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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四个流浪儿敖犬与柯基与牧羊犬与博美(第3页)

“到了。”安提推开一扇门。里面是一间储藏室,架子上叠着一排排灰色的制服,按尺码排列。安提从架子上抽出一件最大的,递给菲尼安。

“试试。”

菲尼安接过来。衣服的面料很挺,摸上去有点硬。他套上,扣子勉强扣上,袖口短了一截,露出粗壮的手腕。裤子倒是刚好,但裤腿有点短,吊在脚踝上面。

安提看着他,没有表情。“袖口放不出来。就这样穿。”

菲尼安低头看着自己露出的手腕。“塞巴斯蒂安先生——”他猛地闭上嘴。差点说漏了。他的耳朵瞬间红透了。

安提看着他,没有问。只是转身。“走吧。第一节课是礼仪。”

柯基班的教室不在楼里,在院子里。

一间玻璃暖房,很大,像一个倒扣的玻璃碗。阳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暖房里热得像夏天。空气中有股泥土的气息,混着肥料的味道,还有花的香。do推开门的时候,被热气扑了一脸,眼镜片上蒙了一层雾。她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又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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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摆满了花盆和工具。花盆是陶的,大大小小,沿着墙壁摆了一圈。有的里面种着玫瑰,有的种着雏菊,有的种着薰衣草。工具挂在墙上——铲子,剪刀,喷壶,耙子,每一件都擦得很亮,摆得很整齐。地上铺着碎石,踩上去沙沙响。

几个女孩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小铲子,在往花盆里填土。她们穿着灰色的工作服,头用头巾包着,手上戴着帆布手套。没有人说话,只有铲子碰到陶盆的声音,和泥土从指缝里漏下来的沙沙声。

一个女孩抬起头。她脸上有几颗雀斑,鼻尖上沾了一点泥,耳朵后面夹着一支铅笔。她的眼睛是棕色的,很亮,很温暖。她看到do,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新来的?”她走过来,歪着头看do。do穿着男装,鸭舌帽压得很低,但她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是女的吧?”

do的呼吸停了一下。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女人说她是女的。那她就是女的。她点头。

女孩笑了。那笑容很甜,甜得像糖。露出两颗小虎牙,和左边一个浅浅的酒窝。“我叫奥利弗。你叫什么?”

do张了张嘴。她想起自己的名字。do。那是马戏团给她取的名字。不是她的真名。她的真名,她早就忘了。被关进笼子的那一天,那个名字就和她的衣服一起被收走了。

“……乔。”她说。那是她妈妈的名字。她记得的。

奥利弗笑了。“乔,你会种花吗?”

do摇头。奥利弗拉起她的手。她的手很暖,手指细细的,指甲剪得很短。do的手很凉,骨节分明,像冬天树枝。

奥利弗把她带到一盆空花盆前,蹲下来。“这是玫瑰,这是雏菊,这是薰衣草。它们喜欢阳光,但不喜欢太多水。浇水的时候,要浇在土里,不要浇在叶子上。”

她拿起铲子,挖了一个小坑,把一颗种子放进去,盖上土,用手掌轻轻压了压。“然后等。春天就会芽。”

现在是秋天。离春天还有很久。但do蹲在那里,看着那盆被压平的土,忽然觉得,春天好像也没那么远。

牧羊犬班的教室在地下室。

snake被带下去的时候,楼道里的灯坏了,只有几盏昏黄的灯泡在头顶晃。灯泡的瓦数很低,光晕是橘红色的,照不远。墙壁是水泥的,没有粉刷,摸上去很粗糙。空气中有股汗味和铁锈味,混着消毒水的刺鼻气息。

楼梯很长,很陡,台阶被踩得很光滑。snake走得很慢,一步一阶。他的鞋踩在石板上,出很轻的声响。oscar在他怀里安静了,一动不动,连尾巴都不摇了。

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很大的训练场。地上铺着绿色的垫子,垫子很旧,边缘已经翘起来了。墙上挂着沙袋,皮面的,被砸得坑坑洼洼。墙角堆着护具——头盔,护胸,护腿,都是黑色的,磨损得很厉害。

几个孩子在练拳。拳头打在沙袋上,出沉闷的声响,砰,砰,砰。汗珠从他们的额头上甩下来,落在垫子上,洇出一个个深色的圆点。没有人说话,只有呼吸声和击打声。

一个光头男人站在场中央。他很高,很壮,胳膊比snake的腿还粗。他穿着黑色的背心,露出两条满是刺青的手臂。那些刺青是蓝色的,很旧,边缘已经模糊了,看不出是什么图案。他看到snake,咧嘴笑了。那笑容不是和善,是——好奇。

“新来的?瘦得像根棍子。”他走过来,每一步都很重,垫子被他踩得陷下去。他站在snake面前,低头看着他。snake只到他的胸口。

他伸出手,拍了拍snake的肩膀。那力道很大,snake的膝盖弯了一下,又撑住了。他的腿在抖,但他没有倒。

光头的眼睛亮了一下。“骨头挺硬。”他又拍了拍,这次轻了一些。“但眼睛不错。像狼。”他转身,“去换衣服。今天先练基本功。”

snake站在原地,看着那些挥拳的孩子。他们的脸都很年轻,有的比他小,有的比他大。但他们的眼神是一样的——空的。不是空洞,是空。像被掏走了什么东西,剩下的只是一个壳。oscar在他怀里动了动,他按住它,不让它探头。

博美班的教室在二楼,阳光最好的那间。

药研推开门的时候,阳光正从南窗涌进来,把整间屋子照得透亮。窗户很大,几乎占了一整面墙,窗台上摆着几盆兰花,开得很安静。地板是浅色的木地板,擦得很亮,能照出人影。课桌是深色的胡桃木,每一张都很大,上面铺着墨绿色的绒布,摆着墨水瓶和羽毛笔。

里面只有四个学生。

一个男孩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本拉丁文课本,正皱着眉读。他的头是深棕色的,几乎是黑色,剪得很短,露出干净的额头。他的眼睛是灰蓝色的,很冷,像冬天的湖水,没有波澜,没有温度。他穿着灰色的制服,但领口别着一枚小小的金色徽章——是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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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头看了药研一眼。

那一眼,药研的心跳漏了一拍。不是害怕,是震惊。那个眼神——冷,硬,像刀。不是在看一个人,是在估算。估算他的价值,估算他的威胁,估算他值不值得多看一眼。那眼神,他见过。在凡多姆海恩宅邸的书房里,在深夜的茶室里,在那些被浓雾笼罩的伦敦街道上。

那是啵酱的眼神。

“新来的?”男孩的声音很平,很冷,像冬天的风从门缝里钻进来。他用下巴指了指角落里的空位,“坐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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