,用鎖鏈下降,就好像我已經做過一百次。我把裝備放進帆布包,跑過林子,穿過草場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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