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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6月8日星期三中午過後,我的小說《夫婦》終於完結。

我告訴喬治和貝西我需要好好睡一覺,不希望屋子裡有人走動,讓他們放一天假,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反正我跟他們的僱傭關係不久後就會結束。

凱莉這星期不在家,跟僱主渥德一家人出遊去了。

我派人送信給《卡塞爾》雜誌的編輯和我不久的將來的出版商埃里斯,告訴他們全書已經完成。

我還送了一封信給狄更斯,告訴他我的書已經寫成,提醒他別忘了我們約好隔天6月9日下午碰面。6月9日我們當然沒有約,我們約的時間是6月8日晚上。但我很確定這封信隔天早上才會送到,正好可以作為我們這些受過訓練的法律人所謂的“不在場證明”。我還寫了語調友善的信給雷曼、畢爾德和其他人,敲鑼打鼓地告訴大家我已經把《夫婦》寫出來,經過一晚上辛苦得來的酣暢睡眠後,隔天,也就是9日下午要走訪蓋德山莊,聊表慶祝。

那天下午稍晚,我穿著附有披肩與寬大兜帽的黑色旅行裝,乘著租來的馬車前往蓋德山莊,把車停在法斯塔夫旅店旁那些最老的樹木底下。夕陽已經漸漸西斜,黑夜的觸鬚從旅店後側的樹林往外伸展。

我沒有找到十天內就要永別英格蘭的印度教徒水手,也沒有現成的德國、美國甚至英國水手來充當我的車伕,更沒找到我鴉片與嗎啡助長的想象畫面中的黑色大馬車。於是那天晚上我親自駕車。我幾乎沒有操控各種馬車的經驗,所以一路龜速爬向蓋德山莊,有別於我那個向前疾馳的假想印度教徒車伕。我租到的馬車是小小的無頂馬車,幾乎跟狄更斯平時派去車站接我的小馬板車一樣大。

我把小提燈放在我後面的單人座底下,黑徹利的手槍——四枚還沒擊發的子彈還在原位——跟那個裝金屬物品的麻布袋一起放在我口袋裡,一如我的計劃。事實上,我自己駕車這一點更合常理:這樣一來就沒有印度教徒或任何車伕能夠勒索我。

這個晚上也不是我想象中那個天清氣朗的6月夜。

在那段累死人的車程裡,大雨急灌而下,雨水嘩啦啦地落,這部迷你馬車低得荒唐的底板又濺起不少水花,等日落時分我到達法斯塔夫旅店,已經全身溼透,像只落湯雞。比起早先我在腦海裡彩繪的美麗景象,這天的夕陽餘暉看上去更像白天留下的一抹灰撲撲、髒兮兮、溼漉漉的餘韻。

我儘可能將那匹老馬和搖搖晃晃的車子系在旅店側面的樹林深處,但一陣陣急雨仍舊穿過枝葉打下來,把我淋得更溼,即使雨勢暫停,樹木照樣繼續把水滴在我身上。迷你馬車上的踩腳板更是積水處處。

狄更斯沒有出現。

我們約好的時間是太陽下山後大約半小時,但那天烏雲蔽天,落日叫人掃興,他沒注意到時間也是情有可原。只是,一小時很快過去了,狄更斯仍然不見蹤影。

我在想,或許他看不到漆黑樹林裡的陰暗車馬、滴著水的黑色馬匹和一身黑衣溼透了的我。我考慮點亮一盞馬車側燈。

但這架廉價馬車無論側面或後方都沒有車燈。我考慮點亮我的小提燈,放在我身邊的車上。我又想到,那樣一來或許方便狄更斯從他家或前院看見我,但進出法斯塔夫旅店的每個人,甚至從公路經過的人,也都能看見。

我考慮進旅店,點一杯熱奶油朗姆酒,派個孩子到蓋德山莊告訴狄更斯我在等他。

別傻了,我腦子裡那個合格律師兼懸疑小說家悄聲如是說。此時我腦海中再次浮現那個古怪卻必要的概念:不在場證明。

日落後九十分鐘,依然不見查爾斯·狄更斯的身影,而他恐怕是全英格蘭最準時的五十八歲男人。已經快十點了,如果我們不趕快出發去羅切斯特,這一切就白忙了。

我把打著盹兒的馬拴在樹幹上,確認那可悲馬車的剎車拉好了,就穿過樹林邊緣往瑞士小屋走去。每回冷颼颼的晚風襲來,冷杉和落葉喬木就會把更多尼亞加拉大瀑布似的雨水倒在我身上。

過去九十分鐘裡我看見至少三架馬車轉進狄更斯家車道,其中兩部還在那裡。狄更斯會不會忘記,或根本刻意忽視,我們秘密出行之約了呢?有那麼一段時間我的心涼了半截,因為我很確定我寫來提醒他明日之約那封假信今天下午送到了蓋德山莊。話說回來,我記得我故意很晚才寄出,而英國曆史上沒有任何信差會這麼快把信送到。事實上,若是那封信能在星期五下午(當時是星期三晚上)送到蓋德山莊,就已經是難能可貴的效率了。

我摸摸放在外側口袋的手槍,決定走隧道到主屋。如果我從屋後的新建溫室(這年春天因應狄更斯的喜好而建)窗子往裡面窺探,看見狄更斯還坐在桌旁,或正在讀書,我要怎麼做?

我會敲敲溫室的窗玻璃,揮手叫他出來,用槍口指著他逼他跟我走。就這麼簡單,我也是形勢所逼。

只要喬吉娜和其他那些依賴狄更斯的救濟和收入過活的人(有如吸附在大型魚類身上的七鰓鰻)不在附近(這個魚類族群隱喻裡還得加上我弟弟查理)。

隧道里伸手不見五指,有一股濃烈的野獸氣息,可能有野生動物在這裡面清了腸胃。那天晚上我覺得自己就像那些動物,全身溼透,顫抖個不停。

走出隧道以後,我避開會嘎吱響的礫石主車道,穿過矮樹籬來到前院。現在我看見院子裡的回車道擠了三架馬車,但天色太暗,我認不出來那些是誰的馬車。其中一匹馬聞到我的氣味,突然抬起頭噴著鼻息。我好奇它是不是嗅到捕獵動物的味道。

我往右邊移動,踮起腳尖,視線越過矮樹籬和修剪過的雪松探看白色窗簾之間的景象。狄更斯書房的凸窗沒有燈光,但那好像是屋子裡唯一一間沒有點燈的房間。我看見女人的頭經過一扇前窗,是喬吉娜、瑪麗或凱蒂?她的腳步是不是有點兒匆忙,或者只是我自己神經緊張瞎猜?

我往後退了好幾步,方便看清楚明亮的上層窗子,與此同時將那把沉重的手槍從口袋裡掏出來。

一顆不知從何而來的子彈穿破窗玻璃,殺害了最知名的作家……什麼白痴點子?狄更斯不但得死,還得消失,無跡可循,而且就在今晚。只要他踏出那扇門(終於想起他跟我的約定),他就會消失。這件事我不只對上帝發誓,也對黑暗國度的諸神發誓。

突然之間我被很多隻手從後面抓住,半拖半抬地往後拉離開狄更斯的屋子。

這個句子不足以形容當時施加在我身上的暴力。有好幾個人的手,都是強有力的手。那些手的主人把我拖過一道樹籬、越過樹木的低矮枝丫、扔在種滿天竺葵的花圃那堅硬石塊和銳利細枝的過程中,絲毫沒有顧慮到我的安危。

紅色天竺葵!我眼前都是它們的花朵,外加腦袋撞擊地面引發的滿天金星。即使在黑暗中,那胭紅花朵依然清晰而難以置信地向我襲來。

狄更斯的紅色天竺葵;盛開的鮮血;雪白襯衫上彈孔似的紅花綻放開來;比爾·塞克斯把南希打得腦漿迸裂時那朵丹砂天竺葵。

或許基於鴉片酊的效力,我的噩夢向來能預知未來,鴉片酊同時也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激發了我的創造力。

我設法站起來,但那些強悍的手又把我壓回泥地和土壤上。一彎新月在飛掠而過的烏雲之間露臉,這時我瞥見頭頂上方那三張慘白麵孔。

彷彿要證實我的先見之明,埃德蒙·狄更森的面孔突然闖進我的視野,離我的臉只有三十厘米。他的牙齒確實磨成尖銳的白色細小短劍。他嘶嘶嘶地說道:“放輕鬆,柯林斯斯斯先生,別這樣。今晚不玩煙火,先生,今晚不行。”

彷彿要解釋他的神秘暗語,有一隻手猛地搶走我歪扭的手裡的槍。我忘了我手上還有槍。

雷吉諾·巴利斯的臉取代了狄更森。這個壯碩男子若不是在笑,就是扮著嚇人的鬼臉,我分辨不出來。我發現上次在暗巷看見他的時候,他笑容裡的黑洞並不是蛀牙造成的。他也把牙齒磨尖了。“柯林斯斯斯先生,今晚是是是我們的時時時間。”他蒼白的臉說道。

我掙扎無效。等我再次抬頭,祖德的臉浮在我上方。

我說“浮”出於審謹考慮。祖德整個人彷彿都浮在我上方。他雙臂展開,很像那些潛入深水區的人。他的臉俯視著我,他披著黑色斗篷的身體飄浮在支撐著他的隱形氣流裡,跟我平行、盤旋在距離地表只有一米多的空中。

祖德少了眼皮和鼻子的位置顏色鮮紅,彷彿幾分鐘前才被人用解剖刀削除。我差點兒忘了祖德怪物的舌頭會像蜥蜴般快速吸進吐出。

“你不能殺狄更斯!”我氣喘吁吁地說,“不可以是你下的手。一定要由我……”

“安……靜。”那張飄浮、盤旋、擴張中的骷髏臉說。祖德的口氣裡有一股墳土加上漂在地底城河流裡那些腫脹屍體的汙水氣味。他的大眼睛冒著鮮血,眼眶周圍也都是血。“安靜,”祖德嘶嘶地說,彷彿安撫著小魔鬼,“威爾基·柯林斯斯斯先生,我們今晚要取的是是是狄更斯的靈魂,剩下的都留給你。剩下的都是是是你的。”

我張嘴想尖叫,但飄在空中的祖德從他的歌劇斗篷口袋裡拿出一塊有香氣的黑色絲帕,按在我繃緊的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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