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德的清晨,总被西风揉着蒲公英的软絮,撞进西风大教堂的彩绘玻璃里。
当钟塔的铜铃敲到第七下时,我正踮着脚整理祈福台的鲜花,
浅金色的双马尾随着动作轻轻晃,白蓝相间的牧师裙扫过青石板,带起一点淡淡的风信子香。
指尖抚过微凉的瓷瓶,我忍不住抬头望了眼教堂外的天空,
风神像的方向飘来几缕云,像极了姐姐琴的银,总是绷得笔直,却又温柔地拢着蒙德的风。
“芭芭拉,这边的小冒险家又摔破膝盖了,你快来看看。”
修女姐姐的声音从前厅传来,带着惯常的温和。
我立刻应了声“马上来”,攥着治愈药膏跑过去,脚步快得差点撞到廊柱,手忙脚乱地扶住柱子时,心里默默数着数——
一秒,两秒,三秒……
三十秒的失落时间,可不能用在这种小事上。
我是芭芭拉·古恩希尔德,西风教会的祈礼牧师,入职不过三个月。
在此之前,我花了整整两年时间学剑术,学骑士团的文书,学一切姐姐琴擅长的东西,
可每次握着木剑都会挥空,每次整理文件都会弄混页码,父亲西蒙看着我垂头丧气的样子,只是揉了揉我的头说:
“芭芭拉,不是所有人生来都要挥剑的,蒙德的风,也会绕着清泉走。”
那时候我不懂,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琴是西风骑士团的代理团长,是蒙德人口中的“家族骄傲”,是骑着狮鹫掠过城墙时,所有人都会抬头欢呼的存在。
而我,只是她的妹妹,一个连剑都握不稳的笨丫头。
我心里藏着个小小的念头,哪怕只有一次,我想赢过姐姐,想让她看到,她的妹妹也能成为让蒙德骄傲的人。
这个念头像颗种子,在我心里了芽,
撑着我熬过无数个练剑练到手臂酸痛的夜晚,也撑着我走进西风教会,穿上这身祈礼牧师的制服。
“芭芭拉姐姐!”
扎着红丝带的小男孩扑到我面前,膝盖上的破口渗着血,却咬着牙不肯哭。
我蹲下来,拿出干净的棉布轻轻擦去血渍,指尖凝起一点淡淡的水元素力量,
清泉般的微光落在他的伤口上,那点刺痛立刻就消了。
这是教会的基础治愈术,我练了上千遍,终于练得炉火纯青,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把水元素洒得孩子满身都是。
“下次要小心哦,蒙德的草坡再软,也经不住总摔呀。”
我捏了捏他的脸蛋,把一颗水果糖塞进他手里,看着他蹦蹦跳跳地跑开,心里漾起一点甜。
这种感觉很奇妙,不是赢了什么比赛的开心,而是看着别人的烦恼被自己抚平,从心底里冒出来的温暖。
修女姐姐站在一旁笑:“芭芭拉,你天生就是做牧师的料子,你看这些孩子,多喜欢你。”
我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其实我也喜欢这样的时刻,不用再和谁比,不用再逼自己做不擅长的事,
只是安安静静地帮大家抚平伤痛,听他们说一句“谢谢芭芭拉”。
只是偶尔,看着骑士团的方向飘来的旗帜,还是会想起姐姐,
不知道她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被成堆的公务压得喘不过气。
上午的时光就在这样的忙碌中溜走,治愈摔伤的冒险家,给咳嗽的老奶奶熬润肺的汤药,帮迷路的小猫找到主人,
祈福台的鲜花换了一茬,我的衣袖也沾了不少药草的味道。
临近正午时,修女姐姐的脸色忽然沉了下来,走到我身边低声说:
“芭芭拉,后院的临时病房里,有个孩子高烧不退,药剂师的药喂了三次,都没用。”
我的心猛地一揪,跟着她快步走到后院。
小小的病房里,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躺在床上,脸蛋烧得通红,眉头紧紧皱着,嘴里喃喃着“妈妈,爸爸”。
他的父母是冒险家,前几天去了风啸山坡,至今未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