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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懶得寫信,常被朋友們罵。自己也知道是一個毛病,可是改不了。有些人根本不當回事,倒也罷了,我卻是一方面提不起筆,一方面卻又老惦記著一件大事沒做。單單寫信,我這一生彷彿就沒有如釋重負的時候了。我不十分有儲存信的習慣,可是我已經存了不止千八百封,這不是為儲存,而是為了想答覆。雖然遙遙無期。

因為自己有這樣一個毛病,就每每推想別個同病的人到底為什麼會懶得寫信。照我們現在想,大抵不外幾個原因:一是寫信也要有物質基礎,如果文房四寶不太方便,有筆無墨,或筆墨雖有,而墨的膠性太大,筆頭又搖搖欲墜,像駕著老牛破車一樣,遊興無論多麼大,也要索然而返了。紙也很要緊,不要說草紙不能寫信,就是宣紙道林紙,假若大小不一,顏色不齊,厚薄不均,也會掃寫信的興。或者說用鋼筆不就得了麼?然而鋼筆又有鋼筆的難處,不好用的鋼筆,用起來比什麼都吃力,寫不上二三字,又廢然了。鋼筆頭容易變成叉子,到那時恐怕除了畫平行線以外,什麼也寫不出。鋼筆桿容易讓手指上起一個疙瘩,如果不是大力在後,誰也不願意去忍痛寫信。自來水筆似乎好了,而美國貨太貴,國貨又不敢領教。壞的自來水筆容易漏水,不是滿手有入染坊之嫌,就是信紙會變成汪洋一片,這也敗人的興了。鋼筆的問題縱解決,而墨水又成問題,墨水的上層每每清淡如水,寫上去若有若無,用到下層時卻又有濃得化不開之虞。在換一瓶不同牌子的墨水去用的時候,據說又會讓第二瓶墨水起了化學作用,究竟什麼化學作用,我們不清楚,可是寫在紙上,字形卻不太真了。文房四寶的難關已經如此,如果再加上郵票時刻漲價,每漲一次價,寫信的興致就淡一層。郵票方便,有時確是叫人愛寫信的,隨便一寫,隨便一貼,隨便一丟,飄飄然,牢騷或者溫情是可以達到友好之手了。因此,愛寫信的朋友常常早買一批郵票,到了時候一貼。我還見過一位小朋友,他是預備得更周到,把郵票早貼到信封上。別人如果借他的信封用,大概也就同時省了一點物力時力。現在卻不行了,早買下郵票吧,幾天一漲,舊郵票立刻落伍,貼滿了信封,也不夠數。我現在就存下不少一元、二元、十元、五十元的郵票,眼看一百元、五百元的郵票又要打到冷宮裡了。這樣一來,誰願意早預備郵票,不早預備郵票,寫信的事業又受了挫折。

上面所說,都是寫信一事的物質基礎。另外卻也有一些不利於寫信的因素。一個人的表現方式,原是有慣性的,如果業已慣於用某一種方式了,大抵不太重視其他的方式。例如一個慣於用日記表現自己的人,每天日記數千言,他大概不再寫什麼文章了。反之,一個愛好長篇鉅製的人,他的日記也勢必至如流水賬一樣簡陋。我總覺得愛講話的人,就未必愛寫信。因為見了面,可以天上地下,李家長張家短,海闊天空,多麼痛快!誰耐煩用充塞擁擠的心情去寫那寫也寫不痛快的八行書?

再則寫信與年齡也有關,中學生都是擅長寫長信的。老舍說中學生的戀愛只能在半脖子泥寫情書的狀態下進行,一點兒也不錯。誰能怪中學生的時代正是詩人的時代、哲人的時代、情人的時代呢?中學以上,隨著這些黃金時代的消失,而信也漸漸變短。大學畢了業,大概就只餘下八行,八行也盡多的了。不是麼?

寫信又和性別有關,男子大概在這上面要見絀一點兒。在同一個公事房裡,互遞紙條來謾罵或傳情,只有女職員才這樣做。收到一封不識者的來信,只說討厭,而心中急於拆閱,並且縱然不理,然而希望不久就再繼續收到,這才只有女性為然。我有一次,在飛機上,見許多人欠伸欲睡,許多人噁心要吐,可是就有一位客人,在鋪上小手提包,伏著身子寫信,不用問,那也只有一位小姐可以做得出。小姐似乎為寫信看信而活著,大概這話沒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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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把寫信當作一回事的人,有時卻也容易寫信。因為應酬的信是有套子的。縱然不必搬了尺牘大全照抄,而耳濡目染,卻也已經容易得腐詞濫調的訓練。可也要寫一封有情趣的信,雖不必希望讓人的子孫將來儲存成墨寶,但至少不願意落入言不由衷的惡札,就大大不易了。孫過庭在《書譜》上講寫好字的條件之一是“偶然欲書”,這也就是興會。現在何世?興會何來?倘見一二知己,真要抱頭大哭,實在缺乏寫寸箋的“偶然欲書”的心情了!

寫信也許是擅長應付實際生活的人的本領之一,我每見許多有為之士,有信必發,有時遲了一年半載,但也必須寫出奉讀某月某日手書的字樣,彷彿他特別關心,又特別強記,叫收信的人既感且佩。這種人大概是一飯三吐哺、一沐三握髮的型別裡的。反過來,假若居今之世,還不曉得錢的有用,衣冠也不能整齊,不想為世所知,自己也幾乎忘了世界,此不實際之尤,對寫信也就生疏了。

我雖然找了這許多理由,但自己省察下去,其中並沒有一個理由和自己真正相合?糟糕的是,我竟天天惦記著給人寫信,然而債臺高築,日增不已,自己的歉疚也就不已,大概是古人所謂“重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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